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停当,李姐就赶了过来,她送来了剧本,顺便也认识下梁铮。
说话间,李姐同时说起了大狗在剧组的所在,毕竟这世上有很多人是怕狗的。责任问题,就在大狗的“助理”朱笑华身上了。朱某人顿时感觉压力山大,什么大便,咬人,走丢,演戏,痛痛痛都是她的任务。
斜眼看一旁大狗,抱歉了,狗毛遮挡了所有的表情,不过那种不爽的感觉还是如烟气一样渗透到了朱主人的心里。
她忙不迭地表示,再次强调咱家的狗种种优秀品质。
李姐没什么说的,你家狗再优秀,要知道现在网上也出了很多。
互联网日新月异,随着来福走红,网上什么狗没有,可爱,迷你,搞笑,时尚……当然更多是大狗来福的模仿秀。别说,其中有条嗨皮的哈士奇简直跟来福不相上下,就是它的主人齐女士,竟也打扮得跟朱笑华十分相似。
这些消息在经常上网看来福消息的朱笑华那儿自然门儿清,李姐说这些无非是:你别得瑟,我们家王导找你们是给你们机会,你要表现好,你表现不好随时有被拍飞的可能。
唉,这世道就是狗都难混了。
假冒伪劣的,竟然连主人都仿了。
朱笑华一阵叹息,脸上好有压力,心里……心里呵呵呵,那谁谁借尸还魂的,咱们还是老实做一对亲爱的主仆,过那平静的人生吧。
李姐走后,梁铮就笑了,“小华,责任重大呀!”拍她肩膀安慰:“不过咱家来福谁啊!”又看大狗,摸它脑袋,“是吧,小福福?”
大狗给他龇牙:再伸爪子,小心狗肉。
梁铮跳跳眉头,转头询问朱笑华这次大狗出演的酬劳。从前问起来尴尬,现在则名正言顺了。
朱笑华伸出五指。
“五十五?”
“……十万。”
十万你伸什么五指啊,梁铮哭笑不得,“调皮。”伸手又摸她头,被朱笑华笑着躲开了。
梁铮就在那儿眯眼笑,“小华,亲爱的小华……”
肉麻兮兮的,朱笑华浑身不自在,“梁铮你再这样叫我可生气了。”
红晕满面,趁着那张脸简直就是可口的苹果,梁铮笑得越发开心,眉目流转,桃花拂面。
大狗看着不爽,扑过去作势咬人,梁铮忙跳到一边,哈哈笑着,“好了好了,我不缠着你主人了,小华,我先到楼下问问。”…
他一走,朱笑华整个人都松了一圈。坐在地上咬牙切齿,“都是那个死鲶鱼!”又抓起大狗的爪子玩着,叹气道,“怎么办,我不知道怎么谈恋爱?”以梁铮为例,感觉两人很熟了,可是再亲近点她又浑身不自在了。那毛病啊毛病,她啊啊啊啊地捶了下地毯。
“那就不谈好了。”
大狗其实想说的是,朱,你想找死吗?但是这些关于梁铮,关于他和那两个凶手的事情他不能告诉朱笑华一星半点,毕竟在他心里,女人等于麻烦等于慌乱,同时也等于出意外,而跟朱笑华这么久亲近,喜欢她,他更是害怕朱笑华的表现会外露从而导致危险。
“就算不谈我也要克服这毛病啊,啊啊十八啊……”
朱笑华苦恼地抱着大狗脑袋,在它脖子处蹭来蹭去,大狗的鼻子微微动着,忽然就舔了朱笑华一脖子。
粗糙的舌面滑过肌肤,朱笑华一个激灵,脸涨得通红,转而扑倒,武松打虎,“你个色狼,我揍死你!”
大狗在地上笑得浑身打颤,“左边,左边,那地方痒。”
朱笑华气得七窍生烟,每次都这样,打了还笑成这样,亲,你是M吗?
越发怒了,还真打下去了,拍着它屁股啪啪啪。大狗跳起来,爪子想捂够不着,在那儿点点朱笑华:“朱,你给我记着,小心哪天我把你裤子扒了。”
“哈你个臭狗,反了你吧!”
两“人”在地毯上打来滚去,门铃响了。
梁铮又回来了,告诉朱笑华他住在了宾馆3号楼底层,顺便问朱笑华要电视台的合约,和他们接洽看到时过去准备什么。
朱笑华找合约,梁铮就在那儿嘻嘻笑着看来福,嘴里絮絮叨叨:“别轻易出门,这里偏离市中心,安全有些问题。你有什么事马上来找我。那些演员现在出去拍戏没回来,回来一定会到你这里。还有别把李姐的话太当真,这些人都老油条了你应付不了,他们不靠你靠谁,你不知道现在外面,在市中心那儿他们这里宣传多厉害,我在家的时候跟苟老板通电话,他就问起过来福,说这里没人不知道这条狗的,又帅又英勇,它救小孩,抓抢匪,说的沸沸扬扬。你在家什么都不知道,我本来也是到这里再跟你提醒的。还有李姐说的,网上那些只有跟你锦上添花,因为最终还是围着来福转的……”
朱笑华嗯嗯嗯,相比梁铮魅惑般地靠近,她反而对这种絮絮叨叨深感温暖,同时对梁铮的好感也一路上升。
梁铮走后,朱笑华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发现大狗竟然抱着她睡,爪子还揽着她腰。它的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当即火冒三丈,一脚把它踹下了床,“你搞什么,你的床在那边!”
大狗“唔”了声,难得老实地去了自己的床,朱笑华又愧疚了,在那儿支支吾吾,“我有点起床气。”
“我知道。”
“我不习惯和人一起睡。”
“我知道。”
朱笑华就没话说了,看看时间,叫了外卖,凑到大狗跟前用筷子喂它,大狗也就正儿八经坐在那儿让她喂饭。
一顿饭毕,大狗又躺平不理她了。朱笑华讪讪,小气鬼,不就说两句吗?拿过剧本看了看里面大狗出场的内容,那第几幕第几幕看得她头都晕了,看了一会儿再看大狗,她叹了口气,“过来吧,和我一起!”
大狗就从背对着她翻过身面对着她,朱笑华烦躁地挠头,“我错了,一起睡,我对你还是习惯的。”
大狗就喜笑颜开地蹦了过来,“你现在担心什么,我又吃不了你。”
“别跟我提吃,我会做噩梦的。”
“什么?”
“人肉叉烧包。”
“……”
…
梁铮说得果真不错,演员们回到宾馆后已经是傍晚时分,其他没出去的还不知道朱笑华他们来了,这些主要演员却是李姐陪着过来的,有男女主角还有男女配角,几个人进来屋子就满了。
看到来福,个个脸上都是稀奇的。男配说,“听说了吧,救过孩子。”
女主说:“我知道,还打过歹徒。”
男主角就说:“这狗看着就灵气。”
女配角倒是撇撇嘴,满脸不屑。
李姐一旁笑吟吟,毕竟这回的男女主角可都是一线明星请来的,大牌,谁都惹不起。
朱笑华从前只在电视电影里看到,这回看到真人,那个稀奇,也取出笔记本求签名。说到签名,几个主演个个纯熟,游龙走凤的,你都不知道那是名字还是画。
本来少年游里来福作为男猪脚的狗,是需要和男猪脚睡上那么几回培养感情的,不过很可惜,男猪脚虽然喜欢来福,却不喜欢自己的床上卧室里有狗毛,说白了,男猪脚有点洁癖。
也许这才是王导最终选择了来福的理由,因为广告片的拍摄过程中,来福有多乖王导一清二楚。
猪脚们走了后,朱笑华就把剧本甩给了大狗自己看,看着一条狗坐在书桌边正儿八经翻书页,真是……
呵呵呵呵。
少年情讲述的是一对七十年代末期的青梅竹马从少年到中年的故事。
少年时二人家境迥然,男主角家富裕,女主角家贫困,男主角经常在“喜欢”的脖子上挂着个小包给女主角送吃的、用的,因为女主角的父亲喝酒、脾气暴,“喜欢”经常是偷偷摸摸爬窗。
二人的恋情就像才开的蓓蕾,透着蓬勃的青春。
而后女主角家经历了巨变,女主角的父亲醉酒掉到了河里淹死了,她的妈妈很快在他乡改嫁,带走了少女。二人恋恋不舍地分离。
十几年后,他们的狗先一步相遇,两个男女主角也再度在家乡的街头相逢,而这时,少年家已经没落,少女的继父家却是蒸蒸日上,还成了一省领导。
少年家因为父亲卖的假酒导致了他人死亡,倾家荡产不说,少年的父亲还被人打死了,母亲更是生了富贵病,少年早早进入了社会摸爬滚打。他已经不“白”了。
可是青春的爱情还留在他的心底,在见到少女的那一刻时,他决心改邪归正。但生活没有让他如愿,他开办的面馆在和少女重逢的喜悦之后频繁受到了当地混混的攻击。
他辛苦创立的面馆就这么毁于一旦,原来,是少女的母亲不愿意自家女儿被这样一个男人缠住而使了手段。
少年本想着算了,他和少女真心相爱,她的妈妈的错也就不计较了。可是少女的妈妈铁了心要分开他们,少年在此后无法立足当地,某夜两人在街头散步更是遇到流氓,少年将对方捅了一刀,因此入狱三年。
三年后出来,事情早已物是人非。
少女为了少年不在狱中被人害,被逼嫁了人。少年不知详情远走他乡。
再一个十年后,少年在他乡衣锦还乡,少女的继父却因为渎职罪进了监狱,她的丈夫也因为牵涉其中入了狱。繁华的都市街头,两人因为两条狗再度相逢,当《甜蜜蜜》的歌声响起,两人遥遥相望,却再也无法靠近……
作者有话要说: 去了趟香港,比原计划迟了一天回来,这还是某第一次去那里,好有感慨,坐车吐得要死,香港给我的感觉就是匆忙的,疲惫的,因为在地铁看到那些人都是满脸的困顿,节奏太快,地方太小,每次出去几乎都坐车。
哦哦哦,我对香港幻灭了
☆、第45章
作为这么一出跌宕起伏,充满无奈人生爱情剧中男猪脚家的狗狗“喜欢”来说,那演绎的难度可想而知。
至少对几乎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