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文认真看着纸条上面的信息,看来小赵已经怀疑自己了,今天在花园里,明明看见自己跌下秋千也不扶下,估计是在试探他。
看来必须得和小赵说明情况了,再隐瞒下去,恐怕会伤害到兄弟情谊。
心里做好了决定。曲文便爬出了被窝,招手唤来一个宫婢,嚷嚷着让她去请小赵来,让小赵来给他讲故事,否则他睡不着。
这位郑王殿下自打来了南梦国后,每日睡前必要赵王殿下讲故事,这是整个南梦国皇宫都知道的事。
是以这位宫婢并未疑心,只是道声遵命,便去请了赵启浩。
当赵启浩走进曲文的房间时,他的心里还十分复杂。有些愧疚,又有些疑虑。
曲文看着还有几个宫婢站在那儿,便在床榻上闹腾起来。说她们在,自己睡不着,一定要让她们出去。
反正这个郑王殿下很难侍候,几个宫婢也没办法,只得退到门外。曲文还一边大声嚷嚷说怕他们偷听小赵说的故事,小赵说的故事只能讲给我一个人听这样孩子气的话,把门从里面给栓上了。
待他再回过身时,却看见赵启浩有些内疚的目光,“殿下,都是小赵的错。不要生我的气好吗?我不该怀疑你,从小到大,我们感情最深。你我虽然只是堂兄弟,但却胜过亲兄弟,我应该相信你才对。”
曲文看着他内疚不已的目光,突然一把握住他的手,朝着他轻声嘘了下。又小声说道,“隔墙有耳。”
这四个字低沉暗哑。加上曲文脸上的表情十分慎重认真,丝毫没有戏谑之意,倒让赵启浩小小吃惊了一把。
曲文故意高声道,“小赵,你到我床榻上来嘛,我们就像小时候一样,钻在被窝里讲故事可好,这样那些宫婢们就听不见啦,哈哈。”说罢他率先跳进了被子里。
赵启浩犹豫了一会,也上了床榻,两个人盖在锦被里面,脸对着脸,幽暗之中,赵启浩看不太清楚曲文的脸色,却能听到他那低缓而镇定的嗓音,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启浩,只有我是傻子,才能保护你和四皇叔,你懂吗?”
赵启浩也来不及震惊了,只是气息乱了下,很快恢复,压低嗓音问道,“你什么时候恢复神智的?”
“第一次出宫回来之后,我就恢复记忆了,但是为了查明母妃中毒的真相,我一直装疯卖傻。当我得知母妃所中之毒时,我更加不能清醒了。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不告诉你,是为了保护你。现在只有你和小玉知道,连母妃我都没有告诉。”
赵启浩的气息再度急促起来,他紧紧抓住曲文的衣襟,“她,她果然还活着,替我扭转名声的那些事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没错,是我们做的,小玉说什么舆论只要利用好了,一样可以帮助别人,而不是毁掉一个人,我也不太懂,但是我听了她的话,只是刻意救了几个人,又花了些钱,鼓动几个长舌妇去到处说你的好事,没想到效果竟这样好,一下子就冲淡了那天的丑闻。”
赵启浩突然沉默下来,半晌都没有出声,曲文不由急了,扯扯他道,“你是不是在怪小玉没有见你?”
曲文见赵启浩还是不吱声,便道,“你可知小玉为何被飞燕门的十二追魂杀手追杀,都是因为四皇叔手里那半块玉佩引起的。小玉为了保护你,拼死都不愿意说出玉佩的下落,结果胸中被一箭穿透,又掉入河中,差点就没了命,幸好被周将军帐下的军医所救,才捡回了一条命。她不回青菊镇,不告诉你她还活着,也是变相的在保护你啊。”
“我知道。”赵启浩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低沉,似乎带了一点哽咽。
“当初追魂老大许诺她,只要交出玉佩,或是说出玉佩的下落,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她不但没答应,还把那些杀手都戏耍了一遍,也是因为如此,才惹怒了那些杀手,差点丧命。”
他真的没想到,沈袭玉那样爱钱,居然会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了。
昔日两个人因为意见不合,分手离开,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在付出,他一直以为她照样过的潇洒是因为她不曾真正爱过他。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他错了。她爱他,就如同他爱她一样,把彼此都当作性命来爱的。
她可以为了保护他连命都不要,他亦可以为了她宁可损失影卫大半力量,也要血洗飞燕门。
这才是真正的爱吗?这样刻骨铭心,这样让人牵肠挂肚,这样让人难以忘怀,它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恨的时候,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为仇敌,爱的时候,觉得连王忠那老匹夫都可爱起来了。
“文弟,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我现在就要看见她!”赵启浩激动起来。
“她现在不在南梦国,你恐怕是见不着了,不过我们约好了,七日后会在翠薇居碰面。”
“她不在南梦国,那她去哪儿了?”
曲文在被子下面摇头,突然想到赵启浩看不见,便连忙出声道,“她只说必须要去烈日国一趟,其它的都没有说。”
“胡闹!烈日国现在与我天启国正处在紧张状态,随时都会开战,她去那儿干嘛?是去送死吗?不行,我得去把她找回来。”
曲文紧紧皱着眉头,在袖管里摸索着掏了些东西,掀开被子一角,递给赵启浩看,“王忠那个死太监,每日都会将你的行踪禀报给父皇,这是最近我拦截下来的,你如果要去,恐怕不太容易。”
赵启浩看着这一张张纸条上面写的信息,不由大惊,他原以为影卫很安全,没想到王忠的势力也不可小觑,这些信息虽然含水量很大,但是也触及一点表理了。
天启帝本来就多疑,个性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这些纸条到了天启帝手里,对他实在太不利了,他可没有忘记,父王和母亲还在皇上手里呢。
他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曲文,“文弟,你这样帮我,不怕你父皇怪你吗?”
曲文摸摸头,狡猾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笑容晃花人眼,“我只不过是一个傻子,我怎么帮你啊,父皇是绝不会怪一个傻子的,就算王忠怀疑,他也没有证据呀。”
“好,有你帮我,我就有办法,既然你这样信任我,我也不瞒你,这南梦国也有我影卫人手。明日你我一起出去喝花酒,既然他喜欢跟,那就带上他好了,省得他还要费尽心机暗自跟踪。到时候我让影卫中找一个人与我身形差不多的,扮成我的模样即可。”
曲文看赵启浩满脸坚决,估计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他其实也有点担心沈袭玉为什么一定要去烈日国,虽然沈袭玉现在有功夫在身了,但如果一旦被烈日国人发现了他们是天启国人,麻烦可就大了。
关键他是个“傻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如果赵启浩真能前去,有影卫的帮忙相信一定会安全的把小玉带回来的。
“我听小玉说,他们会搭一个从南梦国到烈日国贩卖粮食的商队,清晨动身的,你如果去追,快马加鞭,想必明天就能追到了。”
烈日国由于地处干旱,常年在烈日之下,所以稻谷基本都是种不活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盛产,于是南梦国商人便想到了将南梦国的粮食运到烈日国去,用南梦国最便宜的东西去兑换大量烈日国的特产,再带回南梦国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
从南梦国到烈日国有一条著名的死亡之路,除了神出鬼没的沙漠强盗之外,还有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龙卷风,或是白天热死人晚上冻死人的诡异天气,或是随时会出现的饥饿的烈日狼。
325、野蛮文化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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