变化太快,快到醉汉竟然都没有发现自己身上已经起了一种变化。一种可怕的变化。
他还在笑,笑声却突然停顿。他抬起双手,不可置信地望着满手满身的黑烟。黑烟里仿佛还在冒着气泡,每一个气泡里,都有皮肤在燃烧。
一种灼热滚烫的痛感蓦地袭来。袭遍全身。
醉汉一声心胆俱裂的狂吼,奋力扑向唐玉,人在半途,声音却突然如被割喉般戛然而止,随后硕大一个身躯竟慢慢俯倒在了地板上,轰然扬起一阵浮尘。
顷刻间,他——已死了。
唐玉弯下腰,不动声色地将一锭金元宝放在醉汉的背脊上,微微笑道:“金元宝你拿着,客房我住了。多谢多谢。”
说完,拉起西门惑的手,已缓缓踱步向二楼的天字号客房而去。
留下客栈内一众三教九流相顾失色,惊愕悚然。
“他们是……”有人悄声在问。
“黑袍的不认识。白袍的这个,似乎是——”有人不敢说。
“是谁?”
“唐家堡的三公子,唐玉。”
听见了“唐玉”这两个字,已没有人敢再多说一句话。每个人都在心底低声叹了一口气,庆幸自己刚才没有造次。
没有人再向地上的醉汉多看一眼,所有人都觉得他死得并不冤枉。因为无论是谁,只要得罪了唐玉,他都已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
鲜花满楼。水仙清雅,腊梅高洁。
花满楼对鲜花总是有着一种强烈的热爱,正如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
这也许是因为,他看不见,所以更加喜欢用听,用闻,用触,用说,来感受生命,感受生活,感受人世间的美好与欢乐。
此刻,他正坐在天字第三号客房中,噙着笑意喝着手中的一杯热茶。
虽是一间客栈的客房,却依然满室芬香,鲜花似锦。不管在哪里,花满楼都是一个自信安静,热爱生命,喜欢享受的人。
而享受之一,便是喝着一杯热茶,闻着满室花香,心中想着人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
“咚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花满楼放下茶杯,轻轻说道:“请进。”他的声音也如同他的人,温润清雅,知书达理。
一个老者推开屋门,站在门外,大声道:“在下漠北宋业胜,携犬子宋之臣拜会花公子!”
他嘴上虽然说着拜会,浑身上下却并没有一点拜会的意思。
花满楼只是淡淡笑道:“幸会幸会。”
宋业胜冷眼看向屋内的花满楼,似乎不相信花满楼真的是一个瞎子。
他伸手入怀,却并不急着伸出来,似在掏着什么东西,嘴上说道:“素闻花公子与西门庄主交好,可知道近日江湖中盛传的有关西门庄主之事么?”
“听说了一些。”
“所以花公子此行也是去万梅山庄?”
“不错。”
宋业胜的手已经从怀中掏出来了,却是一柄刀锋铮亮的匕首,他一步一步缓缓走近花满楼:“花公子,一直听说你双眼虽盲,却心如明镜。老朽不才,却想试一试。”
花满楼依旧恬淡地微笑着:“你想怎么试?”
宋业胜手起刀落,匕首已霍然斩向花满楼放在圆桌上的双手,大声道:“就这么试!”
花满楼没有动,脸上依然带着一种闲散平静的微笑,仿佛对于眼前的危险,浑然不觉。
宋业胜的脸已狞笑起来,他本来以为花满楼并不好对付,如今看来,却是他低估了自己。一个瞎子,就算他功夫再好,总还是一个瞎子。
就在宋业胜的匕首距离花满楼的双手已只有半寸之时,花满楼于微笑中蓦然伸出两根手指,竟迅捷无比地夹住了宋业胜手中的匕首。
这个双眼瞎得像蝙蝠一般的盲人,竟快若流星般分毫不差的只用两根纤细的手指,就夹住了宋业胜这柄削铁如泥已苦练了四十年的匕首。
宋业胜拔刀,却拔不动。匕首就仿佛是被夹在了两道铁箍中,坚若磐石,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额头冷汗已滴落,他想不通,这个瞎子是怎么能看见匕首的。
“陆小凤的灵犀指?”宋业胜惶恐道。
“只是学了他一点皮毛。”花满楼微笑。
宋业胜不再说话,他已无话可说。
一点皮毛,就已将他苦练四十年的近身搏斗术攻破,而对方居然还是一个双眼俱盲的瞎子。原来他不仅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花满楼。
宋业胜的儿子宋之臣本来站在门外准备接应父亲的,此刻看见父亲的匕首已被花满楼两根手指夹住,立刻冲入屋内,举起手中软鞭大声叫道:“爹!快放了匕首!”
他不懂父亲为什么还握着这柄匕首不肯松开。父亲的样子狼狈而且尴尬。
宋业胜比他更急:“我……我放不开!被这个瞎子吸住了!”
他早就想放开匕首了,无奈右手却仿佛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吸住了一般,竟牢牢粘在了刀柄上,脱手不得。
花满楼淡淡道:“阁下方才说,想试一试在下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瞎子,现在呢?”
宋业胜咬牙道:“之臣,别管我!用鞭!”
宋之臣犹豫了。软鞭很长,一鞭抽下,难免便会伤及父亲。
“不用管我!”宋业胜大吼,“你忘了你大伯父一家是怎么惨死的么?”
宋之臣瞳孔收缩,眼底闪过一丝痛色:“是!”话音刚落,软鞭已向花满楼头顶抽落。
匕首极短,软鞭极长。匕首近攻,软鞭远攻。这对父子二人的兵器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所以漠北之内,竟无人是他们的对手,江湖人称“漠北双煞”。
软鞭一出,满室生风。
花满楼一只手支在圆桌上,两根手指夹住宋业胜的匕首,连带吸住了他的内力,另一只手随意地化解开宋之臣挥舞而来的软鞭,姿势如行云流水,好整以暇。
这个瞎子的功夫,实在要比宋业胜父子二人高出了太多太多。宋业胜一阵沮丧,没想到四十年的功夫,在这个瞎子面前,竟变得像是儿戏一般可笑。
他向宋之臣冷冷使了一个眼色,宋之臣点了点头,软鞭突然挥舞得更加用力了,口中更是呼喝连连,将一室鲜花抽打得漫天飞舞。
也在这时,宋业胜将左手伸入自己的衣襟,以极其缓慢的速度从怀中抽出了另一柄匕首。身在江湖,防身利器总是要多留一手的,果真今晚便有了用处。
瞎子都是听声辩器的,花满楼之所以双目失明却依然能够心如明镜,正是因为他的听觉。
匕首的破空声,软鞭的抽打声,甚至是花瓣的飘落声,只要有声,他都能听见。
所以,宋业胜的眼底露出一股凶芒,若想制服他,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发出任何的声音。
一个瞎子,如果听不到任何声音的话,那么他无疑,已只剩下了等死这条路了。
☆、第十二章:客栈夜话
一柄匕首,若是以一种很慢很慢的速度缓缓刺向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
因为这柄匕首在前进时已经完全没有了风的阻力。没有阻力就没有破空声,没有破空声,花满楼也就丝毫都不会察觉。
一直要等到匕首探进了他的胸膛之时,他才会霍然惊觉——危险已尽在面前。而这个时候,宋业胜也已将匕首悄无声息地刺进了他的胸膛中。
一想到能将花满楼刺死,宋业胜的嘴角已忍不住挂起了两朵微笑。
匕首在一点一滴地前进,距离花满楼的胸膛已经越来越近了。五寸,三寸,两寸,已只剩下一寸的距离了。
花满楼果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逼近。原来他也是有弱点的,而且这个弱点很容易就被别人看破了。
宋业胜在心底默默哀叹。也许本该放过花满楼一马的,却偏偏他是西门吹雪的好朋友。西门吹雪的朋友,就是他们漠北双煞的敌人。
所以,花满楼他该死。
只差半寸了!
连宋之臣都已忍不住兴奋激动了起来。横行漠北这么多年,没想到一入中原,便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名动江湖的花家七童花满楼一举杀死。这份荣耀,在他有生之年,已足够令他骄傲到死。
宋业胜也在此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底瞳孔蓦地收缩,手上加劲,匕首已无所顾忌地向花满楼胸膛狠狠刺去。
这柄匕首削铁如泥,即使没有任何推力,也能轻易斩断一截硬木,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千钧一发!花满楼危在顷刻!
有风,微风。风声中,一个黑影轻轻飘入了屋内,一个如鬼似魅般的黑影,倏忽间就晃在了宋业胜与宋之臣的眼前。
但见屋内寒光一闪即逝,细碎的风中似乎多了几点水花,同时响起了一种奇怪的声音——一种仿佛是皮肤被刺破般的声音。
剑气森然,鞭断咽喉破!
断得是宋之臣手中的软鞭,破得是宋业胜脖上的咽喉。
一剑起,满室星辉。一剑落,风平浪静。剑光甫出,血花已四溅,顿时染红满室如雨飘散的花瓣。
速度之快,剑法之准,令人不由得惊叹不已。
只见一个黑袍长发的少年正慵懒地坐在圆桌上,将一把长剑斜斜架在肩头,眯起一双性感猫眸望着呆呆靠倒在墙角边的宋之臣,淡淡道:“父子两个合伙欺负一个瞎子么?”
宋之臣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看向倒在地上的父亲,扔下断鞭,扑在宋业胜身上,朝着黑袍少年怒吼道:“阁下何人?”
“复姓西门。”
宋之臣脸上肌肉剧烈颤动起来,悚然动容:“西门?西门吹雪是你的什么人?”
黑袍少年当然就是西门惑,他懒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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