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近在咫尺!林才女头也不回气喘吁吁的冲着身后嘱咐:“一会你先上去!”没有回音……林才女不耐烦的继续道:“不会爬树?我托你上去,动作一定要快!”还是没有回音……林才女这才发现手中的风筝好像太轻盈了些……
什么叫慌不择路?情急之下,林逸朗没有发现,自己以超人的运动天赋,以堪比刘翔跨栏般的优美姿势,跨过了脚下拦路巨石,可惜,被拖在身后的方蝶儿没能幸免于难,此时此刻,面前是救命的大树,而回头望向身后,方蝶儿被绊倒在石头上,手抚着脚踝,满脸痛楚,目光绝望的注视着面前的一张血盆大口……
林逸朗从来不想逞英雄,既然不是英雄,更谈不上什么英雄救美了,实际上,除了对她家公主殿下,林逸朗对别人也从来没什么怜香惜玉的闲情雅致,道理很简单,她自己就是香就是玉,林逸朗并没有圣贤的高尚情操,也没有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的博大善心,她知道,所有供人顶礼膜拜的救世主,自身都是苦不堪言,都要经历凤凰涅盘,林逸朗不想做英雄做伟人,她只想守着她家公主安稳的过平凡日子。实际上,林逸朗有着超越常人的冷静和理智,除了方灵羽,她不想为了谁冒生命危险,更别说为了这个莫不相识,只知道姓“绑”名“匪”的“疯女人”……
林逸朗也恨自己,为什么要多事,之前不是还在赌咒发誓要杀了这个疯子么?但是刚才,自己既然选择了拉起疯子一起跑,现在就不该把她丢下不是么?选择了的事情,就不该放弃不是么?林逸朗举起了枪,不是因为她伟大,而是因为她的天性。
“砰”的一声,万念俱灰的方蝶儿,惊愕的看到面前的庞然巨兽胸口炸开一个口子,血喷溅到了她的身上,接着,黑熊一声震天嘶吼,向着林逸朗的方向扑了过去,而林逸朗却像石雕般纹丝不动的伫立在原地,方蝶儿惊恐万分的嘶喊:“呆子!!!”
最后一颗子弹了!林逸朗屏住呼吸,冷汗顺着发鬓淌下,端着枪柄的手微微颤抖,林逸朗深吸了一口气,两只手稳住了枪柄瞄准黑熊的头颅,十米,五米,一米……林逸朗扣动了扳机。
庞然大物应声轰然倒塌,可是,却不见呆子的身影,“呆子……呆子……”方蝶儿抖着嘴唇,一遍遍轻唤,她想站起来,可是脚踝处扭到了骨头,微微一动就疼不可支,方蝶儿匍匐在地,咬着牙,艰难的爬向黑熊的尸体,“呆子……呆子……”,这短短的距离,是方蝶儿有生以来最漫长的苦旅,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爬到了黑熊的身边,看着被黑熊压在身下的呆子,方蝶儿再也忍不住痛哭失声,“不!不!不!呆子!呆子!不要!呆子,你不要死,我不要你死,呜呜……呆子……”
“呜!快帮我把这座肉山挪开!再哭我就真死了!!!”黑熊尸体下,冒出一个闷闷的声音。
“呆子!呆子你还活着!”方蝶儿虽然伤了脚,可是功夫还在,运气在掌,掀开了黑熊的尸体。
“呆子!呆子!呜呜……”方蝶儿泪流满面的扑进了林逸朗的怀里,像是觅到了失而复得的宝贝,再也不肯松手。
“呜,疼!你还嫌我没被压够么!扶我起来,我们赶快离开这里!”林逸朗觉得身体被压成了相片,四肢像散了架般的疼,但是,顾不上疼了,命更重要,谁知道这黑熊家有几个亲戚,万一黑熊妈妈来喊黑熊儿子回家吃饭,那就大事不妙了……
“你还磨蹭什么,快扶我起来。”
方蝶儿垂着头,小声说道:“呆子,我,我的脚扭伤了,走不动了,你先走吧……”
林逸朗闻言蹙了蹙眉,“靴子脱下来,我看看伤势。”整个右脚踝肿的像个桃子,看来伤得不轻,林逸朗想了想,脱下了自己一只登山靴,为方蝶儿穿上,一边低着头绑紧鞋带,一边轻声说道:“先忍着些疼,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马死了,我们只能靠自己,穿这只鞋,平地我扶着你走,山地我背你,我去简单收拾下,你歇一歇,我们马上出发。”
月明星稀,树影婆娑,连绵起伏的山峦望不到尽头,林逸朗汗流浃背,咬着牙艰难的穿行在荆棘密布的丛林中,跌倒了无数次,再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林逸朗觉得背上的负担越来越重,可是心中的信念指引着她不停步的向着东方艰难前行……
方蝶儿趴在林逸朗的背上,这一路,她一直沉默不语,可是心中,却是思绪万分,她没有想到,这个弱不禁风的呆子,会奋不顾身的救了她的性命,也没有想到呆子会不计前嫌,背着她跋山涉水,呆子,你真是这世间最呆的呆子……
方蝶儿擦了擦林逸朗额头的汗水,“呆子,歇一歇吧,你累了。”
林逸朗没有停下脚步,她只想早一些回到方灵羽的身旁,“你看着挺娇小,怎么这般沉!”
“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方蝶儿挣扎着要下地。
林逸朗紧了紧胳膊,“行了,别乱动!来回换鞋,还不够麻烦的,再说,扶着你走,你也挺沉的。”
“你!”方蝶儿委屈的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怎么了,说你两句你就不高兴了?你捆着我的时候,我都没说啥,现在我背着你,还不让我说两句了?”
“你,你还在记恨我。”
“呵,我早就说了,你这样走会让我们送死的,我也说了不让你点篝火……”
“你!你啃鸡腿的时候比谁都啃的香!”
“嗯,鸡烤的确实不错,说的我又饿了,嗯,可是,再香的烤鸡也不值得用命换。”
方蝶儿不理睬林逸朗的絮絮叨叨,心中还在纠结着呆子说自己重的话题……
“疯子,你别睡啊,睡着了会着凉,嗯,也会更沉……”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疯子绑了呆子,呆子背着疯子,你说累不累?”林逸朗继续自言自语。
方蝶儿在林逸朗耳边轻声说了句:“我不叫疯子,我叫,绮兰。”
“嗯,绮兰,你为何要绑我。”
方蝶儿缄口不语。林逸朗也不再多问。又沉默着走了半晌,方蝶儿埋在林逸朗肩头,细不可闻的问道:“呆子,我绑了你,你为何还要救我。”
林逸朗不答,又走了半天,林逸朗才徐徐开口:“绮兰,如果我没猜错,你是大曜国人吧,我不问你为何绑我,我们不该是敌人,我们可以做朋友。”
“朋友……”方蝶儿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她在大曜国贵为公主,她有侍从有婢女有玩伴,她可以呼风唤雨,但是,她从来没有一个对等的朋友,“呆子,朋友是什么……”
“嗯,朋友就是,”林逸朗笑了笑,“就是这样,我背着你,你扶着我,朋友之间可以说心里话,也可以,开些随意的玩笑,呵呵,就像我刚才那样,朋友就是彼此搀扶,彼此忠诚,永不背叛……”
“彼此忠诚,永不背叛,永不背叛,呆子,这就是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是的。绮兰。”
“呆子,你要我做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的绮兰,绮兰你不希望生命中有个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方蝶儿埋在林逸朗的颈窝中,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呆子的后背好温暖,呆子,我不知道,会不会成为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方蝶儿轻声呢喃:“呆子,如果你想,那我们就做一生一世的朋友……”
☆、第七十二章
林逸朗背着方蝶儿用了四天的时间;走完了一半的路程,渴饮溪水,饿食野果,眼看着离京师越来越近,林逸朗的心情也飞扬了起来;不时逗着背上的方蝶儿说话,而方蝶儿却变得寡言少语,总是静静的听着林逸朗侃侃其谈。
“绮兰;我们快些走;不出三天,就能回京师了。回了京师;先找个郎中为你治脚伤。”林逸朗扭脸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方蝶儿。
“嗯;治好脚伤,就把你告到官府,绮兰,绑架皇帝太傅,该是什么罪名?”
“绮兰,你怎么不说话?”林逸朗停住了脚步。
“绮兰,我发现你越来越懒了。我不叫你下地,你就赖在我背上!下来,自己走一会!”林逸朗颇为不满。
方蝶儿不言不语的下了地,两个人换了右脚鞋子,林逸朗坐在地上,递给方蝶儿药瓶,方蝶儿撩开林逸朗的帽衫,为林逸朗后背涂药,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却又都显得轻车熟路,这些动作,这几天她们做了无数次,已经默契的不需要多言。
方蝶儿将清凉的金创药轻轻的涂抹在林逸朗伤痕累累的背上,那些伤痕本来早该好了,可是因为背着她,伤口摩来摩去,又是汗水浸泡,这几日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原本愈合的伤口又绽开了血口子。
林逸朗觉得几滴凉凉的水珠滴落在背上,滑进了伤口,刺得生疼,“嘶……”
方蝶儿赶忙抹去了泪水,林逸朗徐徐回过头,疑惑的望着方蝶儿微红的眼眶,“绮兰,你,怎么了?”
方蝶儿垂着头,眼泪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林逸朗有些失措的说道:“绮兰,你,你怎么哭了,我刚才是在开玩笑啊。”
方蝶儿蓦地抬起头,泪眼婆娑的对视上林逸朗关切的双眸:“呆子,一定要回京师么。”
林逸朗点了点头。
方蝶儿低头抿了抿嘴唇,又扬起小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含了期盼:“呆子,你有没有去过大曜国,那里很美很美,我们一起回大曜国好不好?”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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