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少华知道,白小菊和江城不是真心的,可是为了自己的干女儿。他觉得另外的一栋房子更加的适合她。
于是,江少华带着白小菊出去了。
江城从外面回来以后,看见房间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忽然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
坐下来他问自己,你是真的喜欢白小菊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江城抽着烟,淡蓝色的烟雾直挺挺的从烟头哪里起来,然后慢慢的散开。就像他有些纷乱的思绪。
他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为了跟秦朗较劲,而是真的喜欢白小菊。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白小菊能够跟秦朗这样的穷鬼在一起,说明了她心中的爱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跟过自己的拿着女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背景,虽然,这次,白小菊也提出来要求,可是他知道白小菊是走投无路,没有了办法,自己这样做虽然胜之不武,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
江城拿出了电话,按了白小菊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可是没有人接听。
江城有些后悔了,他为什么要责骂白小菊呢,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自己怎么能够舍得骂她呢。
白小菊不是睡着了,而是江少华没有让她接电话,他总是感觉有些不舒服,虽然白小菊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儿媳妇,但是……
江城躺在床上,心里没有责怪白小菊,而是把痛恨全部都加在了秦朗,还有那个叫做胭脂的女人身上。
看来,刚才的决定自己做的非常正确,王八蛋,让你们跟我对着干。
江城恶狠狠的想着。
当东方天际升起来一轮红日的时候,这个城市又迎来了美好的,忙碌的一天。
王明义心里感觉非常奇怪,心说,秦朗这个小子已经出来了,没什么没有到自己这里来呢,昨天晚上,他已经准备好了酒菜,等着他过来,可是等到了半夜,秦朗也没有过来。
打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关机。
上午十点的时候,王明义听见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王明义像外面张望了一下,看见秦朗带着一个素颜白裙的女孩过来了。
臭小子,怎么才过来,王明义脸上带着怒气。
“师傅,这个是我老婆胭脂。”秦朗指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跟王明义说。
王明义点了点头,说:“进屋吧。”
胭脂笑呵呵的跟王明义打了招呼,就就坐在了秦朗的身边,安静的像一个从来没有出过门的小姑娘。
王明义说:“昨天我等了你半夜,你也没有过来。”
秦朗说:“昨天她病了,早上起来又去看守所那边去要手机,跟他们还吵了一架。”
王明义说:“要手机吵什么架啊,你呀,都怪我,教你什么功夫呢,要是不会功夫,也就不能惹出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喝酒
秦朗被师傅骂的呵呵呵的笑,说:“这些个王八蛋,居然还打我老诺基亚的主意,气死我了。”
秦朗说着把那个已经掉了漆的诺基亚拿了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
王明义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的喜欢手机的诺基亚,因为那是他连续几个月,中午不吃饭换回来的。
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每个礼拜给他在农村的娘打一个电话,也能够让他娘第一时间找到他。
“怎么回事”王明义问。
原来,早上起来,秦朗看胭脂彻底的没事了,就跟他说要带着她来见见自己的师傅,母亲远在老家,见不到,见到师傅,也就算是正式的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胭脂懒在被窝里,问:“你真的决定娶我了,以后不后悔,我可是酒吧女,你不嫌我丢人。”
秦朗在胭脂的屁股上轻轻的打了一下,然后把口服药拿了过来,递到了她的手上,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要跟你好好的过一辈子。”
胭脂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知道,秦朗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苦苦等待的男人原来就是他。
秦朗准备给师傅打一个电话,可是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可能还在看守所里。
秦朗带着胭脂来到看守所的时候,大门已经不让进了。
秦朗说:“我刚放出来,手机没有还给我,我要进去找一找。”
值班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察,胖的肚子就像是怀孕六个月一样。
不耐烦的说:“去去去,我没时间跟你扯淡,出来的时候干什么去了,现在想起来了。再说了,跟我这里没关系,谁把你的东西拿走的,你就找他要。”
秦朗问:“你是警察不。”
那个人看了看秦朗,说:“你有病吧,看不出来我穿着警服吗。”
秦朗说:“你穿着警服,双腿搭在办公桌上,这一点是不是违反了你们着装规定。我从你的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警察的样子。”
胭脂看到那个警察的腿动了一下,可是又放了回去,估计是不想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丢了面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撒野,没事赶紧滚,别他妈的影响我办公。”那个警察骂骂咧咧的说着。
秦朗把胭脂的手机拿了过来,给警察来了几张特写,说:“老兄,知道我是谁不,我叫秦朗,市委书记江少华我都不怕,我能怕你吗。
我敬重的是有良心,又气节的人,你这个德行我也不愿意打你,现在我就把你的照片,还有工作地点放到网上去,我让你看看究竟有没有人管,究竟有没有人过问这件事。”
秦朗说着就拿着手机噼里啪啦的开始操作。
那个警察早就没有了刚才嚣张的样子,一下子把两条腿拿了下来,拉住秦朗的手说:“小兄弟,等等,等等。”
秦朗停下了手,说:“叔叔,您可别叫我兄弟,我也没有您这样牛b的大哥。”
警察说:“你看看,刚才是跟你开玩笑呢,何苦来真格的,说吧,什么东西丢了。”
秦朗说:“一个诺基亚手机。”
警察看了看秦朗,说:“就那个破手机你还找,扔了都没人要。”
秦朗瞪了他一眼,说:“再破那也是我的东西。”
警察头一次遇到这么执着的小子,心说,副市长都惹不起,我他妈的更惹不起可,赶紧找吧。
其实,来的人,都要在他这里把东西拿出来,由他保管着。这些年作威作福习惯了,遇到这个不识趣的小子有点不适应。
可是,当他听见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秦朗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惹不起,虽然秦朗被关进来的时候,不是他值班,但是为了尽快送走这个瘟神,还是尽力的帮着秦朗找。
把房间里装东西的柜子全部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秦朗的诺基亚手机。
最后,老警察从一个柜子里拿出来一台最新版的三星,递给了秦朗,说:“就这个吧,算是我陪给你的。”
秦朗说:“不要,这也不是我的,再说了,人家出来的时候要是找你要怎么办啊。”
“卧槽,你以为都想你似的,还要东西。”警察不屑的说。
秦朗说:“那也不行,我就要我的那个诺基亚。”
警察心里头骂,马勒戈壁的,今天也算是遇到了一个奇葩了,怎么就这么执拗呢。
一生气,抬脚把一边的垃圾桶踢翻了,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滚了一地。
秦朗一眼看见了自己的老诺基亚。上面有粘糊糊的东西,让秦朗差一点没吐出来。
老警察这时候也看到了,赶紧捡了起来,用面巾纸擦了又擦,说:“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竟然搞到那里去了。”
秦朗接过手机,拍了拍老警察的肩膀说:“谢了,下次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东西当回事。”
王明义听到这里已经忍不住哈哈哈的大笑了。
秦朗,胭脂两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王明义说:“来吧,赶紧把吃的热一下,咱们喝两杯。”
不一会,酒菜摆在了桌子上,王明义端起来酒杯对着胭脂说:“丫头啊,秦朗可是个穷小子,你不怕吗。”
胭脂笑了笑,说:“我喜欢他这个人,跟别的没有关系。”
王明义不仅想起了白小菊,好像白小菊也说过同样的一句,不知道今天这个女孩子说的会不会是真的。
王明义干了一杯酒,说:“男人,进了一回监狱也不算是丢人的事,怎么样,在里面没挨欺负吧。”
秦朗说:“没有,有一个叫三爷的人,刚进去就跟我装比,让我给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这些都应该归功给您啊,要不是你交给我功夫,我看,我想活着出来都困难。”
王明义听到秦朗提到了三爷这个名字的时候,拿着酒杯的手一哆嗦,酒洒了出来。
秦朗看见师傅有点不对劲,就问:“师傅,你怎么了。”
王明义把酒倒进了嘴里,咽了下去,问:“你都跟他说什么了。”
秦朗说:“他问我这么好的功夫跟谁学的。我说跟你学的。”
王明义脸色一下子变了,变得铁青,他知道,一场大祸就要来了。
第三十五章 狗校长太势力
秦朗看见王明义变了脸色,心里头不解,问:“师傅,您怎么了,不舒服吗。 ”
王明义摇了摇头,说:“没事,没事。”
虽然嘴上说着,可是,往事已经一件件的涌上心头。
秦朗走了以后,王明义根据秦朗的描述,仔细的分析了一下,自己一定是会有危险的,杨雪应该还没有太大的事情,毕竟他们还不知道杨雪究竟在哪里,现在自己要赶紧离开,看着眼前自己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家,就要拱手送人,王明义心里头不是滋味。
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为了一段不靠谱的情感,他现在问自己值得不值得。
王明义也有点说不清楚了,说值得,自己什么都没有,那个曾经跟了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