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阵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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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阵杀人案-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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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田一高兴地抓了抓头,接着说:

  “知道这点,也就能了解为什么那男人的脸上有伤疤和三只手指了。这人名叫清水京吉,后月郡人,是个汽车司机。从小到东京谋生,最近因为发生车祸,不但已无法再当司机,同时身体状况也很差,想静养一段时间,因此就写信给住在久村的姑妈,问她愿不愿意收留他。

  姑妈回信给他,说是既然有这种困难,随时都能来住。之后他的姑妈一直焦急地在等他,他却毫无音讯。这是今天木村刑警到久村调查的结果。

  由于清水从未到过他姑妈家,他姑妈只记得他小时候的长相,当木村刑警把照片拿给她看时,她不敢确认,不过却表示和她的哥哥长得很像。可见那个不幸死在宅邸后低崖上的三指男人确实名叫清水京吉。”

  “因此,尸体就被家兄利用了?”

  隆二沉痛地询问。

  “那些没完全焚毁的日记,又该如何解释?”

  探长毫不考虑地追问。

  “啊,那也是三郎安排的陷阱之一,像贤藏那样始终不断写日记的人,一定记述过各种不同的经历,只要略加综合整理,想编成任何情节都可以,你们看!”

  金田一从记事本里取出五张焦褚色的纸片,那是没有完全焚毁的日记。

  “这是其中之—今天往海滩的途中,经过平日冬子在弹琴的地点,我一听到那琴声就难过第三是冬子的丧礼,寂寞、悲伤的日子。今天岛上也下着细雨,我参加丧礼第五是离开岛屿前,我再次去冬子的坟前献上野菊,祭拜后,似乎听到琴声,我率然似上这三页无论是钢笔笔尖的粗细、墨水的色泽,或是冬子的姓名,显然是同一时期所写的。

  但是第二页里的那家伙!我憎恨我终生都憎恨他以及第四页里的我是否跟那家伙决斗一股难以言喻的激愤,我要视他为毕生仇敌这二张字迹的笔尖粗细不同,墨水色泽也不同。而第一、三、五页是旅行途中所写的,当时不可能同时使用好几支钢笔,因此,第二、四页一定是不同时期写的。

  从字体来判断,第二、四页事实上,应该是更早以前写的,换句话说,应是贤藏在大学任教时写的。隆二先生,贤藏在求学期间有过这样的事,你难道真的毫不知情?”

  隆二忽然被问一时呆愣住了,茫然地望着金田一,不久即愧然低头,略带犹疑地说道:

  “关于这点,我也觉得很难理解,大哥在大学任教期间,发生一件让他非常憎恨他的一位同学的事情。那人本来是大哥最亲密的朋友,但是和老师的女儿谈恋爱,大哥认为他的朋友背叛了他,同时还被他暗中摆了一道,使大哥陷入很不名誉的处境,结果不得不离开学校,而那个小姐也因此而病逝。

  这桩事情的真相我并不太清楚,不过大哥一直认为是他那位好友所设计的阴谋,因此对他恨之入骨。在这件事里,我看到大哥写的‘毕生仇敌’四个字时,马上想起那人,但是后来大家认为是大哥在岛上遇见的人,又觉得非常不对劲,何况被大哥视为‘毕生仇敌’的人,是个一提起姓名大家都知道的杰出学者,因此,我始终认为不可能,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

  “原来如此!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没有,最近我倒见过照片,只是不敢确定原先贴在相簿上的那张照片是不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

  “啊,这已经足够了。三郎把这件事和贤藏后来在岛上的故事巧妙地拼凑在一起,再加上那个三指男人的照片,捏造一桩严丝合缝的案件,实在太不简单了。哈哈哈!会选择岛上的故事,大概和琴声有关吧!

  以贤藏的个性,他是绝对不会让别人看自己的日记,但是碰到三郎,他也没辙;而且记忆力奇佳的三郎可能是出于好奇偷窥了哥哥的日记,对于日记中的大小事情他一清二楚,因此,他把那些事情拼凑在一起,使它看起来和这件事有关联。”

  金田一接着又说:

  “如果我的判断不错的话,三郎一加入此计划后,贤藏只有听命于他的份,遗憾的是,三郎将案情安排得过分像侦探小说了。”

  指纹的安排

  听金田一这么一说,我丝毫不感到意外,因为我很清楚,在一柳家中,除了隆二还算是正常人之处,其他每个人多少都有些怪异。

  “就这样,二十五日清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两人把尸体的右手自手腕处砍断,然后把尸体埋入炭窖内。黄昏时,婚礼开始举行之前,贤藏乔装成三指男人并在厨房现身。虽然相簿和日记都动了手脚,为了使探长误认为三指男人当时仍然活着,贤藏在厨房交出纸片后,就从西边绕到低崖,再从低崖滑下,进入偏院,并换好衣服等候举行婚礼。

  这时秋子进来,把纸片交给他,于是他撕碎纸条,放入袖管,并吩咐秋子将遮雨窗关上后走出偏院。当秋子回到主屋时,当然没有看见贤藏,因为那时贤藏还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后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纹,并留下脚印,然后带着清水的衣服和皮鞋丢进炭窑的烟囱内,同时将琴弦拉到栏间。”

  探长忽然瞪大双眼,惊诧地说道:

  “金田一先生,照你这么说,那三只手指的指纹在入夜前就已存在?”

  “是的,除了那个空档外,再也没有其他时间让贤藏留下指纹,这也是让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阶段。虽然别处也留有沾血的三只手指指纹,像屏风上戴着指套的指纹等,但是能够清楚判别的指纹都是非常不易发现的地方。

  我想这也许有某种意义,因此推论出:第一、这两处指纹都是很迟才被发现的,或许这是杀手的目的。若是过早被发现,由于血迹干涸的状况和颜色深浅与其他血迹不同,会马上带来麻烦,因此,越晚发现就对凶手越有利,也许凶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种地方留下指纹,即使喝交杯酒时,也不会被发现,毕竟,凶手行凶时都知道戴上指套,怎会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纹呢?所以我认为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侦查方向的,同时这指纹留下的时间比行凶时间还要早。”

  “嗯”

  探长轻轻发出赞同的声音。金田一接着微笑地说道:

  “所有舞台背景都布置妥当后,贤藏带着三只手指的手腕回到主屋。想想看,贤藏既然把皮鞋和衣服都丢进窑内,为何不连手腕也一并扔进去呢?我认为是三郎要求如此做的。三郎觉得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并且也想利用这只手来重新演练一下,才会要贤藏把手腕藏起来。

  但是,三郎自己不可能藏住这只手,因为事情发生后,家中一定会遭警方搜索,因此只好利用猫的棺材。铃子是在命案发生后才把猫埋了,因此,这口棺材却成了手腕的最佳藏放之所。”

  “然后,贤藏进入书房烧掉日记?”

  “是的,这是三郎事先整理出来的。在此必须说明的是,贤藏既然要烧掉日记,应该也会把袖管内的纸片一并烧掉才对,他不但没有这么做,而且连一片都不缺地保留着,说明了这是他故意留下来的。不久,婚礼开始了,在席上也有两件值得注意的事,一是把琴带到偏院,若不是村长提议,贤藏也会这样说,用来制造克子弹琴的证据。另一点是叫三郎送川村的叔公,这当然是要替三郎制造不在场证明。对了,我想问隆二先生一件事。”

  不在场证明

  隆二眉头微挑,带着询问的神情望着金田一。

  “刚刚探长应该也问过你,既然你在二十四日傍晚已经来到这里,为何不参加婚礼?又为何要谎称第二天刚到?”

  隆二黯然低下头。

  “从你刚才提到三郎在这件案子里介入的情形,让我明白大哥的真正心意。或许他是要让我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才郑重告诉我,绝对不可回来参加这次的婚礼,以免引起警方的怀疑!我却无法揣摩他的心意,同时,他在信中的那种强硬语气也使我不安,因此,我提早一天离开学术会议回来了。

  为了不违逆大哥,我觉得还是不参加婚礼的好,因此只待在川村,第二天听到命案消息后,我就和叔公及三郎商量,坚称自己是当天早上才抵达的。”

  “令兄很疼爱你吧?”

  “不,与其说他疼爱我,还不如说只有我了解他。”

  “我了解,令兄并非怕你受到怀疑,而是怕你揭穿真相。”

  隆二点点头:

  “或许吧!那天早上,当我知道事情发生时,就直觉是大哥干的,只是不知道真正原因,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方法”

  “谢谢你!这样一来,你的疑点已经澄清了,接下来是行凶的过程。在喝完交杯酒之前,贤藏已偷偷把一个弦柱藏在袖管内。我在听完探长的说明后就已经想到了,因为在落叶堆中发现的弦柱,除了三只手指的指纹外,没有其他的指纹,如果它是当晚装在琴上的弦柱,根本说不通。

  因为那张琴铃子和克子都弹过,弹琴时,一般人都会以左手来调整弦柱的位置,若是同一张琴的弦拄,应该会有铃子和克子的指纹才对。凶手不可能只留下自己的指纹,而把别人的指纹擦掉。因此可以断定那弦杜绝对不是当晚弹奏的那张琴的弦柱,也就是说,沾血的指纹是故意留在弦柱上的。”

  锻造咬着大烟斗点头,探长似乎有些脸上挂不住的样子,直搔着头,隆二则是俯首不语。

  “贤藏放入母亲袖管内的弦柱被我找到了,这本来应该是三郎在事后必须扔掉的,或许是因为彼此协调得不够周全,也或许三郎在混乱中忘掉了,一直留到现在。现在就要说到悲剧发生的那瞬间”

  此时,金田一的脸色变得黯然起来了,大家也都不禁深吸了一口气。

  “贤藏静静躺在床上等待水车开始转动,等听到声音的瞬间,他忽然起来,假装要上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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