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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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咬你-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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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在大点,要上兴趣班,光学费就要不少,她要一分分的攒。
从楼道下来,底下的老奶奶已经买了菜回来,她在外面包子店买了两个菜包子,一边吃一边往地铁口走,要拿每个月的全勤,所以不能迟到。
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地铁人狂多,有时候挤都挤不上去,只好等下班。
到了公司,打完卡还有五分钟上班,去茶水间泡了杯茶,又将办公桌收拾下,才开始今天的翻译工作。
每天的翻译量其实并不大,她偶尔也会在外面接些私活,赚些外快,补贴家用,整个翻译部的一工8人,她负责英文,每个人负责一种语言。
来这里不到一年,是里面资质最浅的一个,在B城能找到这样一份薪水还不错的工作,算是很不容易了,这里毕竟不是C城。
“叶宋,晚上一起去唱歌啊。”
隔壁的琳达等领导走后,立马敲了下玻璃。
“你们去吧,我还有点事情。”
“每次都是这样,我不介意你带家属。”
“不行哎,要回家带孩子。”
她有孩子的事情,当初她们知道还惊讶了一番,她是办公室里最早有孩子的。
“把丸子带来,我保证不捏他的脸。”
“这可不行,他回去肯定又要发脾气。”
曾经有次跟琳达聚会,带了丸子一起去,结果他因为太可爱,被一群女人捏脸,摸手,摸屁屁,回去气的几天没跟她说话,这孩子现在才两岁,脾气就这多大。
“丸子这么可爱,搞的我都想生个来玩玩。”
琳达一边感慨拿着杯子去了茶水间,叶宋低头继续翻译工作,若说那场痛彻心扉的感情,她得到的是什么,就是这个可爱的孩子。
原本她是想扼杀他的出生,但医生说,她的身体不适合流产,怕是以后都不会有孩子了,也因此,生下了他。
怀孕以来,她一直有心瞒着宋颜,若不是从楼梯上失足,导致丸子早产,唐艳吓得六神无主,给远在国外的宋颜打了电话。
当时躺在病床上,宋颜握着她的手,让她坚强,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
幸好一切不幸已经过去了,那段时间发生太多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心悸。
晚上下班,去母婴店给儿子买了双鞋子,明明才那么点的大,已经开始有审美了,嫌弃唐艳外婆给他买的鞋子不好看,非不肯穿,气得她昨晚还打他屁屁了,也不哭,就是睁大眼睛看着她,一脸的倔强,就连唐艳也说,这孩子的性子怕是随了他爸爸。
爸爸这个词,并没有成为他们家的禁忌,丸子现在还小,不会问,等在大一点,肯定会问我的爸爸呢,到时候她该怎么回答呢。
楼道里,堆了些煤炭,楼下的老奶奶喜欢生炉子来烧水,说省电,刚到门口还没敲门,门一口开了,唐艳抱着丸子站在门里,色丫蹲在地上摇尾巴。
三岁多的色丫,现在已经不发情了,每天的任务就是将丸子扔出去的东西,用嘴衔回来给他,一人一狗成为了好朋友。
“妈,妈……”
一般女孩子在语言上比较发达,说话也比较早,丸子还有几个月才满整两岁,已经会说简单的语言,甚至还会自创语言,尽管她听不懂,所以称之为火星语。
“妈妈今天给你买了鞋子,来试试穿。”
把他抱坐在沙发上,穿上今天刚买的鞋子,正正好,他在同龄的孩子里面,长的比较高,大概身高也是随了他爸爸吧。
精致的五官,只要嘴巴像她,其余皆是像极了那个男人,就连不悦时皱眉头的样子,偶尔也会吃醋,她拼命生下他,竟然长的不像她,不是都说男孩子长得像妈妈吗。
“妈,妈。”
这是他高兴的样子,说明喜欢这双鞋子,扶着茶几慢慢的走,不能走快,不然会跌倒。
在学走路上他倒是没什么天分,一直到现在也走不好,宋颜说她小时候十来个月就会走路了,丸子都快两岁了,还走不好,也跟他平时懒有关。
动不动就让唐艳抱他,自己懒得不肯动,每天早上也爱睡懒觉,不到九点不肯起来。
总体上来说,他还是很好带,不需要花多少精力。
“宋宋,没盐了,你去楼下买袋盐上来。”
“好,好好坐着,妈妈下去一趟。”
叶宋从包里拿了钱包下去,买了盐往回走,正好看见唐初静站在楼下,后面还跟着一个男人,看神色,似乎是在吵架,也没过去,直接上楼。
这两年,唐初静一直也没恋爱,急坏了唐艳,尽管比她小两岁,也26了,该结婚了。
“妈,妈。”
从厨房出来,把他从沙发上揪下来,让他学走路,他赖在地上不肯走,叶宋把他抱到卧室去,自己站在客厅,朝他招手。
小家伙头一扭,竟然屁股对着她,就是不肯过来,只要扶着床就可以走过来,他也不肯走。
“叶牧,你给我走过来。”
他扭头朝她笑,在地上爬,也不肯走,着实是拿他没办法。
“给我站起来走。”
“妈,妈。”
“站起来,慢慢走到妈妈这边来。”
叶牧这才站起来,两腿竟然稳稳的走来,一下子扑进她怀里,然后在不肯抬头,死死地抱着她的脖子,这孩子从小就粘她,只是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分给他。
生活的开支都从她这里来,她必须要扑在工作上,才能够养活一家子。
“姨,姨。”
唐初静开门进来,叶牧朝她看看,小脑袋继续埋在她怀里,伸手抓着她的耳朵,开始叽里咕噜火星语,叶宋一句没听懂,把他抱出来。
“找到工作了?”
“没有。”
“别急,慢慢找,你看着他一会,我进厨房帮忙。”
“我去吧,你带孩子。”
她没问唐初静楼下那男人是谁,都是成年人,各自的事情,各自处理。
“妈妈周末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啊?”
“好。”
“要吃什么啊?”
“糖。”
自从上次唐艳给他买了一个棉花糖,回来一直嚷嚷着要吃,怕他长蛀牙,不敢给他吃。
“好,你要是听话的在屋子里走三圈,妈妈就给你买糖吃。”
这个是绝好的机会,让他练习走路,他托着脑袋想了会,赞成,扶着茶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
这样下次就可以吃棉花糖了,要是知道此刻的叶宋并不会给他买棉花糖,会不会大哭。
“妈,妈。”
他走完了在后面叫她,叶宋去厨房拿了一个虾过来,剥了给他吃,叶牧从小就喜欢吃虾,不喜欢吃鱼,一吃鱼就哭。
“姐,我辞职的事情别告诉我妈。”
“嗯,好。”
唐初静又去了楼下,估计是那个男人还在吧,她抱着叶牧去阳台,男人果真还在下面转悠。
莫非是唐初静的男朋友,为何不带回来,若真是的话,唐艳该高兴了。

、第四十三章

一会吃完饭之后;叶宋带着叶牧下楼转转,地铁口附近有个公园;一到晚上,很多家长都会推着孩子出来玩,叶牧不肯走;被她抱在手里。
没孩子之前,这么重的份量抱在手里一会就累了,现在有孩子了;不得不抱,慢慢的手臂的承载重量就大了,手臂也变得比之前粗了。
叶牧依在她怀里;指着一个小朋友的玩具飞机嚷嚷着她听不懂的话语。
因为家里经济原因,叶牧从小并没有太多的玩具,更没有高级的飞机,小汽车,现在还不会要,等在大一点,估计就会问她要了。
“下来走走好不好,妈妈抱不动你了。”
叶牧思索了几秒后点点头,站在地上,走了几步后,然后就不动了。
“来,走到妈妈这边来。”
叶牧还是不肯走,准备坐下来了,地上脏死了,立马把他抱起来,他贼兮兮的朝她笑。
最后叶宋抱着他坐在椅子上,旁边也是一位带着孩子来公园遛遛的妈妈,问她家孩子多大了。
“快满两岁了。”
“长的真好,皮肤像小女孩一样。”
“从小生下来就白。”
叶宋生叶牧是早产,别的孩子生下来皱巴巴的一团,他出生的时候,宋颜就告诉她孩子很漂亮,放在婴儿房里,最漂亮的那个就是你儿子。
后来她能下床之后去看,第一眼就看见他,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你家孩子有三岁了吧。”
“嗯,今年正好三岁了,准备送去幼儿园。”
说到上学,叶宋有些头疼,他们并不是B城的户口,但是这边上学要本地的户口,还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弄呢。
若是回C城,怕是不太可能,她的工作在这边,唐艳也不想回去,那里有太多不好的记忆。
失去了丈夫,也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
“这附近的幼儿园,哪个比较好。”
“当然是长宁街上的比较好,我朋友的孩子也在那边。”
叶宋默默记下了,还有一年多也轮到她家叶牧了,坐在她腿上的叶牧开始打哈气,又困了,只好带他回去。
这孩子早上起得晚,晚上睡得早,白天还要睡午觉,一副睡不醒的模样,也不知是不是别的孩子都这样。
给他洗了澡,抱进屋子,因为她上班,晚上还要做兼职翻译,孩子晚上都是跟着唐艳睡觉,幸好他也不闹腾,老老实实的睡觉。
等把孩子忙好,她才回了房间,打开电脑开始翻译工作,一直到12点,才关电脑开始睡觉,今晚她决定睡在客厅,早上才不会被楼下的声音吵醒。
这样的生活很忙碌也很充实,叶宋很满意目前的状况,但她知道,在往后会受到很多人的白眼,因为孩子没有父亲。
这不是孩子的错,是大人的错误,却让他来承担,叶宋晚上照旧失眠了,第二天顶着一对黑眼圈去上班,被大BOSS叫进办公室,给她丢了一份资料。
徐清远是这家事务所的大老板,也是她的顶头BOSS,三十岁出头,算是年轻有为,但人总归是有缺点,就是有点花心,这大概也是男人的共同点,相对于他的成功而言,还是有很多女人对他趋之若鹜。
叶宋拿了资料出来,开始翻译,一个星期之后要交上去,目前手上还有份,这边的工作属于多劳多得,翻译的多,自然薪酬就好,难免希望白天多忙些。
琳达见她又接了份工作,开始在背后骂大老板周扒皮,琳达曾经和徐清远有过一段感情,后来没几天两人就分手了,依旧是上下级关系。
“明天周末,有什么打算啊?”
“带丸子出去逛逛。”
“哎,叶宋,你就没想过在找个男人?”
她忽然默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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