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姐陪我去步行街逛逛?”林夫人慈祥地笑着,视线对准夜绯姗,眸光里却有掩饰不住的不屑。
像她这种普通家庭的小女生,也不知廉耻地想要缠着冷朔,穿的那么廉价,冷朔就不怕给自己掉面子。
夜绯姗冷笑一声,自以为是的老女人。
“顺便我买几件名牌衣服送你作为见面礼,站在冷朔身边的女人,可不能穿的太寒酸……”林夫人突然轻轻打了自己嘴巴一下,十分内疚地模样,“哎,瞧我这张嘴,真是……”
她的话被夜绯姗不耐烦打断,她鄙视地眼神落在林夫人地脸上,“呵,不是穿名牌衣服,就证明一个人有多么贵气,有些就算每天穿金戴银,透漏出来也只是让人厌恶的铜臭味。”
“你个穷丫头,还没那资格呢!”林夫人气急败坏地冲她吼道,她没想到,一直很沉默的夜绯姗,竟然会那么不留情面地讽刺她,一张脸都气青了。
“慧娟,怎么说话呢!”林董浓黑的眉头皱起,出声喝止她。
林夫人扁扁嘴,最后没敢再说一句话。
“看在您四五十岁的份上,我也不跟您斤斤计较了,还显得我不尊敬长辈。”看着林夫人那张气抽搐了的一张脸,夜绯姗明明心里笑的都快要抽筋,表面上却一板一眼,似乎她真的很正经。
冷朔的眼角也心情很好地弯了弯,一抹笑意悄悄挂上嘴角,如星般灿烂的眸子对上她绝美的脸庞。
林媚、林董的脸色都十分难看,本来他们就很讨厌跟在冷朔身边的夜绯姗,一直尽量在无视她。
让林夫人带她逛街,只是以便于他们很好地进行那个计划,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敢那么嚣张,完全不给他们留面子。
“臭丫头,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才39岁,你竟然说我50岁,你什么意思?”林夫人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字字如针,目光咄咄逼人。
夜绯姗挑眉,有些抱歉地笑笑,只是她的眼底却闪烁着戏谑的光芒,“哟,我这小姑娘,可能眼力不行,居然把年轻貌美的林夫人看得这么老,真是我的罪过。”
听见她道歉的话,有见她夸赞自己美貌,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她接下来的一顿话气的快吐血。
“哎……听说化妆会损害肌肤,林夫人可得小心啊,可别那一天起来,自己照镜子,发现自己皮肤衰老枯燥了啊!”哼……跟她夜绯姗斗嘴皮子,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是什么货色。
都人老珠黄了,还那么刁钻恶心,她夜绯姗不是个善良的人,但她自认从来没有对不起过谁,更加没看不起过穷人。
“这位小姐,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我妈?”林媚有些看不下去,不由出声质问她。
不就是冷朔逢场作戏的一个小情人,看她穿着,也不可能是什么名媛望族,一个普普通通的丫头片子,以为有那么点容貌,就可以攀龙附凤吗?真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一直沉默着的冷朔,突然射给林董一抹玩味的目光,那意思很明显。
“你们两个都闭嘴,大庭广众的,也不嫌丢人。”林董严厉地瞪了她们两个一眼,责怪意味十足。
惹火了冷朔,他们一家都得完蛋!
“绯姗,拿着这张VIP贵宾卡,去天尚宾馆,13号总裁套房,等我,完事后我过来。”冷朔修长地手指从裤兜里抽出一张卡片,递给夜绯姗,暧昧地凑在她耳边,轻声警告,“不许乱跑,要是我回来,看不见你的话,后果……呵,我想你该知道。”
“好,亲爱的,那早点回来哦,我等你。”夜绯姗对他笑靥如花,还亲密地在他脸上映上一吻,潇洒地抽身离去。
起身,她路过恼羞成怒的林媚时,轻佻地说了句,“奉劝你一句,自以为是的女人,往往最后都是自取其辱。”
林媚长长的美甲,已经深深地钳入肉里,该死的女人,你以为你是什么货色,不就是冷朔的一个玩物罢了,想要就要,想扔就扔。
夜绯姗走出餐厅,抬头望向明艳的太阳,忽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她真的不是一般的讨厌那些自认为是上流社会的人。
她觉得,只有善良圣洁的人,才是真正的上流社会的人,而那些自私自利、思想龌龊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存活于人世,污染空气。
夜绯姗不是个乖孩子,也不是个诚实的孩子,所以她没有去什么宾馆,而是无聊的绕着海沿走。
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富家公子哥,看见她这么个绝色佳人,不禁轻佻地吹起哨子。
更有甚者,居然有两个恶心的男人,跑到她身前,极其恶劣地问,“小姐,一夜多少啊?”
夜绯姗懒得搭理这些人,自顾自地向前走,暗红色的瞳孔里迷惘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的心到底在哪里?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又想要什么?
几个男人见她跟个木偶一样,顿时无趣地离开。
他们的嘴里还小声地嘀咕着,“没想到那么一个美人,居然跟个傻子似的,真是暴殄天物。”
而她那里顾及得到那些陌生人的话,与她无关的事,她向来不愿意关注。
其实,她没那么坚强,她只是很努力地将自己阳光活力的一面摆在外面,她其实就像一个瓷娃娃,一不小心就会支离破碎。
她很想很想找一个人依赖,能有一个人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能有一个人给她一个安慰的微笑。
她就像一个在陌生的沙漠里行走的人,她没有方向感,不知道那里是她可以停歇的绿洲,不知道别人给她的幸福是不是海市蜃楼。只要她一接近,就会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第三十三章她完美的演技
大概走了两三百米路,夜绯姗见周围已经没有人,索性坐下来,每当她的心情处于低沉状态时,她就想要一个人呆着。
她经常在想,究竟自己想要什么呢?金钱、地位、权势?不不,她不想要这些,她想要亲情、友情,以及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
夜靖叔叔给了她亲情,宁甜儿、明雪儿给了她友情,但爱情她却不敢再射阳了。
那是要与她共度一生的人,那个人可能抵得过花花世界的诱惑吗?或许在她青春美丽的年华里,会一心一意守候着她,可是以后呢?待她美貌逝去,他便会厌倦她,整日流恋于烟花之地,她的余生要用来伤春悲秋吗?
她怎么可能让自己变成个怨妇?所以,每次她觉得自己有些沉沦于他们的柔情之时,都会果断坚决地提出分手。
爱情那是一辈子的事,一旦错,他的人生就全完了,她宁可自己游戏人间,也不愿为了一个不应该的人伤痛。
此时她脱掉了鞋袜,将白皙小巧的脚丫子泡在海水里,不时地晃啊晃,她绝美的容颜,那双透着忧郁的桃花眼,都让人耳目一新。
“煜,煜,你要去哪啊?”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语气里夹杂着些不甘心。
“不要跟着我。”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性感而又磁性,透着令人不可抗拒的魔力。
听他的脚步声,分明是往夜绯姗这个地方来的,因为那里有快大石头挡着,夜绯姗并看不见他们。
显然,那个女人不敢违抗他的话,气愤得跺了跺脚,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男人刚越过大石头,一眼便看见了不远处的坐在沙滩边的夜绯姗,他的视线直直射在那张完美的侧脸上。
他勾唇邪魅地一笑,站在她身边,挨着她坐下,还没等他开口,那个女人居然一脸嫌弃地挪开了。
“女人,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大手钳住她的下巴,硬逼着夜绯姗转向他,视线触及她精致美丽的小脸时,不由赞叹出声,“啧啧,真是够漂亮呢!”
夜绯姗蹙眉,好笑地说,“本小姐好心给你挪位置,还有什么意思?”
鬼信她的话,不过她倒是更有趣了,见到他居然一点惊讶之色都没有,莫非……是老头子刻意安排在此的。
若是如此,那么很好,他就收下这个妙人了。
“你很幸运地入了本少爷的眼了。”男人邪肆地笑着,大手捏着她光滑柔嫩的脸蛋,她的皮肤真好,摸起来真舒服,想必跟她春风一夜,一定很舒服。
夜绯姗“啪”地一巴掌打掉脸上那只魔爪,厌恶地撇了那男人一眼,两只手捧起一点海水,清洗他刚才碰的地方。然后,在男人暴怒的目光下,起身,就要离开。
男人大手抓住她的腰身,微微收紧,夜绯姗便顺着她的力道坠入他的怀抱里,他暧昧湿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
“你要干嘛?”无视那张帅到罪过得那张脸,夜绯姗愤愤不平地问。
“做我女人!”
“你以为你谁啊,没门!”夜绯姗瞪圆了眼睛,语气十分恶劣。
不认识他?难道不是老头子安排的女人?
“我东方璇。”
男人淡定地说出一个爆炸性的新闻。
纵使夜绯姗从来不看娱乐新闻,娱乐报纸,也经常听到东方家族里的消息,东方璇的爷爷在美国开创了曳焰帮,仅仅花了十年时间居然跃居美国**第一大帮,总部在华盛顿。
而东方是他们的专用姓,整个世界都没人敢用,而东方璇便是曳焰帮的接班人。
在三个月前,曳焰帮以最快的速度从美国渐渐地转移到中国Z市,东方璇也回到了Z市。
东方璇用最快的时间,在中国站稳了根基,他强势狠厉的手段,让夜绯姗都曾感到佩服。
“你就是东方璇?曳焰帮的太子爷?”夜绯姗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白色衬衫黑曜石的扣子映得男人蓝色的长眸妖娆凛冽,如同上帝神作一般的容颜,单薄而紧抿的唇线,自然地散出高贵与矜傲。此时,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深邃的蓝眸里有强烈的占有欲。
很显然,他是一个混血儿。
他有东方的精致五官,也有西方的高大威猛,他188cm的身材,让向来高挑的夜绯姗,都感到了淡淡的压迫感。
毫无疑问,东方璇是一个危险的男人。
夜绯姗眸光闪烁,想要离开,想当然,被眼前的女人勾起了兴趣的东方璇,不会给她逃离的机会。
“答应做我女人了?”东方璇笃定地问,他想要她,不为别的,只因为她这副美丽的身子。
“我真的很喜欢你,也想很想做你的女人。”夜绯姗心中生出一计,对他笑得分外灿烂,她的语气里也带着浓浓的眷恋和爱恋,只是……她话音突转,十分遗憾、惋惜地说,“只可惜,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