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年商业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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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年商业巨子-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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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三八年,日军占领武汉,群众纷纷逃难,乃将窖藏金银挖出求售,聚行又乘机大量收购。
    直到一九三九年,政府明令民间银元由中、中、交、农田联总处统一收购后,聚行这一业务才告结束。
    聚行历年收购黄金不下二万两,生银三十万两,银元一千七百万枚,为聚行带来了巨额利润。
    信托是杨粲三顺应时代需要、冲破重重阻力开办的一项新兴业务。经商出身的杨粲三深知:商家不仅需要银行提供资金周转,还需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为他们作报关、运输、保险、堆放等方面的服务。杨粲三审时度势,于一九三一年首先开办代理业务,一九三二年设立代办部,将原外贸部人员全部转入该部工作。一九三三年,为加强对代办业务的领导,特任命留美专学保险业务的次子杨锡远为总代办主任。一九三七年,正式成立信托部,计划四十万元为基金,以扩大业务。
    经营代办业务,阻力重重。
    在聚行内部,因为当时代办部的主要业务是堆栈、保险、保管、报关转运及代客买卖货物等,业务繁杂而收入低微,所以许多人把报关行员视为低贱无能,不屑与之为伍;把上门兜揽业务说成是杨粲三要“银行职员当窑姐儿(妓女),到处拉客”。针对这些错误的言论,杨粲三首先为代办员正名,认为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后分工越来越细的必然结果,是大势所趋;然后要求营业员放下大银行的架子,上门招揽业务。为大张旗鼓地宣传信托业务,推动信托业务的发展,杨粲三特地将一九三六年定为“信托营业年”,将代办业务列为银行的主要业务。
    在聚行外部,代办部开办的代买代卖货物业务也遭到了商帮行会的抵制。重庆分行替上海商家代销棉布,万县分行替裕华、沙市两厂代销棉纱,均遭到匹头商和纱帮的拒买,认为聚行是抢了他们的生意,砸了他们的饭碗。杨粲三听说后,并不气馁,乃鼓励聚行人员不计劳累,抱着货物到商店推销,让利于商家,广结购销合同,终于打破了垄断,打开了代买代卖的局面。
    顶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压力,杨粲三一手倡办的信托业务显示出勃勃生机。在一九三六年“信托营业年”中,代买代卖业务达四千四百一十七笔,报运进出口货物十二万多件,货值一千二百四十三万元,全年纯益十四万元,占当年全行纯益的三分之二。
    “信托营业年”使杨粲三尝到了甜头,更坚定了他经营信托业务的决心和信心。一九三七年信托部成立时,他指示各分支行处“要像储蓄业务那样,力谋代办业务之发展,将来未可限量”。他甚至断言:
    “将来商业银行势必以此为中心。”
    抗战的爆发更成为聚行信托部兴旺的契机。当时,上游各匹纱、百货商家争相委托聚行在上海抢购;下游各厂商也纷纷委托聚行将货运川代卖。聚行乘势将报运、保险、堆放等业务一并揽来,一时门庭若市,应接不暇。
    正当聚行信托业务蓬勃发展之时,一九四0年,国民党政府明令取缔商业银行代客买卖货物的业务。聚行信托业务受到扼制,由盛而衰,以致不起。
    虽然杨粲三的信托业务受到限制而衰败,但他在四川顶着阻力首开信托业务,与他早年首创储蓄业务一样,被誉为杨粲三开办银行的两大成功范例,在四川乃至全国的金融史上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经过以上各种业务的大发展,到了一九四三年,聚行的资本总额已由一九三七年的二百万元法币增至一千万元法币;全行的资产总额已达四点五九亿元法币,为资本总额的四十五倍多;国内的分支机构发展到三十三个,员工一千三百多人,成为首屈一指的川帮银行,在全国金融界也有一定的地位。一九四六年,又被国民党政府指定为少数几家经营外汇的民营银行之一,蜚声于国际金融界。
    “扶助农工商业”是杨粲三为聚行制定的方针之一。
    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七年里,聚行在重庆、成都、内江、天津、上海、南京、昆明等地兴办或与人合办了五十九个农工商企业,共投资一千二百多万元,其总额超过了聚行一千万元的注册资本、从而为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杨粲三投资最多的方面,是社会公用事业,占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五。
    其中,对重庆自来水公司投资最多,高达五百四十六点六五万元,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二。
    另外,一九三七年,对重庆电力公司投资一百三十万元;一九三0年对成都启明电灯公司投资八十三点七六万元。
    当时投资社会公用事业,见效慢、收益少,但杨粲三仍然投资,这既是他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提高了聚行的社会知名度,赢得了更多的客户。
    杨粲三对工矿企业投资不大,在五十九个投资企业中,仅有少数几家,它们是:川康毛纺厂、四川水泥公司、四川丝业公司、川康兴业公司。
    另外,为沟通各种社会关系,而搞了一些应酬性投资,如向国民政府参军长四川同乡吕超发起组织的“中国抗建垦殖社”投资七十六点六万元;向《商务日报》、《国民公报》、《新蜀报》等新闻报刊投资等。
    聚行投资的企业虽多,但大都只是参与资助,在企业中不负什么实际责任,更无掌握控制之权。由杨粲工出任董事长、负企业实际责任的只有两个“重点投资”企业:兴华保险公司和川康毛纺厂。
    兴华保险公司是杨粲三专门为他在美国学习保险业务毕业归来的次子杨锡远创办的。在杨粲三的几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是次子锡远。
    锡远从小聪颖伶俐,虚心好学,十分招人喜爱。稍长,即被送往美国,专攻保险业务。学成归来后,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杨粲三发现锡远思维敏捷,智勇双全,是极为难得的金融人才,心里非常高兴,暗中将锡远定为自己的接班人,着意栽培。
    一九三四年,杨粲三赴英与扬子公司签约,为了锻炼锡远的才干,特地让他随行,并让其代表自己全权与英商谈判。杨锡远果然不辱父命,使谈判获得圆满成功。对此杨粲三十分满意。
    为了发挥杨锡远的特长,一九三五年,杨粲三又特地拨款创立兴华保险公司。
    杨锡远对父亲的一片苦心也心领神会,果然发挥所长,勉力经营,一年就获利五万多元。
    一九三七年,省财政厅长刘航琛想把几家川帮银行联合起来。为投石问路,拟先让各家银行联合投资创办一家保险公司。刘同杨粲三商量时,杨也正想将兴华保险公司扩大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各银行共同出资合办,让儿子跳出池塘,在大海中遨游。所以两人一拍即合。
    那时,各银行承接的水火保险业务,全是代办性质,只收佣金,唯有川盐银行的盐载运输水险是自负盈亏,一向获利较厚。经刘航琛出面说合,除川盐银行外,其他各行都愿投资合办,其中包括川康、平民、商业、建设、美丰、重庆等七家银行及义本钱庄、民生公司、华懋公司等。
    增资后的兴华保险公司资本总额为一百万,其中聚行投资二十八万,其他各家均为六点五万元。由杨粲三出任董事长,周见三任总经理,杨锡远为上海分公司经理。聘有美国顾问克鲁伦驻上海,主要业务都由以杨锡远为首的上海公司承办。
    一九三六年。山清水秀,素有小西湖之称的四川乐山五通桥区,一个由杨粲三投资创办的大型毛纺厂川康毛编厂诞生了。
    抗战爆发前夕,华北形势紧张,各厂商纷纷寻找退路。
    山西太原毛纺厂的工程师王达甫和留学英国、专攻纺织的盛绍章专程赴四川考察。他们发现:四川西部一带盛产羊毛,却无厂就地加工,如果在当地投资设厂,生产毛纺织品,不仅能就地解决原料、节省费用,还能适应战争的需要。他们便通过聚行成都分行经理陈梓材邀请杨粲三投资。
    杨粲三对投资办工矿企业素来兴趣不大。但当他一边吸着叶子烟,一边默默地听完了陈梓材的汇报后,也有点心动了。他仔细地盘算了一下;四川的毛纺织品向来仰仗上海、汉口供应,如果日本侵华的战事一旦扩大,波及上海、武汉,四川的毛纺织品市场必然会货紧价扬。如果聚行能投资办厂,将来一定有市场。想当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趁英美等国无力东顾之时,国内的毛纺织业迅速发展,都获得了厚利。就是聚行经营的名牌毛绒线,销路都好,利润也高。再说聚行资金不成问题,又有王达甫和盛绍章相助,办毛纺厂正当其时。想到这里,他将烟锅里的叶子烟灰在鞋底上磕了磕,从躺椅上站起来,果断地对陈梓材说:
    “就按王、盛二人的意思办吧!你具体经办,需要多少款子尽管说就是,只要能把毛纺厂办好就行!”
    经过仔细研究,他决定投资四十万元兴办川康毛纺厂。除王、盛等人占股四万元外,聚行投资三十六万元。由杨粲三亲任董事长(指定陈梓材以常务董事资格代理),由盛绍章任总经理,王达甫任工程师。厂址设在犍为县店子场(今属乐山市五通桥区)。
    杨粲三对川康毛纺厂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对毛纺厂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但是,创业的道路却并不平坦。当时抗日烽烟四起,长江水路阻隔,纺织厂所购全套英制机器只得通过越南海防港经陆路车运来川。不仅浪费了时间,还枉费了大量资金。原来的四十万元资金还没等毛纺厂开工就已耗尽,工厂迟迟无法开工,几乎夭折。
    正当杨粲三左右为难之际,恰逢汉口裕华纱厂老板苏汰余为避战乱,迁厂来川。杨粲三素知裕华股东资金雄厚,经验丰富,乃通过与苏汰余有儿女亲家关系的陈梓材,邀请苏汰余向聚行及毛纺厂投资。
    引入了裕华的资金、人才和技术,川康毛纺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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