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一路的情绪都很糟糕。陆恒估计看我面色不善,一路也没敢惹我,直到车子快开到我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说话。
“琰琰,你对那个姓顾的不会是认真的吧?”他的声音有些瓮瓮的。
我头抵着窗玻璃,不想回答。
他又闷声道:“我原本以为你是像那些小姑娘一样在追星呢,但想想又觉得你怎么可能是那么幼稚的人,还以为是他欠你钱,或者你想介绍他买宇恒的房子,所以我才陪你来。”
我仍然不语。
“要是你真的看上他,也别骗我说你是看中他的钱,你要是只看中钱,那我不知道多高兴,我这人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剩钱了……还有,你刚才说你之前见过他两面,是什么意思?你在拍卖会前就见过他吗,什么时候见的?我记得他回国好像也没有多久,也就前两个月的事,你们是在国外见的还是在国内见的?”
他叨叨叨得我心烦,我重新按下窗玻璃让风吹进来,外边的建筑矮且旧,霓虹灯和夜景也不像市中心那么漂亮,应该快到我住的小区了。
见我不说话,陆恒仍然自顾自啰啰嗦嗦地道:“我真的是为你好,当然你也可以当作我在为我自己当说客,我无所谓。但起码我觉得,我还是比他靠谱多了。姓顾的那个年纪,却连我爸都要忌惮三分。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屑说我家里老头子的好话,但他毕竟也是商圈里摸爬滚打多少年的人了,连他都经常说顾林昔不是一般地有手段,他想要宇恒跟顾氏合作,谈了半天也没捞到半分好处,扒下表面的那层文质彬彬的皮,顾林昔其实就是个心狠手辣的魔鬼。”
他打了个转向灯正要拐进小区路口,我说:“靠边停下就行,我去那边小卖部买几个鸡蛋。”
陆恒愣了一下,也只能没办法地靠边停下,我开门下车,他还在身后不死心地喊:“琰琰,你不是真的喜欢他吧?”
我没好气地回过头,大声道:“是!行不行?!”
“到底为什么?!”
我摆了摆手懒得应了,随手甩上车门,让他快走。陆恒坐在车里执着地看着我,但这里是城市主干道,没几秒后面的车喇叭就哔哔作响,他啧了一声,只好无奈地踩油门走了。
我转身飞快地向小卖部跑去,店老板已经准备要打烊。
到底是因为一个人有什么特性而让你喜欢他,还是因为你喜欢一个人从而喜欢他的一切特性,本来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回答陆恒。而在我今晚这种全然落败的结果面前,其他的在哪里见的,什么时候见的等问题也一概没有回答的意义。任何世间的情感遗憾都完全可以用一句美丽的诗来概括,那是句经典的诗,很经典,它是这样说的。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情况复杂。
、第四章
当晚回家之后,我寻思着新的接近顾林昔的方法。古训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古人精神的引领下,我很快就搞到了顾林昔的住址。
至于我是怎么搞到这种连狗仔队都求之不得的东西,这里花一点时间赘述一下。
顾林昔的住址是任静帮我拿到的,对于我来说要去卖血卖肾加卖身才能知道的信息,任静基本只需要做到以上三项当中的最后一项就可以了,因为她老公是市工商局某高官的儿子,她昨晚晚上临睡前随口一问便问出来了。
我这样的小人物,能够结识任静,也是一段传说。
那是三年前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当时手头有些急事突然要用钱,而作为一个父母双双早逝的孤儿,我又没有条件回家啃老。通过四方打听,我了解到能够在晚上兼职的工作除了站街女就基本只有在昼伏夜出的酒吧里调酒了,而且女调酒师的工钱十分可观。我秉着卖艺不卖身的基本原则去面试,并下定决心如果他们非要让我卖身我就转而到旁边24小时开张的咖啡店里去磨咖啡。谁知我把这个世道想得太邪恶了,那个名为“醉生梦死”的酒吧招聘人员只是问我能不能在上班的时候化个颓废一点的烟熏妆,以符合他们店名的气质。
我就是在醉生梦死里认识了任静。作为那里的常客,她在喝过我调的一杯血腥玛丽之后,犀利地指出我是一个新手,告诉我说她任静喝这种酸甜苦辣兼具一杯就能品透人生百态的酒喝了那么多年,从未有一次像这次一样,感觉自己是在肯德基里喝九珍果汁。
鉴于她自己往那杯酒里挤了半瓶番茄酱的事实,我觉得她真的是醉得不轻,想劝她早点回家洗洗睡。或者我很想拿个手电筒照清她的脸,看看她是不是那个和她老公付某某一起拍妇炎洁广告的那个任静,是不是妇炎洁喝多了脑子也洗洗更健康了。
任何一种行动都没来得及采取,她就整个人倒在地上,像中风了一样抽筋痉挛。
酒吧的当值经理吓得躲进厕所一晚上没敢出来,我打了120,把任静送到医院,是胃出血。手术做完后,她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我,露出一个十分凄然的笑容。
她说:“你比我老公对我好。”憔悴的面容,令人心碎。
出于担心我的无心插柳会给她造成一些料想之外的心理影响的考虑,我连忙表态:“任静小姐,你没带手机,身上除了一张无限额度的信用卡找不到任何别的信息,所以医院没有办法联系到你老公。还有……我喜欢男人。”
所幸她并没有把她对她老公的感情转移到我身上,但自那以后,她便将我当作她的生死至交。
在电话中听完我的请求后,任静惊讶地问我:“顾林昔?就是那个最近报纸满篇满篇报导的狼心狗肺负心汉?陈世美?”
我无法否认,只能说:“对。”
她在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啧啧两声道:“有追求!”又问,“为什么?”
我平静地告诉她,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你看到他的时候,就像向日葵看见日,屎壳郎看见屎,他出现在你面前,就变成你的希望,你的精神食粮,你所有一切美好的遐想。
任静她听完我的话,又安静了很久,然后开始哈哈大笑,说我脑子是不是有病,都已经不是青春期少女了,怎么还会为了一个人的一句话,一个笑容甚至一个眼神把自己赔进去。我回以一个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更加释然的狂笑。飞蛾扑火那是蛾子的本性。不论是小蛾子,老蛾子还是妖蛾子,看到火光还是会一往无前。虽然我已不再是青春期少女,内心也已然徐徐老去,但在我心灵深处,却仍是有些无法随时间流逝的坚持。我才不信她不懂。
怀揣这样的坚持,我第二天就拿着任静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不巧正是个阴天,湿气很重,氛围压抑。
独门独栋临着护城河的别墅,我以为周边会围了一圈的黑衣保镖,结果什么都没有,安静得像是山林间的一座孤坟。我利索地翻过外面跟我腰齐高的围栏,到了门前才想起我的行为已经算私闯民宅。但此时我并不想退缩,于是我像上门查水表的人一样用力拍起了门。
足足等了两分钟,我还以为情报有误,失望地正要离开,谁想门忽然刷一下被拉开,门内的人边开门边不耐地说道:“为什么不直接进……”见到是我,戛然而止。
我憨笑。
顾林昔看着我,我看着他,一时之间,两两无言。
十秒之后,他拧着眉说:“是你。”
“是啊是啊,是我!”我动用了面部所有能动用的肌肉神经,绽出了一个我自认为很好看的笑容。但眼下他似乎无心欣赏,并且他的表情看来十分不妙,眉头紧锁,面色发白,倚着门一脸十分难耐的样子。
“你怎么进来的,有事?”他说,声音干涩,像在极力隐忍着什么。
我仔细观察了他几秒,而后关怀地道:“看你的脸色,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不舒服的话就不要站在门口啦,我们还是进屋说吧,啊?”说完还没等他开口我就兀自撞进了门,他被我撞得整个人往后一倒,口中“咝”了一声然后抵在墙上。我赶紧趁乱把门给关上。
他的表情已经可以用痛苦来形容了,嘴巴抿得死紧,身体微弓着,双手撑着墙,看起来连站都站不稳了,那个样子让人觉得此时不对他用强简直都对不起自己。
可惜我的人格实在太高大,我只是真诚地说道:“我扶你到沙发那边坐吧?”
他咬牙看着我,不置可否,但我想他这时候应该没有拒绝的力气,于是就自作主张地拉过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靠近的时候,我闻到他身上很特别的一股气息,像是檀木香,又像是药味。而直到这时的身体接触我才发现,他也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么瘦弱。
好在客厅只有十来步的距离,我扶着他到沙发前坐下,说:“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缓了两口气,抬头看着我:“腿伤而已。”
我说:“哦,那你坐一会儿啊,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必。”他冷冷地打断我:“这里是我家。”
我只好停在原地,讪笑说:“哦,我知道。”
然后他就没有说话了,窝在长沙发上,侧着头打量我,微微眯起的眼睛,让人更加留意到他眼角下那颗能用妖艳来形容的泪痣,这样好看的一张脸。
我也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久久没有言语。
彼此间这般玩味的眼神,我在心里猜测,猜测他也是个情场高手,在接下来的的时间里,我们的对白及肢体语言一定会充满各种明喻暗喻,既不露骨也不龌龊,却能清清楚楚地表达我们不言而明的*。
谁知刚刚冒出以上想法,他就开门见山地问我:“叶琰,你是叫叶琰吧?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近我,到底有什么企图?”
我事前精心准备好的各种话顿时一句也说不出口。哑了半晌,张口结舌,“呃……我,那个……顾先生,我我……很喜欢你……”
他一脸平静地看着我,毫无血色的脸上带着几分禁欲的气息。
我一时间心想,完蛋了,难道他近年来某些方面得了不可为外人道的隐疾?莫非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要离婚,才时常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如果是这样,这些天的一番辛苦当真要付之东流……
“所以?”他挑了挑眉,出声把我的神思拉回来。
我也愣了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