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快崩溃了。
夜归天打开锦囊,自中取出两张帛绢,打开来看了一眼,忽然眉毛一挑,对福星道:“你速回去告诉储君,夜某兄弟答应此事!”
“是,是。”福星长出了口气。
“你回去吧。”
叩拜了夜归天,福星如释重负地溜出了营帐,常羽冠唤了一个卫兵,带他出了后营回东宫复命去了。
“哈哈哈,快找二弟来!”夜归天笑道:“圣上已经不行了,咱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
“大哥,你咋知道圣上不行了呢?”吴良眨着小眼睛问道。
“如果圣上还能挺几天的话,那众王爷绝对不会急着起兵反叛。众王不反叛,龙无畏又怎么会想起我们呢?他既然找上门了,这已经是剑拔弩张,他们兄弟就要动手了。”
“大哥,那我们该倒向哪边呢?”常羽冠问道。
“肯定是帮太子了。你别忘了,老头子的合法继承人就是龙无畏。他那三个兄弟都是酒囊饭袋,要是他们夺了皇位,那还不天下大乱?齐王勇而无谋,是个匹夫;楚王好色不倦,是个淫棍;秦王杀人如麻,是个屠夫。这三人都是国之祸害,若不是皇族王爷出身,老子早为国除害了。”夜归天对两兄弟分析道。
“嗯,这三王简直不是人,这回他们谋反就是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不过,咱们这回能捞多少好处呢?”吴良打着酒嗝,扫了一眼夜归天手中的帛绢,笑嘻嘻地问道。
“哈哈,好处不少,只是给你的不多!”常羽冠笑道。
“小气鬼,我会贪那点小便宜?”吴良一脸不屑。
“你说你不要的,我们这回可没逼你!”夜归天装出一脸的严肃,平常兄弟们之间的调笑也喜欢拿吴良寻开心。
“别,大哥,我说着玩呢,咱们兄弟不是有福同享,有难你当的么?”吴良小眼眨眨,可怜巴巴地说。
“哈哈哈哈,等二哥来了,你要他那份吧。”常羽冠笑道。
三人正说着,营门外一阵脚步声传来,三人相视一笑。
帘门掀开,一个相貌英俊银甲白袍的将军捂着鼻子走了进来。
夜归天哈哈大笑道:“二弟来的真快啊!”
不消说,来人就是“黑白无常”四魔王的老二“银枪白龙将”白敬业。
一见面,白敬业就踢了正在饮酒的吴良一脚,嘴里骂道:“你个死猴子,他奶奶的又在喝酒!”
吴良忙闪身避过,面带不满,嘴里嘟囔道:“是大哥要我喝的,要找你找大哥去,成天就知道欺负我!”
白敬业名如其人,长的十分白净,英俊不凡,着实的一表人才。他对夜归天先抱拳行了礼,然后问道:“大哥,外营的兵马已经整顿妥当,随时待命出发。刚才我见三弟带了个小内侍过来后营,是不是太子要我们调兵相助了?”
白敬业这话一出口,吴良猴子般跳了过来,尖声叫道:“呀,什么时候大哥叫你调兵了,我怎么不知道?大哥你们不够意思啊!”
夜归天呵斥道:“别闹了,你这个家伙嘴巴不严实,跟你说了,那跟在大街上贴告示没什么区别!”
常羽冠呵呵笑道:“现在不是告诉你了么?我们之间有什么好隐瞒的。”
“我,被你们气死了。原来你们都知道了,就瞒着我一个啊!”吴良忽然发现就他一个人不知道这个公开的秘密了。
“没什么好瞒的,咱们就是支持储君龙无畏的。楚王派来的人我叫敬业都囚禁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咱们也只能倒向太子这边了。军人虽然不该参与政治,但平叛内乱是我们的本分。现在终于到了国家需要我们军人出手的时候了。所以,我命令!”
夜归天这话一出口,帐中原本还在谈笑的三人神情一凛,马上立正。
“神机营副统领吴良听令:着你即刻启程,请五军营统领风纹章到营中一叙。”
“吴良得令!”
“神机营副统领白敬业听令:着你即刻启程,请三千营统领杨公时到营中一叙。”
“敬业得令!”
“神机营副统领常羽冠听令:着你在帐外埋伏三百刀斧手,听我讯号。”
“羽冠得令!”
夜归天下了命令之后,又对三兄弟各自交待了一番,见众人都领会了他的意思,方放心地说道:“好了,各自准备去吧!今夜的战斗才刚开始,好戏都在后头呢。”
“是!”三人齐声应道。
目送三弟兄出了门,夜归天吩咐亲兵打扫一下大帐,整理了下衣衫,换了一身黑色皮铠也跟着出了门。
“将军!将军!”
夜归天从营中走过,一路上操练的军兵不停地向他行礼致敬。
说起来,夜归天今年才二十六岁,能得到士兵的这种拥戴,确实少见。不过虽然他很年轻,沙场征战却已经有十三个年头了。
他出身尊贵,但从小就不学好,成天在街头浪荡。后来惹了些棘手的人,做了些辣手的事,被他老爹给带往军中避祸,用军法约束才不再惹是生非。
和京城的花花世界相比,对夜归天来说,军队其实是个压抑的地方,只能靠杀戮的快感来宣泄心中的欲望;军队也是个真实的地方,不像尔虞我诈的官场,战友之间的感情是经历战火考验的,也是最牢靠的;军队也是个简单的地方,有了快感可以喊,当然不能违反军纪,否则一顿鞭子是免不了的。
在神机营中,几乎没有哪个人是没有挨过鞭子的,以至于后来这帮鸟人每天不抽上几鞭就浑身痒痒。
吴良曾经说过,没有挨过鞭子的士兵都不是好士兵。这话其实有一定道理,比较一下京军三大营就知道了。神机营的兵丁抗击打能力超群,所以他们打架时无往而不利,被其他部队的人视为洪水猛兽。
神机营作为以前“天字第一号”的部队,本来的传统就是惹是生非。只是自从夜归天四兄弟担任统领以来,就变得更无法无天了。一只狮子带一群羊,能带出一群狮子来;四只狮子带一群狼,不知道能带出什么样的兵来。
一群恶狼,还是一队魔鬼?这还没人知道。但是京军四大魔王治下的军队最忠心,最勇敢,战斗力也最强,这是人所共知的。
魔王就魔王,夜归天是无所谓了。说句老实话,虽然是个将军,但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个什么“死于战”的忠臣,相反他是极为厌恶“忠臣”这个称号的。所谓“家贫出孝子”,“国乱”出“忠臣”,如果一个国家繁荣昌盛,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鬼才稀罕什么做沽名钓誉的“忠臣”!
“国家的利益重于一切,自身的名誉一文不值。”这是夜归天创造的名言,被同道中人奉为圭臬。
这话虽然偏激,但不能说没有道理。本来军队就时一把利器,为了胜利自然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沽名钓誉的仁义之师不过是蠢猪的一厢情愿罢了。
自从夜归天详尽阐发了他从街头流氓械斗中领悟出来的“兵法”以后,他所率领的军队就变成了一支魔鬼军团,令敌人闻风丧胆。北胡骑兵的彪悍天下共知,海外倭寇的凶残恶声在外,但遇上夜归天的军队,那是绝对讨不了什么便宜。
而且自从帝国的军队逐渐转变了原来的“仁义”作风之后,北胡的扰边,倭寇的掳掠明显减少了,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不只是他们的军队可以凶残,可以无耻,可以坑杀降卒。
酣畅淋漓几场大胜下来,夜归天的声望已经达到了新生代将领的顶点。俗话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帝国军队一扫颓势之后,很多少壮派军官开始主动运用夜归天的“流氓”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军官团体。京军三大营可以算作他们的大本营,而他们的核心就是有着“流氓龙将”之称的夜归天。
“我不想做魔王,我只想做个好人,但如果做好人要受人欺侮的话,那我宁愿做魔王!”
走到营门处,夜归天停了下来,手扶着鹿砦眺望远处,心里略微有些起伏不平。
从龙神帝继位之后,龙国一刻都没有消停过。所谓盛世而衰不过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还是朝廷的腐坏。
龙神帝多年不理朝政,贪官污吏横行不法,世家大族欺良霸善,加之天灾不断,造成国内饥民无数,军兵的叛乱时有发生,各处诸侯已有严重的离心倾向,随时都有分崩离析的可能。而帝国周边地区也不太平,沿海各地倭寇猖獗,河套平原北胡扰边,加之西南蛮夷之地久有不服之心,整个龙国如今好像是一个大火药桶,只要一丁点的小火星,就有可能整个被引爆。
“文既不足以安邦,只有靠武来定国了。”夜归天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推翻龙国的白龙王朝,夜归天不是没想过。他从来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如果把这个腐败的朝廷能够推翻掉能够让老百姓过的更幸福些,那他宁愿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造反。
夜家是龙国开国的二十八家贵族之一,老祖宗封爵武安候世袭罔替,上一代的武安候是夜归天的父亲夜成则。夜成则说过,如果夜家不能继续传承香火,那问题一定是出在夜归天身上。
所谓知子莫若父,夜归天的那些极端想法,他老爹最清楚。夜归天的本事究竟有多少,他老爹也最明白。
“你真的打算把夜家百年的基业都赔上去么?”
“我是在为夜家开创千秋伟业!”
“如果你失败了呢?”
“成者王侯败者寇,人总有一死,没什么好说的。那时候我虽然会死,但我死后的世界一定会有不同!”
夜成则说服不了他的宝贝儿子,所以他只有尽力地去帮夜归天。
军中的岁月虽然过的艰苦,却使夜归天聚拢了最初的班底。当夜归天征战沙场十年之后,他的职位已经和他老爹持平,而功劳薄上的成绩早就远远地超过他老爹了。
夜成则是病死在军中的,不算善终,不过实现了马革裹尸的夙愿。他死那年,夜归天二十三岁。
二十三岁的热血青年,十多年的征战杀伐。
早已经记不清砍了多少倭寇的头颅,饮了多少胡虏的热血,年岁在一天天变老,功劳簿上的军功却一笔笔在增加,他夜归天也由一个小兵蛋子成长为一个杀人如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