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他的眼睛说:“你叫她莫莫。”
我眯起眼回避我的直视,把头用力昂起来对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他又把头低下来,很勇敢的看着我,用发誓一样的音调对我说:“不管她是谁,我以后都只对你好。”
我笑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我的脸,也傻笑。
那晚我一直呆在阿布的病房。我们聊了很长时间的天,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牛头不对马嘴。这样的聊天看上去没意义但对于我和他而言,都是需要的。我说的他听不明白,他说的一点也不着调我更不指望明白,但这样很好,至少我们可以有个互相倾诉的对象谁也不笑话谁。然后,我趴在阿布的床头睡着了。
清晨醒来,阿布还在睡,我觉得有些饿,于是起身,到外面去买早餐。我在医院的小面馆吃了一碗拉面,又排队给阿布买了豆浆和油条,可是当我走进病房的时候,却发现病房空了,阿布不在。一个护士在那里收拾他的床,我问她,“人呢?”
“出院了啊。”她说,“有人替她办了出院手续,刚走,你不知道吗?”
我跑到窗口去看,正好看到阿布被人塞进一部黑色的轿车,只短短几秒,车子就开出了我的视线。
一种不祥的感觉升上了我的心,我的脑袋一下子就炸开了。
阿布失踪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他,我也知道是吴明明带走了他,但是,我没有证据。我追出医院的时候那辆车早已开得不知去向。我打吴明明的电话,她倒是很快接起来了。
不过声音听上去睡意朦胧,好像刚醒一般。
“他已经失忆了。”我说,“你带他走有何用,治好他才要紧。”
“什么?”她跟我装傻。
我威胁,“二十四小时见不到他。我会报警,把我知道的都说出去。”
“你知道什么?”她机敏的反问我。
“知道什么说什么。”我强撑不在她面前败下来。
“哈哈。”她笑,“悉听尊便。”
然后,她挂了我电话。我在心里靠了她一万遍,良记还没浮上心头的时候,有人打我电话了,我一看,竟是黑妹。
“找人,是吧?”她说,“半小时内赶来,我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
“不去。”我说,“老娘要回家睡觉。”
“想让你朋友活命,就乖一点。不然的话,我可帮不了你。”
她的电话挂了一小会,我就收到了信息。我一看是那个地址,应该是上次古木奇开车带我去的小区,真是有够刺激,不过正好,我最喜欢刺激。我再没有文化,
也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道理。
料想吴明明也不敢把握怎么样,而且像我这样的侠女,怎么可能丢下阿布不管呢?
不知道为何,当我坐上去往那个小区的出租车,我才开始后悔。即后悔把阿布牵扯到这件事里,又后悔如此冒昧的行动。可是不这样我又能如何呢?说白了,
我就是在陪吴明明玩,而不是倒过来。这么一想,我就更加沮丧和不安。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我总是能在威胁来临之前感到大事不好,就像吸血鬼能“嗅到人血的气息”一样,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超能力?但是让人泄气的是,我没
有一次因为预感而避免闯祸事端的发生,越威胁我越好奇,所以每次都铤而走险。好比曾经与蒙胖胖的那次赌钱,其实从她摸到第一张我就知道阿布大势已去,
可是我偏偏不信自己的感觉!
北京的深夜,天气很吓人。早晨还能看到淡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狂风肆虐,仿佛在为我的孤单气节而呜咽哀鸣,更添了几分肃杀的气氛。
我没胆壮胆的再次来到那个17栋,按响了那个2301的通话键,没人应我,但大门主动开了。我坐上电梯,一直到了23楼,2301的大门敞开着,我狐疑的走进门,
等身后的门“卡嚓”的关上,我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没有阿布,更没有吴明明。只有打手黑妹,冲着我怪笑了一下,就把刚进门的我给绊倒了。
除了束手就擒外,只有一个词能形容我此时的绝境,那就是:送上门来——如果这也算一个词的话。
这是一间空房。墙壁雪白,地上铺满旧报纸。角落里放着一张凳子,对面放着一台小小的电视机。
我刚从地上爬起来,黑妹就一把揪住我的头发把握往角落里拖,差点把我的脑袋拆下来,我只能大喊:“三八!放开我!”
事先准备好的胶布被迫不及待地贴上来。我就这样被轻轻松松的五花大绑,发根剧痛,全身发麻却挣扎不得。那根绑着我的麻绳绝对可以给相扑选手拔河用。
情急之下,我用力一脚甩出,我的高跟鞋飞了出去,真砸中黑妹!
我用滴血的眼神看着她,不过没有用。这个头脑空空光有一身傻力气的非洲野蛮女此刻正坐在那台电视机上,笑嘻嘻的展示她的白牙,同时对我说:“你最好
乖乖的,马上给你放个电影。”
这是有预谋的。——当然,鬼得看得出。
我本来不想理他那个劳什么电视,可是电视里随即传来的声音,却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没错。是阿布。
这么冷的天,他的身上居然没有穿衣服,手被反绑在一张椅子上。头顶那盏很刺眼的灯照得他两眼眯缝。
“可不可以把灯关掉?”阿布小声提议。
有个女的——也是个女的,比黑妹长得少许好看些,但是和黑妹一样的打扮,她二话没说冲上前去,给了阿布一巴掌。
我的左脸也跟着一起刺痛了一下。
我靠,吴明明是不是私下搞了个女子军团?专门训练用三步上篮的姿势打别人耳光?
阿布的头晃了几晃,很奇怪,他没有反抗,也没喊疼,而是犹豫很久才古里古怪地说:“你们是不是——莫醒醒派来的?”
电视放到这里停住了,黑妹再次走进我,她在我面前蹲下,撕下我的胶布,饶有兴趣地问我:“莫醒醒是谁?”
哪门跟哪门,这简直太搞了!
我哈哈笑着,笑完后,我用力吐了口口水在她脸上。刚刚吐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实在没有必要放弃如此大好的求生机会,我该喊的是救命!
毕竟只有我出去,才有可能救阿布!
果然,她用衣袖擦了一把脸,又一次把我的嘴缝得严严实实,恶狠狠地说:“调段好戏给你看。”说完,她又按了快进键,屏幕迅速滚动,接着定格在一个场
面上。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是阿布吗?
满头满脸的鲜血,让我几乎认不清他的面目。只有脚上那双十年如一日的跑步鞋提醒我,这是那个带着我满大街飚车,请我喝酒,陪我失落,借过我钱的男人。
他曾在喝醉酒的时候把我的头当篮球按在胸口,任凭我尖叫也不松开,直到我猛然踢他一脚,他才发现是我,“对不起”还没说完整,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吐起
来。
有人掩鼻而过,也有人叹息,更有人小声诅咒。
那段时间正值他和他爸闹决裂,我被好几个广告公司放鸽子,也不顺。我们当街坐着,叼着烟,对路人一个一个对我们投以不正常目光的人大骂特骂,不要太
爽。当然,我为了面子,把头发全弄乱,遮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来。我一直都是一个如此虚荣的人。
直到城管追来,我们又飞奔到摩托旁,由他带着我在四环线上飞奔。
人们都说我是凤凰,于是我来到北京,寻找我能惜息的枝头,可是最终,我不仅飞不起来,反而摔得皮开肉绽。
我喜欢站在他的摩托车上,展开双臂,让我的长发随风飞舞,那感觉,跟飞一样,我永远记得。
我永远记得,是他带我一起飞。
他曾经是一个浪荡而桀骜的一个爷们,现在他们把他绑在那里,打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和这件事一点儿都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真的没有!
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知道这样很丢脸,但是我没法控制住我自己。我的嘴被胶带封住,喊也喊不出,心里的悲伤全部转化为愤怒,我发誓,只要我能
从这里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把吴明明那个女的碎尸万端!
“你们把蒋蓝弄到哪去了?”录像还在播,我看到血人一般又被绑住双手的阿布蹲在地上,忽然他又猛得站起来,他冲到那个飙女面前,低着头,弓下腰,像
一头发怒的牛一样狠狠地顶了一下那女人的肚子,用和以前在酒吧喝多了酒和别人吵架时一模一样的口吻大声喊:“我他妈弄死你们!!!”
阿布,哦,我英勇无比的偶像,你又回来了?
可是,女人捂着肚子走到他身后,用力一踹他的膝关节,他又一次跪倒。
我再也克制不住,呜咽着爬到电视机前,想要砸掉它,砸掉这一幕幕我不想看到的场面。
我终于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后悔:我后悔来北京,后悔想当明星,后悔把我妈一个人丢在家,后悔跟着那个鬼男人走,后悔为了钱没有把那个狠毒的女人的一切
告诉警察,后悔把阿布扯进整个事件。
可是一切都晚了。
在我的泪眼朦胧里,我看到被制服的阿布,沾满鲜血的额头一声一声磕在墙上,他口中低低呜咽,带着哭腔:“蒋蓝,蒋蓝‘‘‘你在哪‘‘‘你在哪‘‘‘”
他喊得分明是我的名字,而不是莫莫。
我终于赢了,我终于赢了,可为什么我宁愿我永远是一个输家?
阿布,对不起。一万、百个对不起,一千个对不起,一万个对不起。好似被一根闷棒击醒,我的鼻子巨酸难受,我百口莫辩,只剩下深深的自责,自责得恨不
得这里有一把手枪,可以让我说死就死,一秒钟后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眼泪全部滴在肮脏的地板上,变成一颗一颗蒙着灰尘的小水珠,但我的眼泪,比之前流
过的任何一次都干净,都干净,我发誓。
“感动了?”黑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嘲讽的看着我,“你也看到了,这哥们装傻。我们都是替人卖命,看得出来他也是,看他受苦我们也不忍心,谁不是
混口饭吃呢?所以,你就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