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能献祭的就只有无用的经脉挪移法、精品心法烈阳溶金、和粗鄙的酒葫芦。
三件物品飞入武侠祭鼎的熊熊火焰之中,蓝色火焰猛地向上窜出一节,鼎身旋转的速度陡然加快。而青钢剑和曲谱重新飞回自己的身边。
片刻后,祭鼎重新恢复原状,苏阳心中一动,这次献祭获得了十五颗武侠之心,由于是第一次献祭,友情赠送十颗,共计二十五颗。
与此同时,一道淡金色的光芒从鼎中射出,落在空中化成一道光幕,光幕右下角写着“二十五”,代表了当前武侠之心的数量,光幕里漂浮着几样可以兑换的奖励,还有相关说明,随着献祭次数增多,可兑换的奖励内容也会增加,而且达到一定程度后,也能提高新世界进化度。
扫了一眼奖品,果然如同武侠老头所说,并没有什么能实质性提高实力的奖品,武功秘籍、神兵利刃一概没有,都是些辅助性的小玩意,居然还有一种几个世界通用的对话仪器,但是兑换点数高的吓人,甚至每一次使用都要消耗数量不菲的武侠之心。
一只小巧的酒壶吸引了苏阳的注意力,介绍里写着:
名称:无尽的酒葫芦;
兑换数量:二十二颗武侠之心;
作用:可以容乃无尽的酒,且随身携带时不会增加重量,兑换后附赠灌满双沟大曲。
备注:无尽只是一个形容词,其实它的真实容量是五十斤。
第五十二章 女人的选择
很多男人觉得自己是大亨,但是在女人眼里,他们其实是大头,冤大头。
不过嘛,既然出去玩,男人原本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因为头要是不大,脸自然就小了。
男人什么都能小,唯独两样东西不能小,脸就是其中一样。所以这是没办法的事,你若是不想当大头,就只能在家抱老婆带孩子洗尿布了。
苏阳现在就是一个大头,他坐在怡红楼最大的一间房里,面前的八仙桌上放着半截艳红的指甲。这半截指甲花了他三百两银子,身上仅有的三百两。
粉红流苏锦帐的青铜床上躺着一个猫一样慵懒的女人,她叫思思。
思思是一个很年轻漂亮的女人。
严格来说,她是一个很女人的女人,她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怎么样才能让男人最大程度的享受她,据说她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在征服男人的同时,会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所以她才能成为怡红楼里最红的姑娘,所以怡红楼才能成为方圆五百里内最红的楼子。
思思很好奇,眼前的这个年轻剑客穿的像是一个三年没回过家的流浪汉,但是出手却豪阔的像是王孙公子,居然花了这么多钱,真的只买了自己的半片指甲。
于是她忍不住问:“到底是三百两对你来说实在算不上钱,还是你实在太喜欢我呢?”
无论苏阳的答案是哪个,思思都很非常高兴。
“都不是。”
苏阳摇头:“因为这片指甲说不定能让你多一条命,而你的命绝对不止三百两。任何人的命都不止三百两。”
苏阳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去看思思,而是一直盯着桌上的指甲。因为他知道思思宽大的丝袍里的,只有一具完美而赤裸的胴体。苏阳从来不是个标准的正人君子,生怕自己在看了一眼之后就会控制不住做出什么事来。
这种事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但唯独这次不行。因为自己答应了一位嫂子,来帮她劝劝思思,她觉得思思可能正面临一件很危险,很可怕的事。
劝劝要是变成了睡睡,连苏阳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的。
思思瞪大了眼睛,吃吃笑道:“我从三岁开始,每个月都要剪一次指甲,照这么说,那我不是有一百多条命了?”
苏阳等她笑的差不多了,才问:“你确定要去?”
谈到这个话题,思思便不笑了,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了,她反问:“为什么不去呢?我就是干这个的。”
“但这笔你可以不做。”苏阳说。
思思咬着嘴唇,沉默了很久,才轻声说:“其实我只是一个弱女子,靠着青春活下去,在我还年轻的时候,能遇到这样男人很不容易,也许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所以。”
说道这个男人的时候,思思的眼睛瞬间绽放出一种奇异的光彩。
当一个女人谈论到自己真正崇拜,想要托付一生的男人时候,眼神中就会不经意的流露出这种光芒,甚至连她们自己都不会察觉到这种变化,而这种感觉也绝不是简简单单用钱可以买到的。
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魅力,可以让一个风尘女子的眼里,放出这样的光芒?
能让一个风尘女子放出这样光芒的男人,已经足够让整个江湖为他疯狂。
“所以你想用尽一切办法,也要把他留在你的身边?或者说让你能永远留在他的身边?”苏阳问。
思思笑了笑没有说话,但笑容里已经给出了答案。
苏阳淡淡的问:“你知不知道狄青麟有过多少女人?”
狄青麟三个字就像有某种神秘的魔力一样,思思的脸上开始放光,眼神中充满了迷恋:“他是世袭一等侯,风流倜傥,每次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必然要带着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女,但下一次又会换一个人,所以这些年来,跟过他的女人,只怕不下百人。”
不等苏阳说什么,思思又很肯定的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些女人的姿色绝不会比我差,即便是在床上我也不会比她们做的更好。但我有信心,因为我比她们更懂男人。”
当一个男人以为他已经懂了女人的时候,或者一个女人认为她完全懂得一个男人的时候,往往就是他们倒霉的开始,这时候如果你告诉他其实你根本不懂,他反而不会信你,会觉得你是在嫉妒,在愤怒,在吃酸葡萄。
但该说的话,苏阳还是会说,因为自己答应了别人要来说这些话,于是道:“他也是一个江湖人,一个武功高吓人的江湖人。我的剑法也算不错了,但是和他一比,就像站在大熊前的小兔子一样,又可怜又无力。”
思思被逗的一笑,又咬牙说:“我知道。但哪怕用命去赌,我也要去试一试,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苏阳点点头,话已至此不必再多说了,起身就要离开。
“等等。”
思思忽然从床下下来,她对着大铜镜很快的整理了一下衣服,尽可能让自己显得端庄一些,然后对着苏阳的背影正正经经的行了一个礼,很诚挚的说道:
“谢谢你,我知道是大姐请你来劝我的,我也知道像他那种男人身边充满了危险,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我不想在这种地方干一辈子,没有女人天生就是喜欢干这个行当的。所以请你转告大姐,我一定会去!”
苏阳没有回头:“话我会带到。也请你记住,如果想活的长点,就不要去窥探别人的秘密,就算不小心发现了,也一定要当做不知道。”
说完,便握着那一小片价值三百两银子的指甲离开了。
思思一愣,她一直认为,江湖中的男人们心底都是寂寞的,所以想要留住一个男人,就应该和他分享他的秘密,了解他的心思,这样才能彻底的走进这个男人的心里。
世上没有万能的道理,只是看这个道理用在谁的身上,同样的道理,用在这个人的身上就是真理,用在另一个人身上,也许就是错到了姥姥家。
的门口停着一辆大车,由四匹混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骏马拉着,四匹马的身高、腿长居然几乎一致,可以保证车子在前进的时候保持最大的平稳;车帘则是由上百颗大拇指大的珍珠串成,光是这几条珠链,只怕就可以买下整个怡红楼。
大车的车辕上,用金粉漆着一个“狄”字,车窗上雕刻着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资格使用的麒麟图案。
片刻之后,思思换上了最华丽鲜艳的衣服,戴上只有在最重大的盛会上才舍得拿出来的首饰,由两个丫鬟扶着,像一个出嫁的新娘子,从怡红楼的正门走出,坐上了这辆来接她的大车。
她的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眼睛里像是已经看到了幸福的未来。
大车扬长而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苏阳从来都认为,一个女人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是没有错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去阻拦。
而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不顾一切的洒脱!
可惜这次她爱慕错了人。
这次她选的,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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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中秋快乐。快乐这种事,和不快乐一样,都是能自找的,所以要开心哦。
第五十三章 我去看他
苏阳重新回到了城郊那间小屋子里,小屋很小,只能放下一张旧木床,一张小方桌,连煮饭都要在外面的院子里,小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和怡红楼里最简陋的包间都无法相提并论。
唯一的一点,小屋很干净,无论是租房子的钱,还是里面住的人,都很干净。
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瘦削、黝黑,还不到三十岁捕头,一个容颜已经开始老去的妓。女。
看到这两个完全不搭调的人,苏阳忽然有一种“很般配”的感觉,从他们坐的姿势、位置甚至表情上,都能感到一种无形中的默契。
这捕头就是杨峥,离别钩的主人,这女人就是思思口中的大姐,吕素文。她十五岁因为要埋葬双亲沦落入风尘,经过十余年的离别后,他们又在这里重遇。
以他们的身份本不该在一起的,可是杨峥说:“只要我问心无愧,为什么不能。”
他就是这样一条硬汉。只要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做了以后问心无愧,你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拦不住他。
这就是杨峥做人的标准风格。
进入离别钩剧情之后,苏阳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杨峥的衙门,很直接的告诉他,我慕名而来,想和你打一架。
江湖中相互较量比试是常有的事。杨峥也没有拒绝,但是请苏阳等一等,因为他正在当值。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