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现可真让我瞧不起自己!
那个年轻女孩满脸泪痕,酒吧昏暗的灯光让她看起来又是凄楚又是癫狂,她已经在这儿坐了三个小时,她在向一个朋友诉说,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听见,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我每天都在想我不活了,我就守在他门口,他一开车出来,我就撞过去,一头撞死在他车上!”
身上发冷,毛骨悚然。
这就是爱情,比恨还强烈的恨!在血污中爱和恨合而为一。她要让她爱的人一辈子痛苦,一辈子生活在满车鲜血的阴影下。如果这是爱情,这是什么样的爱情?她真的这么干了,这么死了,有人会说:这是个痴情的女子。什么样的痴情?
我做不到,连起身给他打个电话我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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