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曾的快刀,可以说是江湖一绝,不过当时的小曾,并没有什么名气,所以徐凤起也好,仲晓禾也好,南宫烈也好,徐凤起身后的几个血衣楼徒众也好,都没有把她这样一个无名小卒放在眼里。
但就是这个无名小卒,一下子改变了所有的形势。
小曾其实并没有杀死徐凤起,她只是挥刀砍中了徐凤起的脉门,让徐凤起手中的两枝短枪都落在了地上。真正杀死徐凤起的,是仲晓禾——仲晓禾没有放过这个胆敢对自己出言不逊的下流男子!
南宫烈这时才将将赶到,她只能把在场的人都杀了,然后带走仲晓禾。
南宫烈本想把小曾也杀了,但是小曾的武功并不是南宫烈说杀就可以杀的,如果小曾要逃,南宫烈还真没有把握一定能杀了她——更何况,这个时候的南宫烈,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把仲晓禾送回十万杀的总舵去。
十万杀的总舵是流动的,并没有固定的地点,总是在近二十个地方不断地转移着——这也符合神秘杀手组织的原则。
南宫烈算了一下时间,如果要直接把仲晓禾带回总舵去,如果一路顺利的话,可以在一个月以后到大同府东北的万全都指挥使司所属的怀安城附近。
所以南宫烈还真没有时间来与小曾多纠缠什么,她一把拉起仲晓禾就要走。
小曾也不是看不出来南宫烈与仲晓禾关系匪浅,但是仲晓禾居然在这个时候向她呼救,这倒让她热血了一回,横身挡在了南宫烈的身前。
可惜南宫烈的武功,并不是小曾能阻挡得住的,小曾数次上前,都被南宫烈轻易击退,最后也只得罢手——这不是因为小曾知难而退(知难而上才是小曾的性情风格),而是因为南宫烈这时已经说破了仲晓禾和徐凤起的身份。
十万杀的公主,不是小曾高攀得上的,也不是小曾想要沾染的组织——而且,只身卷入十万杀与血衣楼的冲突,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从今天起开小曾的番外,与正文间隔着更新,就像之前的第四篇川陕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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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包养!:暗香阁
103、第 2 章
所以小曾放弃了。
但是让小曾意外的是,几天后;南宫烈又找上了门来!
当时小曾正在一家青楼中买醉;南宫烈忽然就出现在了小曾的面前。
“你杀了‘血衣楼’的徐凤起,天下间能救你的只有‘十万杀’——如果你不想加入‘刺’,那么只有与我们‘十万杀’合作!”
南宫烈的话很不讲道理;杀死徐凤起的明明是仲晓禾;她居然用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小曾!
但是小曾明白,她既然这么说;那就说明即使不是事实上十万杀已经让血衣楼明白,小曾就是杀死徐凤起的凶手,十万杀也绝对有能力让血衣楼认为她小曾就是凶手!
所以小曾只好苦笑着道:“怎么合作?加入十万杀?”
南宫烈道:“我们十万杀只收七岁以下的人;你太老了!”
小曾还是第一次被人说老,忍不住道:“你们十万杀,是带小孩子的吗?是不是雇了很多保姆?”
南宫烈道:“你不要耍嘴皮子,还是多想想该怎么逃脱血衣楼的追杀吧!”
小曾继续苦笑道:“看来我只有与你合作一条路了?”
南宫烈道:“不错,我要你带着大小姐在一个月内赶到怀安城去!”
小曾奇道:“为什么?”
南宫烈道:“到时那里自然会有人接应你,你不必多问。”
小曾道:“我是问为什么是我?你不行吗?”
南宫烈道:“血衣楼不是这么好骗的,大小姐跟着我,也未必就安全。所以只要你答应护送大小姐,我可以为你挡开来自血衣楼的追击。”
这番话的意思很明显了——如果南宫烈带着仲晓禾逃走,就算血衣楼找上小曾,小曾也会为自己辩白,那样以血衣楼的能力,很快就能察觉到事实的真相,那么带着仲晓禾逃亡的南宫烈,并不一定能安然回到十万杀的总舵。
可如果小曾带着仲晓禾逃走,南宫烈会把杀死徐凤起的事扛起来,把血衣楼的追杀引到她自己的身上,这样小曾就可以安然带着仲晓禾到北方去。
“可如果你敢有什么不轨的企图,让我们的大小姐有什么不测,哼哼,你应该知道我们十万杀的手段!”紧跟着活命的好处而来的,当然还有威胁。
小曾苦笑道:“如果只是护送的话,当然没有关系,但是我看你们的大小姐,似乎并不想回去的样子!”
那天南宫烈带走仲晓禾时,仲晓禾的挣扎,小曾可都是看在眼里的!
南宫烈道:“你放心,大小姐说了,只要是你护送她回去,她一定会很听你的话!”
——听话?
小曾可不认为仲晓禾是个会听话的孩子,不过这句“听话”还是让她的心动了一下。当然她也明白这个听话不是那种意思,但是想到在一个美女身上用“听说”这个词,小曾的心还是痒了一下。
南宫烈冷眼看着小曾:“你别想歪了,我只是说她不会跟你捣蛋罢了!你要是敢对她动什么歪脑筋,我会让你足足活够三个月才死!”
小曾明白,南宫烈嘴里的这三个月,自己一定会受到地狱般的酷刑,所以忍不住道:“你也放心,我其实是个女人!”
这个时候的小曾,还没有对自己女性的身份讳莫如深。
但是南宫烈只是瞥了她一眼:“女人?女人就不能爱女人了吗?十万杀里面都是女人,成双成对的也很多!”
小曾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原来,十万杀是全女性的杀手组织吗?
忽然间小曾觉得有点羡慕——如果自己也从小就加入了十万杀,那说不定可以在里面找一个美丽漂亮的爱人?
但是小曾很快又打消了这个想法——南宫烈当日杀死所有在场的人的手段小曾是见到过的,那种惨酷和残忍,杀人不眨眼的冷漠,滥杀无辜的绝情,让小曾不寒而栗。
——这样的女人,其实还是少碰的好啊!
于是对着南宫烈道:“我明白了,我会尽量安全地把你们的大小姐送回怀安的——对了,她的名字是晓禾?我听徐凤起是这么叫她的。她姓什么?”
南宫烈道:“她姓仲,但是我们十万杀的老大可不是姓仲的,你别想从她身上套出任何有关于十万杀的事,不然你一样会死得很惨!”
小曾苦笑道:“我也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名字也叫晓禾,所以我有点怀念——哦,不,也许不该说是怀念……呃,那该是什么呢?”
小曾忽然陷入迷惑——自己对黄晓禾,到底是什么感情呢?
南宫烈这时又道:“我不管你的这些事,你现在跟我走!”
小曾看看仍然坐在自己对面的歌妓,然后笑着拍了一下手:“好吧,我跟你走!”说着对那个歌妓招了招手,“你最后忘记今晚的事……”
话音未落,南宫烈已经出手,而且是一剑刺向小曾。小曾吃了一惊,转身一刀格向南宫烈的剑——原来说了这么半天,还是要杀人灭口吗?只要自己死了,才能把徐凤起之死推到自己头上吧?
小曾暗骂自己愚蠢,但是南宫烈一剑逼开了小曾,然后下一剑划过了那个一直坐着没敢出声的歌妓的咽喉。
其实小曾一直提防着南宫烈杀人灭口,但是南宫烈的这一剑出手十分怪异,小曾又因为判断失误,以为自己才是南宫烈杀人灭口的对象,结果居然来不及上前出刀去格挡——或者说,小曾还是低估了南宫烈的冷血,她没想到南宫烈会在自己告诫对方不要多嘴的情况下仍然要杀了对方。
“你……”
小曾想要骂南宫烈一句,但是又找不到什么可以骂的——冷血?残忍?这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似乎是赞扬,而不是责骂。
南宫烈却已经收起了剑:“行了,跟我来吧!”说着便穿窗而出。
小曾叹了口气,也只得跟了出去——算了吧,与其与才刚见面的歌妓报仇,不如为自己打算一下。
逝者已矣,不是吗?
再次见到仲晓禾时,仲晓禾倒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这让小曾心生怜悯,没费任何唇舌地就答应了送她去怀安。
可是天知道,这是一出让小曾多么头痛的事情!
每天晚上,仲晓禾都在诱惑小曾,甚至白天,也会借任何机会来考验小曾的定力,而小曾,却不能对她有任何的染指。
“小曾,过来陪我嘛!”
“我要练功!”
“小曾,我冷啊!”
“现在是夏天!”
“小曾,我习惯有人陪着一起睡啊!”
“你之前不是一个人离家出走的吗?”
“可是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啊!”
“千万不要把我当人!”
类似的谈话重复过不知多少遍,小曾的思想斗争也不知有过多少,但终究不敢跨出那一步,躺到仲晓禾的身边去。
不可否认,无论从身材上还是长相上,仲晓禾都是诱人的,小曾很怀疑自己的定力——她应该算是贪恋肉体欢娱的人,一旦躺在美女的身边,被美女略加挑拨,是否还能坚守底线,那可就不知道了。
化身为狼,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不过这些事还算是小事,还算是小曾可以抵御的,而仲晓禾招惹麻烦的本事可是太厉害了!
在从岭南往北行的时候,经过南岳衡山的时候,仲晓禾非要上衡山游玩。小曾还以为她没来过,结果上山后发现仲晓禾完全是在给自己当导游,所有的景点和风雅之地,仲晓禾都熟悉无比。
“啊呀,我是觉得你没有来过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