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 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到这几条的内容,使我想起了北京电视台2001年4月20日晚的一个节目。主持人是那个反伪科学的斗士司马南。引起我注意的镜头是河北省某村庄里一个破旧的房屋和两个十几岁的女孩。这个家里已近10年无人居住。早先住在这个房子里的男人因为有婚外恋,被女人情急之下杀死。女人因此被判刑17年,但两个四五岁的女儿因此失去了照顾。跟着爷爷生活了两年之后,爷爷也去世了,于是又跟着伯伯过,那艰苦的日子可想可知。在这种情况下,后来来了一个名叫张淑琴的人将她们领到了一个“儿童村”。孩子们从此在这里过上了好日子。
  话题引出的主要是犯罪分子的子女问题。当父母被关进监狱,子女怎么办?这样的孩子便要流离失所,被社会遗弃吗?这一问题多年来居然一直没人管没人问,搞社会科学的人也很少思考。许多服刑人员的子女过着悲惨的生活,即使如此,他们的子女有时还遭到社会的冷眼和歧视。在陕西某个监狱办的小报上,曾刊出这样一条报道,一个狱犯哭着对看守人员说,家里还有5个孩子,都住在偏僻的山沟里,一个大孩子的已经死了,其余的由奶奶带着,不是病就是残,整天想爸爸想妈妈,连那个死去的孩子的小坟墓都在呼唤着爸爸妈妈。
  文章发出后,许多犯人看后都呜呜哭。连看守犯人们的警察们也不忍这种现象再继续发生下去了。于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女警督挺身而出,开始靠社会集资和捐赠来创办收容监狱犯子女的“儿童村”,将那些没爹没妈的监狱犯子女集中收养。这个女警督就是那家监狱报纸的副主编,也是那篇文章的作者,她叫张淑琴,年龄50多岁。通过它数年的努力,监狱犯儿童村不仅已经办起来了,并且在全国各地已经办起了好几家,北京郊区的顺义即有一家。
  看了这个节目,我感到中国真是进步了。人性美好的一面正在中国发扬光大。联合国国际公约的这些内容来自何处?不就是来自人类的心灵深处、来自人类对善的共同要求吗!
  2001年5月20日,也就是在我写作此书的一天,经重庆市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别在重庆市和常德市被执行死刑。我仔细看了一下新华社发表的这则电讯,在14人被枪毙之后,还有两人被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其中有一个女人叫杨明燕,此人是张君的第二个正式妻子,罪行之大决不亚于前14个人,但为什么被判缓期执行呢?我估计是因为孩子。此人与张君生了一个孩子,估计此刻尚未满周岁。假如在一个孩子还这么小的时候就失去母亲,这对一个小生命来说意味着什么?仔细想一想心里就一阵难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判处杨明燕死刑缓期执行?
  '7',教育权
  公约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教育权。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为了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起见,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对那些未受到或未完成初等教育的人的基础教育,应尽可能加以鼓励或推进。各级学校的制度应积极加以发展,适当的奖学金制度应予设置,教员的物质条件应不断加以改善。
  第十五条的内容是,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国家要保护公民在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上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利益。关于教育,对我们来说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中国是否能做到人人受教育?如果从小学教育这一水平看,目前基本做到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即使小学教育目前在我国也很难普及。并且,今天中国儿童失学的现象往往不发生在贫困地区,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照样存在失学现象。
  有个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河北承德地区一个村庄的孩子状告父亲的事情。这个村子守着一个工矿,捡工矿每天倾倒的矿渣收入很可观,于是许多孩子辍学去拾矿渣。这个愿意上学的孩子的父亲看到别人的孩子都去赚钱了,也硬要自己的孩子辍学去捡矿渣。最后由于孩子坚持要上学并告到法庭,由上边教育部门出面干预,才使孩子重归学堂。
  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制,中国目前正在努力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但就目前社会中的做法看,实在值得怀疑。举个例子,北京北郊回龙观建起了一大片经济住宅房,小区建成后,小区内新建的小学开始招生,凡是户口不在小区派出所的儿童都要向学校交纳赞助费2万元,平均每年3600多元。至于市里一些好学校,赞助费要得更多。位于西单附近的北京实验二小,据说划区以外的孩子要进来一般要交五六万元的赞助费。这哪里是在实行9年义务教育?连发达的城市都是这样,贫穷落后的农村会怎么样呢?
  至于说中学呢?一位北京家长在报纸上反映说“择校费让家长苦不堪言”。目前北京市的一些重点中学如二中、五中、八中等校的“择校费”为6-8万元,就连一些原属区重点的学校如166、171、铁二中也需要5-6万的择校费。而人大附中、十一学校的择校费则高达10万。上一个中学,择校费高达六七万元,如果加上小学时期的择校费,12年下来,一个家庭至少额外付出10几万元,平均每年多花一万元。这对那些收入高的家庭,可能也不算什么负担,但那些低收入的城市家庭,对这种好学校就只能望而却步。因此,目前在中国,钱对教育的作用正逐渐显示出来。收入高的家庭其子女享受高教育,收入低的家庭子女享受差教育。中国社会变得与改革开放前不一样了。一些制度迫使人们不得不“向钱看”。
  在这里,花了钱和不花钱的确不一样。像北京的四中、五中、八中、实验、汇文以及北师大附中、人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大附中等,不但教学质量好,高考升学率也高。在这些学校里上学,可以使学生得到比较好的教育和全面的素质培养,因为这些学校校风良好、校纪严格,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开展得多。在这些学校里就读高中,不仅能考进名牌大学,而且对孩子的身心、品德、素质和世界观的形成都有很大影响。因此,中国教育呈现学费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要想避免这种金钱主导的势利眼,唯一的办法就是国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别,给那些条件差的学校“雪中送炭”,使平等、公平的观念从中学时期就能在学生们的头脑中扎下根。但中国各级政府目前是否这样做呢?恐怕没有,一些教育部门至今实行的可能还是“锦上添花”的办法,只抓“自然禀赋”好的重点学校,对那些差的学校听之任之。这样的做法只能加大公民在受教育方面的不平等,拉大人格差距和贫富差距。有人认为目前北京市一些重点中学的做法是不可避免的,但我认为这恰恰是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的误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其主要功能就是扶贫,扶助弱者。但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似乎仍未从计划经济传统做法的培养典型中转变过来。由于培养出的“典型”在市场经济下有利可图,教育部门的官员也都被裹挟进追逐商业利润的大潮中去了。学校成了一些教育局的摇钱树,官员腐败的小金库。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今天,要特别警惕教育领域的纯商业化,这会加剧中国公民在受教育上的不平等。
  中国教育目前更令人尴尬的事情是那些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在这一问题上,教育和学费居然与户口挂上了钩,这不能说不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和悲哀。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本来收入就低,待遇就差,然而子女在北京上学却要交额外的赞助费。在这种情况下,有钱的可以进好学校,没钱的只有进差学校,有的地方甚至连差学校也没有,弄个老师来,在一个简陋的破房子里凑几个孩子就上课。在教育的国民待遇上,中国人的差别真是太大了。
  在网易网页上有一篇署名“谓军”的文章写得如此真切和感人:
  “来自河南农村的张兴贵夫妇在北京起早贪黑卖菜谋生已经7年多了,生活虽然很苦,但比在家种地强多了,夫妇俩都还算满足。但两年前,7岁的大女儿上学问题成了他们的心病。他们在附近的几所小学打听过,因为没有北京户口,他们的孩子要想就读,最便宜的也得一次交齐8000元赞助费。这个天文数字足以使他们多年来省吃俭用的全部积蓄化为乌有。而且这还只能解决一个孩子的问题,还有以后的初中、高中呢?他们面对着一个可怕的无底洞。记者采访时,他们今年已9岁仍未上学的女儿正在给一个顾客称菜,浑然不觉母亲对她未来的担忧,也感觉不到这个城市对她的冷酷与歧视,不能与同龄人平等接受教育的她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将来?”
  最近翻看《经济观察报》,看到一篇题目为“民工学校寄生城市边缘”的文章,报道了北京市一家民办小学在京的遭遇。办学者是一名叫王桂云的妇女,她曾在老家当过教师。1997年,居住在北京石景山郊区的王桂云看着一些菜农的孩子在田间地头玩耍和乱跑,荒废了学业,于是就是菜地里用捡来的砖头盖了一间20平方米的教室。当时已经离休的总参工程兵副司令员武洪同志听说此事,找来木匠做了8套桌椅和一块小黑板,算是对民办小学的无偿赞助。教室建成后又七拼八凑地买了25套书本,招来25个学生,开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