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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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香-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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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的过程。虽然我不明白你的真正心理,不明白你为什么会那么长时间地和我聊天,但打心里来说,我很喜欢这种感觉。难道,你能说我的感觉缺乏真实的感悟?很多时候,我都能感觉到你的忧郁。我想,大凡搞创作的人都是这样的吧?没办法,我这人就是这样,有些局限思维,因为找不到借口。

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也好想成为你的好朋友,虽然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优秀,但是至少在朋友这个层面上,我相信我有能力做得非常称职。而且,我从来没有和一个女孩子成为过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难道男女之间就不能够拥有这样的友情吗?我不甘心,我不是个害怕失败的人,因为我对自己做过的或准备要做的事情都非常地有信心。我不要后悔,就好像在摔碎一个茶杯之后又把它粘贴起来的那种后悔,我不要!

有时间多联系吧,我想你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

信纸后面是落款以及半版的开心,是数学里所用的“根号”和“心型”的组合。

我是在这封信里才看清古山的一部分真诚、纯洁、温柔而又倔强。

这都是我所喜欢的,我所真正喜欢的。

我像相信林溪一样相信着我和古山之间所必定存在的故事。

这,只是开始。

人的第六感觉就是这么一个奇妙的东西,它总能有意识地预料到一些未知的却又极可能发生的事情。而当一个人第六感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往往就对此人顶礼膜拜,称第六感觉为特异功能。而我,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然而很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我都还没有以我的特异功能去申请吉尼斯记录的打算。我想当我的生命最终消逝的时候,世界上所有的人一定会狂呼:“当初我们怎么不去找她?”我想,他们也许都看《黑客帝国三》看得疯了。

2.大一情事8

期末考试的前半个月,我对林溪的亲热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抗议。我一个人夹着整摞的复习资料整天窝在图书馆里。林溪不知道我是因为不喜欢他而一个人去图书馆的。和林溪相处的日子里,我逐步发现自己已变得越发迷恋他而不能自拔。

而在一小段时间内变回自己的方式就只有一个:考出谁也想象不到的优秀成绩。

为了这个简短的目标,我开始了一如高三最后一百天般的拼命。然而他妈的真不是时候,“大姨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来了。

我一气之下跑到学校外的自选商场采购了一箱红富士苹果,两斤臭豆腐,三瓶老干妈,四只鸭翅膀,五块钱的卫生巾。躲在卫生间,我忍不住大叫:“大姨妈”,你他妈的来得真不是时候!

那几天的心情也开始变得没来由地坏起来,我不想出去看外面阴霾的天空,也不想出去看那些个来去匆匆的背影,更不想这时候有林溪的出现。

女人就是女人哟,金依梅轻易地就看出我的“境况”。晚上的时候有她不停地安慰我,给我按摩。这使得我对她的好感又多了一分。

剧变发生在那个下大雪的晚上,温度遽然下降到零下,我独自窝在被子里,没来由的风一股股地从心底一直刮遍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看着对面和我一样辗转难眠的阿梅,我试探着说:“阿梅,一起睡啊?好冷!”

金依梅爽快地跳到我床上。

半夜时分,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欲望被什么东西挑逗了起来,浑身火一般炽热。我迷蒙地拉开床头灯。

我发现阿梅脸色红得喷火,紧闭着双眼,一双腿交叉地缠着我的腿,口中支吾有声!

我顿时感觉到了强烈的耻辱,于是踹了她一脚。阿梅顿时张开了双眼。“我不是故意的!”我的叫声惊动了其他的两个女孩。她们都大张着双眼夸张地看着发生的这一切。

我冷冷地穿好衣服,阿梅也知趣地爬上了她自己的床。

我希望这只是个梦,一个噩梦!

我却再也睡不着,我想起了那天阿梅紧盯着我换衣服时的目光,想起了林溪看我的那炽热的眼神,我突然有了种可怕的感觉:这些都是欲望的眼神!充满了占有欲、淫欲的荒唐的东西在里面。这种欲望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没有理性、没有自尊,有的只是侵略后的占有与强辩!

我心底告诫着自己不要再去胡思乱想了,然而心境却已然如拉开的闸门,覆水难收啊。

我宁愿相信那不是真的!

对于我的有意回避,林溪似乎一点也不知情,他还是那样的疯狂与执著。那天我看见他一个人徘徊于我们宿舍的围墙边,厚厚的雪地被他来回的走动踏出了一条深深的痕迹。他的头低着,不时地抬头向我宿舍所在的地方张望,那种目光,让人看了就心碎。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解释自己当时的感觉,我忘乎所以地冲了下去,什么考试,什么顾虑,都他妈地滚蛋吧!

语言在这时失去了它的作用,我只有和他纠缠不休地拥抱,拥抱……

我爱他。

我终考的成绩名列全专业第一,毫无例外地拿上了特等奖学金。这又让我好好地火了一把!

在不成功便成仁的思想作用下,我用惨重的代价迎来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心。

3.初识古山1

高老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成功的人,一定知道不完全占用自己的时间,他会从时间的空隙中去了解别人,从而帮助别人,最终快乐自己。

以前我对高老的这个观点怀疑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成功的人称之为“披着人皮的狼”。我总认为他们所谓的了解别人、帮助别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反省自我,再去征服别人。

我一直想的是把记忆重封起来,然后打包,扎上钢丝,放进黑色的垃圾袋里,然后一并丢入灵魂的垃圾场。

有时候我还真以为自己做到了。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过去,我以为我早已找不回自己执意扔掉的记忆的钥匙,我以为我过去所有的日子都是一场梦,一场醒了就不再记得的梦,或者一场永远也醒不过来的梦。

然而我错了。

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长、发育,看着父母的头发变白、皱纹加深;看着外公外婆心不甘【奇】情不愿地辞世;看着事物【书】的变迁,看着社会的【网】变化发展进步与灾难,然后再花上很长一段时间去回忆,去惋惜,去珍藏,去丢弃。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我是在回忆中长大的,所有的人都是在回忆中长大的。而当我们去挖掘这些所谓的记忆时,我们要么痛苦,要么失望,要么甜蜜,要么酸楚。而当所有的味道积聚在不着边际的思维中时,我们又会让它慢慢沉淀、遗忘甚至迷失,然后再在一个合适的时段将它重新取出,温习往日未曾遗忘的故事。

是的,即便我们可以错过整个世界,我们也不可能错过记忆。所以,每当我高兴亦或痛苦的时候,我就会把记忆重新掏出,拍拍上面沉积已久的灰尘,然后再喷上一点空气清新剂,以便让我去慢慢品读整个世界。

我的童年、少年时代像很多年轻人一样是在迷糊中度过的,真正的记忆也许是始于我的花季,始于我的高中时代。当时我就读的是一所省属重点高中。至今我每年仍去采撷那我未曾获得的果实,我一边讨厌着高高的围墙,一边想方设法架上一段铁索以联络外面的花花世界。忍受不了孤独与寂寞的时候,我便偷摸着开始了恋爱的勾当。

记得最初看中那个足球队的男孩是在高二下学期。而在此之前,我已谈了不下一打数目的恋爱。在别人还未能领悟到恋爱的甜蜜滋味的时候,我却早已成了早熟的瓜蒂。朋友们义正辞严地警告着我:这样会使你丧失体会爱情本质的机会。

于是我问她们,什么是爱?

答案是一致的:当你意识到自己应该主动为自己所喜欢的人干任何事、承担任何责任时,你就是爱上他了。

毫无疑问,这些答案都是源自于张爱玲亦或台湾的一大批言情小说家的金玉良言。

而当时,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也不过才十八岁。

现在想来,当时我们的想法或者某些知名人士的名言都是如此地幼稚。听听,爱情就是一种责任!

我为此而不断与她们争论:“假如如此的话,一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以后,发誓要永远爱她,这算得上是一种责任吗?”

当然,无论我的理由是多么充分,在我们这帮少不更事的丫头眼里,肯定是讨论不出什么名堂的。

那段时间我一下课就往足球场上跑,目的只是为了多看他一眼,看他不要命地玩球,看他潇洒地甩着头发,看他脱衣时裸露在外的健硕的肌肉,看他口渴时喝水的男子汉模样,看他向我这边凝望……而每当这时,我都会像老鼠见到老猫一样转身就逃,然后我便会再花上几堂理化课的时间偷摸着回想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话语,最后再偷摸着发笑。

我以为我爱上他了。

直到在那无数个我看他踢球的某一天,他终究没有让我逃掉,老鹰般深邃的眼神紧盯着我紧张得涨得通红的脸庞。他紧紧地抓住了我。我突然觉得我不过是他这只老鹰眼中的一块猎物,一块只需放着长线等待一些日子便能钓上来的大鱼。

可是当时年轻幼稚的我并没有因此而清醒,我当时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和他谈起了恋爱。

我和他一开始就是热恋。不过一般的情况下,我不叫他老公而叫他雄猫——我希望他能够像雄猫一样威武。

我喜欢他抚摸我的感觉,我把这种感觉称之为“飘飘欲仙”。

学校后面的花果山就是我们爱情的见证。花果山上植了许多茶树,一年中有三季是绿的,春天的小草总是疯狂地长着。躺在上面,小草机灵地划过裙子,一股酥痒的感觉便迅速地散布全身。我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我,一定是紧闭着双眼躺在草地上,心里默默地数着羊,然后静静地期待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赴约。

雄猫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能够凭借我的体香找寻到我所躺的隐秘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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