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色生香同人之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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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香同人之禁门-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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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感情面前他是个新手,又笨拙又粗鲁,没有人教他要怎么做,没有人告诉他这样不可以,他只是凭着直觉和蛮脾气到处横冲直撞,自以为是的蛮横前行,结果只是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天空有孤鸟盘旋飞过,清风微凉,没有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  

  ☆、相逢何必曾相识

  
  南京,玄武门。
  安逸尘所在单位在玄武门附近,到南京之后他仕途顺了很多,前辈待见,后辈尊敬,百姓也很服他,两年下来抓了不少地痞流氓,办结了许多老大难的案子,所以还不到两年就提了副局。
  他这个年纪,又没有什么后台背景,这样顺利就升了副局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他高大俊朗一表人才,为人谦逊温柔,做事情干练又得领导赏识,前途无量的,最重要的是他尚还没有成亲,这样的男子简直打着灯笼也没处找!
  一时间南京城里掀起了一阵安逸尘热,成了众女闺阁中的最火谈资,想嫁他的姑娘能从七里洲排到雨花台。
  局里未婚男子大多羡慕他,但安逸尘本人却没感到高兴。升副局后他下巡的时间变得少了许多,偶尔上街一两次,还总是莫名其妙的被姑娘撞,被东西砸,被迫接受各式各样的“巧遇”和“邂逅”,一天下来人累心累,烦不胜烦。
  局长也跟他说了几次相亲的事,毕竟他年纪不小了也到了该考虑婚姻之事的时候,都被他推辞掉了。刚开始局里人还好奇问两句为什么,他总是沉默着笑笑,大家就猜他是不是早有心上人,可时间长了也没见他心上人来过,慢慢的就没人再过问了,有些事总归是别人的私事,谁都管不着。
  局里的传闻安逸尘都知道,说他在等着谁守着谁,其实倒传得矫情了,他并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他比谁都清楚应该怎么做。他知道,应该多想想以后,少想想从前。过去的已经过去,他爱的人也早已不记得他,那么他也该洒脱点将回忆埋葬,重新开始,振作起来认真度过余下的日子。
  只是……有些事情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道理是一回事,做起来是另外一回事。
  他努力过,挣扎过,却还是忘不掉放不开。感情这东西大约就是这样,想丢掉的时候它就变成长在手心的肿瘤,想拿走它只能用刀割,可就算割掉,不久后也会再长出来,不断的割,不断的长,这实在是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既然割不掉,就留着吧,相信总有一天时间能把心脏的伤口变得不痛不痒,风一吹,那个人就被带走了。
  这个总有一天,不知道是哪一天。或者这辈子能等到,或者不能。
  如果不能,那也无妨,反正人这辈子,最好不过顺应其心而活,忘不掉的就铭记,放不下的就不放,有什么可难?
  就在安逸尘这样近似于自暴自弃的超凡脱俗中,一件震惊全国的大案发生了——桃花源魔王岭连续发生数十起少女失踪案,坊间称其为“魔王娶亲案”。
  等《中报》报道出来的时候,桃花源已经失踪了二十余个少女了。办公室派送报纸时安逸尘刚好去基层调研,所以他是回来接到下派书的同时,才知道这宗案子的。
  至于下派书,则是因为早前桃花源政府便向上级请求人才支援前去破案,上派还好说,下派连傻子都知道不好玩,所以各级政府你推我推,最终给推到南京市政府来了。
  本来警局就人才紧缺,谁都不乐意放人。但没办法,要再往上走就是江宁府了,南京政府实在不好推脱,只好秉着早完事早回来的原则,一不做二不休,商定着把表现最突出的安逸尘下派到桃花源去。
  安逸尘拿着下派书,一直走到宿舍楼下才终于完整的吸进一口气。
  他反复的把那薄薄一张纸看了十多遍,桃花源,真的是桃花源。
  两年前,他离开桃花源的时候,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机会回去。他答应了宁厅,要在宁致远的世界里永远消失。他答应了,就没想过反悔,即使难过伤心,即使孤独终老,也只是他自己的事。
  可世事怎能说得准……这一次,这张下派令在各个政府兜兜转转传来传去,却最终传到了他手里,他不得不相信命运。
  他心里有个结,永远打不开。这一次的重回桃花源,或许是个契机,能让他的灵魂重归宁静,又或许是个陷阱,会将他再次拉入深渊,万劫不复。
  不论是什么,只有真正去了,才能明白。
  下派的事也上了报纸,所以离开南京城的时候,附近百姓几乎是夹道相送,当然其中姑娘占了多半,不少还带了大包小包的吃的穿的送给他,姑娘们的心意也不好推拒,所以一条街走完,就连跟来送行的兄弟们手上都帮着拎满了。
  政府给安排的是走水路,他拒绝了,执意乘车过去然后翻山进城,第一次怎么走的,这次还怎么走。
  车子一路颠簸两天才终于到了魔王岭山脚,山下的村外那间茶铺还开着,老板也没换,上山前他还是吃了三两牛肉面,然后问村里人租了匹马,慢慢骑马上山。
  到了一线天的山壁处,才发现两岩中间的夹缝竟然被大石封住了,断了去路,只能从山路上去魔王岭然后再下山。不过也没什么,两年前他在桃花源呆三个月,有两个月时间都是在魔王岭上找人,如今绕个山路也算是驾轻就熟。
  不到半天就到了山腰,先前被他烧光的草海又蓬勃的长了起来,风一吹哗啦啦作响,天气不算好,但也不坏,白晃晃的天空,风很大。他站在风口,额发被吹得扬起。
  他闭上眼,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还能清楚的记起宁致远的模样。
  翻过山腰的高地有一条下山的近路,那里有一片榆钱林从山顶一直蔓延到山底,从林子斜穿过去就是进城的大桥。那林子很大,不熟的人贸然闯进去多半会迷路,但他曾在那林子里穿行无数次,就算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
  前面的路并不好骑马,走不好便会连人带马摔下去也是有可能的。他下了马,牵着缰绳朝榆钱林方向走。
  穿进林子时天色已近黄昏,就算以最快的速度下山,等进城恐怕也是半夜了。
  安逸尘并不着急,这片林子他不陌生,所以也不存在恐惧。槐林一出去就是大片桃林,现在初秋,正是百花桃成熟的季节,随便摘几个吃饿不着人。
  正想着,头顶突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树枝断裂的声音,然后便是一个人“啊——”的惨叫,安逸尘下意识的退了一步,抬头便看到一个人连带几根树枝从树上摔下来。他连忙伸手抓住那人,顺着他摔下来的力度斜着带了一把,减缓冲力,那人才不至于摔伤。
  那人爬起来,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模样,一脸的泥土花猫似的,穿着身灰蓝色布衣。他看了眼安逸尘,立刻忍不住抹着眼泪欢呼道:“太好啦,终于来人了!您……您快去救救我们少爷!”
  “……你们少爷?”
  “是啊是啊!”那人头点得如同啄米小鸡,“我跟着少爷来抓魔王的,谁知道迷路了,少爷又不小心踩进那边一个大坑里,还把脚给扭了,怎么都出不来……我,我想去叫人帮忙又不知道出去的路,就想爬高点看看能不能看到方向,谁知刚爬上去那树枝就断了,差点摔死我!幸亏被你拉住,你力气这么大,一定能把少爷给救出来!”
  看他指的方向,安逸尘突然想起那边的确是有个土坑,是他们两年前搜山搜得嘴馋时,听说山里有野猪,便挖了来打野猪的。挖得挺深,人掉进去确实不容易爬出来。
  不过那坑也算显眼了,人走得好好的,怎么没事往坑里窜……
  他跟着少年过去,没走多远就到了陷阱的位置,还没走拢便听到里面传来不耐烦的声音:“来福,你找到人了没有!”
  那声音……安逸尘猛地停住脚。
  被叫做来福的少年赶紧应声:“找到了,找到了少爷,我们马上救你上来!”
  安逸尘握了握拳,稳住呼吸慢慢走到坑前。他往下看……坑下光线不好,但依旧能看清里面坐着的人,穿着身褐色西装,发丝微乱,脸上身上沾满了泥土,此时正微微蹙起眉,很不高兴的模样……
  他眼角的纹路,鼻梁的弧度,微翘的唇角。
  某种压抑过久的情感,洪水爆发一般的冲破壁垒,铺天盖地的朝安逸尘压过去,叫他几乎站立不稳,喘不过气,他甚至有一阵子失去视觉,眼前漆黑一片看不到任何东西,好一会儿,他才终于恢复正常,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人。
  ……宁致远。
  他张了张嘴,却眼眶发热,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逸尘老弟

  
  “喂,你!看什么看,还不快救本少爷上去!”
  安逸尘回过神来,正对上宁致远看怪物似的眼神,他脊背一凉,低下头去。
  宁致远早已不记得他,他无缘无故对着人发愣,的确失礼。管理好表情,他笑了笑道:“我这就下来。”
  他跳下去,轻松落到宁致远旁边的小块空地上。坑虽然高有三米,但坑壁并不平滑,毕竟初衷只是为了困住野猪,将其击毙后往往还要下来几人把野猪拖上去,所以要爬上去并非难事。
  宁致远看着他,眼神里有些戒备:“你下来干嘛?不知道找根绳子把我拉上去啊!”来福在上头听了忙说:“少爷,荒山野岭的找不到那么长的绳子。”宁致远瞪他一眼:“你半天才叫来一个人,结果救人工具也不带!”
  来福苦着脸:“您让我上哪儿叫人去?就这一位,还是路上凑巧碰见赶紧拉来的。”
  见二人争执,安逸尘又是一愣,这样的宁致远他还是第一次见,可以说是性情大变,想来跟失忆也脱不开关系,不过即使是这样脾气不大好的模样,也仍是可爱讨喜的,大约正是因为他不是别人,而是宁致远吧……想到这,安逸尘笑着摇摇头,蹲下身去,盯着他受伤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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