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辛苦吧——”
当刘医生离开之后,陆洁不是没有产生过动摇和犹豫。她想找个借口,请别的同事替她值这个夜班,她想设法通知刘医生,方才不过是开个玩笑,开过也就开过了。她想——,她甚至想什么都不管,就这么一走了之。那一会儿,陆洁很可怜自己,这些年来,她对丈夫对家庭真是太忠实了太无私了,事到临头,想做做叛逆的时候,竟然找不到一个可心的异性知已。唯有这个刘医生,平时在一起工作一起说笑,还算有些好感。拿他做目标,也算差强人意。既然决心已下,唯有义无反顾了。
至于刘医生,他在离开医院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去了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又潜至窗外,陆洁就不得而知了。陆洁能记起来的是,当护士站那个电子钟的指针已经过了十一点,她才犹犹豫豫地回到了医生值班室。
陆洁没有开灯,她在黑暗中喘息了许久,然后才起身去开窗子。窗子刚刚打开,陆洁没有来得及向外探头望一望,刘医生就从窗外忽地翻跳进来。
对方在黑暗中摸索着陆洁,陆洁也下意识地摸索着对方。突然,陆洁觉得有些憋闷,仿佛嘴巴被一个湿漉漉的抹布堵住了。等到有个东西探进来,陆洁才明白原来那是刘医生的嘴和舌头。
过了一会儿,陆洁觉得身上发凉,这才记起来应该关窗户或者拉上窗帘。
室外的灯光从毫无遮拦的窗子里映进来,陆洁就看到她自己的身体象用过的敷料一样,摊开在那里,呈现着晦暗的白色。
陆洁想要盖住它,然而它被那高大圆润的重物挤压着,陆洁怎么也动弹不得。
刘医生的动作太猛太急了。静脉注射本来应该慢慢推的,他却把针头戳进去,一下子就推到了底。
高大圆润的重物翻滑下来了,陆洁终于能轻松地呼吸。
陆洁丝毫没有愉快的感觉,只是觉得下面有些疼。
簌簌簌,尤如老鼠在爬咬。那是刘医生在悄悄穿衣服。
“我给家里说了,在外面打牌。”刘医生嗫嚅着说,“一般我都不会过了十二点钟。也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吧。”
陆洁用被单裹着身子说:“我知道,我知道。”
“对不起,你瞧,我,我——”对方的声音里含着歉意。
“好了,你就回去吧。”陆洁不想再说什么。
于是,刘医生从窗子那儿又翻了出去,动作比钻进来时还要利索。
等刘医生一离开,陆洁立刻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她一边用手指当牙刷,拼命地刷牙,一边吃力地想,要是有个淋浴器就好了,一定要好好洗一洗,一定要好好洗一洗
脸上似乎有汗,陆洁伸手抹了一把。那是泪,是从眼窝里无声无息地涌出来的泪水。
木窗吱吱呀呀地响,它象活了一般自己慢慢地移动着、移动着,终于完全打开。
陆洁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吃惊地张大了嘴,正呆呆地看着那个自己把自己打开来的木窗,忽然人影一闪,泽尔车从窗外翻了进来。
“陆,怎么样,我来了。”
泽尔车宽大的嘴角上挂着自豪的笑,他汗津津地站在那里,挎在腰间的长刀和装着苦荞酒的皮袋囊犹自在晃。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在泽尔车的肩上勾出一道晦暗的白色。不知怎么搞的,陆洁就想起了医生值班室那个透进路灯的窗子——那个刘医生翻进来又钻出去的窗子。
“泽尔车,酒,我想喝酒。”
陆洁靠过去,伸手去摘泽尔车挂在腰间的那个皮袋囊。
泽尔车握住了她的手。
“陆,你在发抖。”
陆洁没有说话,她咕咕噜噜地灌了一大口酒,呛得咳起来。
“陆,你哭了?”
陆洁用手背在眼窝处抹了抹,仰起头,又灌了一大口酒。
泽尔车伸手夺过酒袋,用目光探究地望着她。
“陆,你难受?什么事,告诉我——”
陆洁苦笑着摇摇头。
能告诉他什么呢?能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呢?——这个善良而又单纯的吉玛男子。
他是信守诺言的,陆洁也应该兑现自己的承诺。
“泽尔车,来吧,我答应了你的——”
“不不不,陆,我不能要你,现在不能。”泽尔车坚决地摇着头。
“泽尔车——”
“陆,我们吉玛人从来不会勉强别人,也不会勉强自己。我来到你这里,已经向你表明,我会做到,也能做到。”
“对不起,你瞧,我,我——”
这话一脱口,陆洁就觉得似乎有些熟悉。对,想起来了,这是刘医生那天晚上离开值班室的时候,对陆洁说过的话。此时,陆洁又说给了泽尔车。
“别说了,陆。你真正想要我的时候,我会的。”
泽尔车露出硕大的牙齿笑了笑,然后就象来的时候那样,从窗子里又钻了出去。
这场面,也象是那天晚上在医生值班室发生过的那一幕。
然而,它们又是完全不同的,它们给陆洁留下的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泽尔车走后,陆洁终于沉沉地睡去。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亮。陆洁心里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快去看于潮白!不知道于潮白离开了没有?
陆洁迷迷糊糊地扑到木窗前,向外张望。她眼前看到的是一片在晨曦中展开的山野,与昨晚夜色中的那个山野相比,它们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木窗下的苎麻林明晰而坦荡,远处的树林和山坡也全都一览无余。
丝毫不用怀疑会有什么秘密隐匿在这片天地里,它简单而明了地告诉陆洁:黑走马不在了,骑马的人儿也已不在。
陆洁几乎是奔跑着,去敲响采尔珠的门。
“哦,陆,是你。这么早,睡得好吗,昨晚。”
采尔珠已经起来了,正在镜子前梳盘她的长发。晨光映在她的脸上,她显得慵懒而满足。
“前半夜没有睡好,老觉得外面有动静。到了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说这话的时候,陆洁盯着采尔珠的眼睛,似乎想从那里看出什么答案来。
“有动静么,陆?我们吉玛山,前半夜都不会安静的。”
采尔珠那黑玛瑙般的眼睛眯起来,于是,那笑意就显得很深。
陆洁坐了下来,她仿佛无意地环顾着四周。
烟头!在一个充做烟灰缸的木碗里,陆洁看到了香烟头。
那是“散花”烟。
不用说了,昨晚来的男人就是于潮白。
十一。穿裙礼上的舅舅们
〖HTH 〗札记五〖HTF 〗朋友们经常笑话我,说是我下巴上的胡子长得很象恩格斯。这话令我甚觉惭愧,如果一个人的智慧不象那位智者的话,徒有胡子的相象岂不是可笑而可悲么。
恩格斯在论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母亲做为自己子女的唯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那时以来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崇高的社会地位。”到了吉玛山之后,我才切身体会到了这段话的意义。
在吉玛人这里,男人不娶,女人不嫁,做为配偶的当事人都居住在各自的母家,维系他们关系的不过是感情而已。倘若感情不复存在,双方便中止来住,彼此再无瓜葛。做为家庭的最重要的所属,子女与财产,都归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支配的权力。
我觉得这里的男人和女人在感情的交往中,双方是相当平等的。然而,当男人失去了对自己子女和财产的支配权时,他在生活中的位置也就可想而知。
我时常陷入冥想,在大自然中,雄性与雌性的关系从来不曾有过恒定的形式,从来都是因类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万状纷呈,变动不居的。
有那样一种昆虫,雄虫完成交配之后就会死去,雌虫将受精卵产在雄虫的尸体中,以此做为营养,使后代得以成长。那种虫类是一次性交配的生物,毕其生于一爱,心无旁骛。
有那样一种鸟,雌雄相悦后,雌鸟便产卵育儿。雌鸟孵出后代,需要连续卧于卵上几十天,这样才能保持恒定的温度,使雏鸟得以孵出。在此期间,雄鸟忠贞不二,每日衔食哺喂雌鸟。可是,当它们的后代能翔飞自食之后,雄鸟便离巢而去,另觅新欢了。
人类呢?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一直是一种群婚动物。这种动物的性生理和性能力,都是与群婚相适配的。女性排卵,每月一次;男性排精,一亳升精液里竟有六千万以上的精虫。许多高等动物都有所谓的发情期,使它们的交配行为受到种种局限,而人类不论是男性或女性,都不存在这种限制。正是由于具有了这样强大的交配和生殖能力,加之智力的进化,人类才得以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繁衍下来。
我想,如果不是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人类的这种群婚形式是不会改变的。“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而且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这种婚姻制度的明显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生自一定父亲之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特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你结婚了,你就是与对方与社会缔结了一种合同,一种契约,承诺担负起维持家庭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我想,群婚状态下的人们是不会对男女之情寻求所谓“专一”或者“忠诚”的,这种要求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后的事。
人们不懈地寻求“永恒的爱情”,恰恰证明了它的虚幻,人们热烈地讴歌“始终不渝的忠诚”,恰恰印证了此举的不易。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