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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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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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火把耗尽了牛油,做完最后的灿烂一跳后,熄灭了。青烟袅袅,化入空虚。
  




☆、123幻境

  诺大的石床上,舞枫与堇色相对而卧,中间隔着一个软瘫如泥的布偶。经过数度交合,两个人体内的媚药业以化解,情绪渐趋于平和。瞳眸里的焦灼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浓如王浆般的宠溺与餍足。
  两个人俱是衣衫半掩,黑发垂拂。一人一边,各抓了鱼非鱼的一只手,包在手心里抟玩着。
  跟两个人的悠闲自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呈“大”字形躺在中间的鱼非鱼。
  她彻底地累坏了,刚刚一场鏖战,使得她犹如从水中捞出来一般,里外精湿。
  这也正是舞枫和堇色只穿了外衣的原因:其余的衣裳都拿去替她铺盖了。
  她睡得正酣。身上的红潮尚未褪去,宛若喷了一层胭脂,鲜香娇嫩,叫人食指大动。小小的身子,婴儿般圣洁柔软。但是,一想到刚才她的癫狂,舞枫的喉结便忍不住上下滚动。初尝她的滋味,他就已经上瘾,总感觉要不够似的。看着她在身子下婉转挣扎附和索求,那种成就感,远比战场上的杀戮来得强烈,也更畅快。
  眨眼工夫,他又起兴了。将粗重强韧贴上她的大腿,律动了几下。她没有反应,鼻腔里却发出含混的呻吟,销魂至极。
  堇色心疼她,温言道:“让良人好好休息一下吧……”
  舞枫黑金的眼眸横扫过去,反问道:“你不想?”
  堇色窘迫地弓起后背,苦笑道:“想……来日方长,且、忍忍吧。……”
  舞枫长长地吐了口浊气。
  有顷,堇色轻轻但清晰地说道:“大将军,谢谢你……”
  作为鱼非鱼明面上的丈夫,让舞枫这种身份的人接受同另一个男人共同拥有一个女人,这很难。但舞枫却在最后关头做到了。这个男人的气度和胸襟,注定了是要成就大事业的。
  舞枫自嘲地勾起半边嘴唇,道:“谢我作甚?她心里有你,难道还能生生挖出来?要谢,就谢谢那曾经四年的共同生活吧。”
  堇色微叹一声,感慨道:“真的很奇妙,以前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总以为良人她对什么都不甚在意,像是心智没有长全的孩子,对任何事任何人的兴趣,绝对不会过夜。高兴的时候,路边的乞丐就像是亲人;恼怒了,连自己的亲娘都敢扫地出门,才不会在乎别人怎么说呢。什么都不怕,照她的话说,她是女子与小人的集合体,是连圣人见了都要避让三分的,装疯卖傻、耍赖泼皮有根有据理直气壮。她就像是会变身,一会儿看着像是神仙,心肠慈悲;一会儿又像是恶魔,整治得街坊邻居叫苦连天。打人一巴掌,又塞人家几个甜枣子,任谁都拿她没辙儿。……平芜城有她那会儿,可热闹了。我记得最清楚,每天她都要骑着那头叫‘二大爷’的小毛驴,走街串巷,管闲事、看热闹、磨练嘴皮子、教授孩子认字,偶尔还会客串一把讲唱先生,说的故事绝对是大家闻所未闻的新鲜。……
  她自己还不觉得,还以为自己女扮男装很成功,殊不知,大家全是心中嘹亮,一脸猪相。……
  她创造的词语,她说过的俏皮话儿,用竹篓随便捡,一会儿就能捡到一背篓。……
  不是倒骑驴,世事回头看。她总能在嬉笑怒骂中,叫人明白很多道理。‘汉风社’由她一手创立而成,她却只肯做老二。说什么,老二精神很不得了。如果恨一个人,就让他坐到最高处。冷不死,也会累死他。听听,谁会相信她这么坏?事实上,她整治人的法子几天几夜都说不完。……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时间,将来我一定要提醒她,或者是帮助她,把她这一路的言行悉数记载下来,应该会是很好的处世箴言。……”
  舞枫这还是第一次经由他人之口了解鱼非鱼的过往,不由得既妒又羡:“丫头她自己从来不肯说……”
  “她就是那种人,一会儿会说很多话,一会儿又突然很沉默。跟谁都保持着距离,对谁都怀着几分戒心。她给自己划出一个圈圈,与外面的人分开来,一个人在圈子里唱念做打精彩绝伦。一旦发现别人要越过来,她立马就会变成刺猬。也不能怪她,那么小,要生活、要生存,不强势一点怎么成?……”
  “她背上的疤痕是怎么回事?”舞枫一想到那个朝她下毒手的人,瞳孔不由得缩紧了。
  堇色的声音显得很沉重:“是她的父亲,吃了酒,同自己的妻子口角,迁怒在孩子身上,用菜刀砍的。听街坊们说,那次,她几乎就是个死人了,流出的血盛了半盆,半条街都闻到了血腥味儿。桃三娘跪在大街上,额头都磕破了,求天告地,可是没有一个医工敢接她的生意。不是不想救,实在是没有拿回天之术。后来,一个天竺的僧人经过那里,慨然相助,这才救回了她一条性命。……”
  “高僧么?倒有些手段,我看那疤痕愈合的很好。”摸上去并没有那么狰狞可怖。
  堇色“嗯”了一声:“总之是捡回了一条命。伤愈之后,她便开始自谋生计写故事赚钱。第一本书写出来,雇人誊抄了十份,以每份一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了几家书坊,结果,当时就给抢了。之后,半年不到,又写出了第二部书。书稿完成当日,平芜城内外几乎所有书坊的东家都聚集在了她家门口,等着抢购她的新书。呵呵,世风日下,那种东西,倒比吃饭喝水还重要。……为了公平起见,她采取了竞价的方式,最终以十两金的价格卖出了那部手稿。十两金啊,真正的一夜成名雷动天下!‘汉风社’的那帮少男少女,对她简直仰慕死……”
  舞枫既惊讶又好笑:“那种污秽的东西,就没有人管管?”
  怪道丫头脾气大、性子倔,敢情都是给惯出来的,是凭借雄厚的实力给捧出来的。幸好自己先下手为强要了她,估计就算是有一纸契约,于她也没有多大的约束力。逮到机会逃逸了,只怕会活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有模有样!十两金,他所知道的所有女人中,尚无一人有这能耐。这个数,等闲的平民一家,差不多能用一辈子。不要忘了,还不止这些呢。她后来不是还得过戎歌的五十两金子么?小妖精、小贼婆,这敛财的手段一点都不比勾引男人的本事差。让这样的持家理财,怕是总有一天能买下整个天下。
  堇色笑了,与有荣焉:“抓捕么?将军有所不知,平芜城里有谁不知道她就是那名动天下的鱼美人?只是,将心比心,谁又忍心为难一个半大孩子呢?先不说年纪小,又吃过那么大的苦,本身就很可怜,跟她那么大的,哪个不指望父母庇护?唯独她,早早地就挑起了生活的担子,哪个不说她孝顺懂事?她又是个鬼精灵,一张嘴能把稻草说成金条,也能把死人说活过来,这天底下的人,有谁不喜欢听好话?她又不是个小气鬼,尽管爱计较,但若真的遇上谁家有难,只要是找上门去,她从不犹豫的。认识她之前,她就爱替人义诊,寻常的头疼脑热,她都能治。谁没吃过她的、用过她的、花过她的?后来,我们开了‘济生堂’,逢着特殊节日,必定会免费义诊。她从来不承认自己心肠软,她只用行动表达,以为这样,就能完好地保持她在别人心目中的强悍与坚定,打不倒、伤不着,谁都别想欺负她。……
  又开了一个成衣铺子,结交了平芜城内外上白面平民家的子女,定期在城外山林间读书讲经认字辨理,免费教授贫苦人家的孩子识字。放出话去,只要想学,不论男女,不论年纪大小,都可以加入学社。……
  听说,刚开始集结那会儿,衙门还出面禁止过,怕是年轻人会趁机作乱。后来才发现,‘汉风社’很有规矩,严禁社员做违法乱纪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事。自打有了‘汉风社’,衙门的大人们都说,平芜城的治安好多了,人也有礼数多了。……
  因为‘汉风社’的潜移默化,城里的孩童,有谁不懂得天子之礼、诸侯之礼、士庶之礼的?‘汉风社’说了,所谓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呵呵,是不是很拗口?大将军不要笑,这种话,平芜城的孩子多半都能冒出一两句来。……
  这样的人,换成是大将军,会因为几本□书籍而将她的好处全盘抹杀么?怕也会舍不得吧?……”
  “舍不得的,岂止一个两个?”舞枫唇角的笑纹趋深,“才踏上天阙的土地几天?就把那一帮目空一切反骨丛生的庶族子弟给收买了。你相信么?他们竟然跑到我的行辕外要人。一帮子老大不小的人,居然对她执以师礼!我若说个不字,恐怕他们真的会翻天。那一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庶族并非朝堂上的那帮家伙所说的那般不济,他们一直在隐忍、一直在克制,就等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正大光明爆发的出口,就可以、翻天、覆地。丫头、她堪当大用。……”
  堇色抿嘴淡笑,伸手抚摸着中间那人光洁的额头。
  “兵法、阵发……似曾相识,却发人警醒。以前得什么高人的指点么?”如此一寸寸潜入她的生命的感觉真好,就像是方才融入她身体一样美妙温暖。
  




☆、124托付

  “再早,我也不清楚了。似乎是那一刀之后,良人就性情大变了。也许,正如良人所说的,艺术源于生活。她的人脉那么广,接收到的知识想必很庞杂。她本人又那么机灵,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得出那样的结论倒也在情理之中。”自有了肌肤之亲,堇色对于鱼非鱼那叫一个情有独钟。她的所作所为,在他看来全都是最正常、最不凡的,根本毋庸置疑。
  “堇公子。”暗暗感叹着,舞枫的语气忽而郑重。
  “不敢,大将军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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