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惭愧,肚子那一坨肉是怎么来的?怀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她这都多少次了,都还没有呢!
魏小雨看知道她被电话气的□,只想找那个人算账,她只好反过来安慰她,实际上到了现在,她只是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计较太多,反而像是她放不开,“不要理这些了,你要是再找他的话,我就走了,我只是怕自己做傻事,想找个人陪我,想来想去,就只想到了你,衣衣,没有必要。”
去年放假的时候,小雨没有回家过年,她的男朋友已经开始找工作了,打算在美国积攒一点工作经验再回国,她心疼他辛苦,于是留下来陪他过年,也好每天给他做饭,国外的伙食真的让她看不上眼的。
在告诉家里她不回家过年之后,她的表妹就闹着要过来陪她,说已经一学期没有见到表姐了,很想她,家里本来就将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她一闹,家里人自然就答应了,小雨的爸爸妈妈还在感动,姊妹俩感情真好。
可是谁知道,过了年,开学被送回来的小西,在学校转了一圈就又出国了,这次没有告诉小雨,她租了一间房子,每天到小雨男朋友工作的公司外面蹲点。
当然,她不打扰他工作,就那样等着他。
男人的心有时候是很硬的,但有时候又是很软的,一个美丽又年少的女孩,为了他千里迢迢跑到国外,每天就那样等着他,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依旧守望者,啊!多么值得感叹多么值得可怜。
不管怎么说,两个月之后,这名痴情的,可歌可叹的少女,她有了,她打电话给自己的表姐,说必须跟你的男朋友结婚。
“六年。”小雨从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眼泪,“我们从高中就在一起了。”
逃过了家长的反对,逃过了学校对早恋的打击,逃过了四年的两地相思,却在以为终于能够永远在一起的关头,再也不可能向前。“我现在想到他们就恶心的想吐。”
不想回家见爸爸妈妈,出国本来就是为了他,现在继续学业也没有意义了,她看着陆衣衣,嗤笑:“要不你给我找个男人吧,我结婚算了,反正男人不男人都一样,都是假的。”
“胡说什么。”每次她说这种话,陆衣衣也只有这几个字来呵斥她。
把她安排到客房,陆衣衣每天抽时间陪她,过了一个多月,小雨终于渐渐的好了。
陆衣衣问她打算怎么办,如果真的因为这件事放弃学业的话,那很划不来。
魏小雨想了想,“为了那对狗男女书都不念了,我才不傻。”说着又笑起来,“以前本来不打算读研究生的,为了他我才跑去留学,现在倒好……不过没关系,他们不是要结婚么,既然要结婚,那么在国外找到的工作就不能做了,他们两个必须得回国,我可不想回来看着他们结婚,不如就继续念书吧。”
也是,小西大学都还没有毕业,而那个男人在美国毫无根基,想要养活老婆跟孩子,那就必须回来,那边一没有家人,二来,连住的地方都是租的,请个人来照顾孕妇也很难,钱先不说,也不放心。
这样一来,留在外面的,反而是为了那个人千方百计出去的小雨了。
“其实这样也好,真的,会出轨的人迟早都会出出轨,反正你们还没有结婚,因为有更好的人在等着你。”
“呵呵。”小雨笑笑,陆衣衣永远会安慰别人,她自己过得怎么样,却从来不说。
现在她也不想问了,不知怎么的,她突然相信命运起来,小雨看着陆衣衣的脸庞,几年过去,她还是那个样子,美丽的近乎不真实。
跟小雨聊了好一会,陆衣衣才会来,殷仲不在,陆衣衣一问,米拉说他刚回来,接了一个电话,好像有什么急事,马上又出去了。
这段时间以来,殷仲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忙,不过接到电话就出去,想来应该比较重要的事情吧。
米拉见陆衣衣毫不在意,有些着急,但是作为她这样一个身份,有些事情是不好明说的,但是不说,又怕坏事,见也没有旁人,她说道:“你的朋友怎么样了?好些了么?”
小雨到来找她,陆衣衣直接把人安排在殷家大宅她们都是知道的,还是米拉亲自选的佣人负责小雨的饮食,她心情不好,不想见人,所以除了陆衣衣去找她,她几乎不出房间。
“好多了,过段时间就要回去,还是继续念书,不管怎么说,总要毕业才行。”
“她的事情我大约也知道了一些,所以男人的行踪,恩,一定要留意,魏小姐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她要是细心一些就不会这样了,而且,女人嘛,细腻一点也不是不好。”
这模模糊糊的话,根本不是米拉的一向风格,陆衣衣抬头看她,米拉见好就收,再不多说了。
虽然不能算是对米拉这个人有多了解,但她自问,经过这么久的时间,已经大致知道她做事说话的习惯,虽然年纪小,但米拉绝对是一个现实主义,说话做事从来干净利落,而且不相干的人,她不会放一点心思在上面,说道关心魏小雨?那是绝对不可能。
小雨回国才几天,而且一直在外面上学,跟殷家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米拉的话,怎么想怎么在隐射其他人,男人。
“你说,殷仲怎么了?”
好吧,她果然稍微聪明了一些。
“他刚回来,接到一个电话又马上离开了。”
陆衣衣点点头,让她打电话问杜军殷仲去了哪里,杜军如实相告毫无隐瞒的说道:“老板跟舞色缤纷在一起,大约……是谈网站的事情吧。”
“知道了。”陆衣衣挂断电话,再也没有说什么。
米拉目的已经达到,自然马上告退了。
一个网站而已,殷仲一句话什么办不好,哪里需要他薪资去谈。
舞色缤纷。
陆衣衣回忆起来,那个女孩子,果然是很特别的,干净利落的短发,细腻的皮肤精致的脸孔,笑起来也很好看,对男人们来说,应该是很迷人的,最主要的,她是个画手。
用一支笔,就可以讲那些五彩的颜色调制成悲伤或者快乐的故事,那样的人,在所有人的心中,都是智慧的万中无一的。
陆衣衣不知道自己心里究竟作何想法。
殷仲是他老公,但他不是她的爱人,他想要做什么,想要跟任何女人在一起,那是他的事情,就好像一开始,自己就没有能力选择不跟他在一起一样,现在依旧没有干预他的必要。
“也许是我多想了呢。”
不论如何,她是不觉得自己能忍受在别人身上腻歪过的男人又来靠近自己的,而且说实话,她真的不觉得殷仲会喜欢上别的女人,然后跟她们在一起,这种感觉很奇怪,可她是有那个自信的,她不是一个聪明人,但从很早就知道一个人说什么根本没有意义,要看他做了什么。
这么久一来,殷仲的所作所为,让她有理由相信,他对自己的感情,先不管自己怎么看待这感情,她只是知道,殷仲永远不会再陪着什么人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待整整三个月,每天心惊胆战,永远不会再跪在地上哭求另一个女人不要离开。
她的自信,来自于他的所作所为,并且正因此,她也早就下定决心,只要他愿意,她就会一直在他身边,甚至他的希望,她都会努力达到,至于从前,她已经很就没有去想从前那些事了。
所以现在,可能真的是米拉想多了。
、64、第六十四章
“我小时候学习不好;也不讨人喜欢,爸爸妈妈都很忙,也没余时间管我,一天到晚跟着男孩子们风跑;有一次小姨来看我们,买了新裙子给我,我很哈皮的穿去学校,班主任老师居然挡着全班的面对我大吼:‘裙子是女孩子穿的;你还穿什么裙子!’哈哈,原来班上好多人都以为我是男生。”
“的确,看不出来。”殷仲笑笑。
他并没有兴趣分享另一个人的童年;不过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男人,还是让他没有马上起身就走;不过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的确有运气好,她找的借口对自己很凑效,所以一接到电话他就出来了,只是!
“舞色缤纷小姐,虽然童年趣事很值得怀念,但我从未参与过你的过去,所以并不能感同身受,抱歉,所以,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想我需要回去了,我夫人还在等我吃饭。”
“叫我小欢。”舞色缤纷只是她的笔名,她的真名叫做董欢。
董欢微笑,二十五年来,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画画,她父亲是一名小学教师,母亲是农村人,一直没有工作,是个全职妇女,家庭条件不允许她额外的爱好,当然,美术学院高昂的学费也让她望而却步,可以说,她的绘画,除了高中时期老师义务将她领进门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摸索出来的。
现在的她并不能算是什么艺术名家绘画大师,但就在CG插画界,年青一代之中,达到她这样的成绩,已经非常不错了,很多科班出身的,都不见得能与她相提并论。
很多人佩服她,她自己也佩服自己,这么多年坚持不懈的摸索奋斗,全然依靠自己的勤奋跟信念,这个信念支撑她走到现在,并且让她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那就是竭尽全力。
竭尽全力,让她不畏困难,哪怕最开始被奚落轻视的时候,也没有退缩过,后来,一切表明她真的做到了,所有的一切让她相信一件事,那就是,只要自己想要,只要自己努力,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二十五岁,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心动的感觉。
以前除了上学之外,她将所有的注意力,精力,心血全部花在绘画上面,因此,哪怕已经大学毕业好几年,她连初恋都没有过,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她是间歇性死宅,除了采风的时候外出之外,也就是模特跟她比较相熟了。
不过,不管怎么么宅,二十多年来,她还是见过很多的男男女女,但是在这些人中,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殷仲这样。
优雅,高贵,神秘,简直就是……就是从她的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她热衷于创造一些完美的人物,但是从来不认为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是存在的,二次元跟三次元,她一向分得很清楚,可是见到殷仲之后,她发现现实真的有这样的人,完美的,让人忍不住去在意,外表外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