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
“慈善。”高季一本正经儿道,“我父亲虽是个商人,但他经常会捐助钱财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菲斯麦这个品牌是他最重视的,我想他也不会希望这个品牌只是充满商业气味的快消品,它的意义还在于慈善本身带来的最健康的影响,心理的、身体的。夏小姐的方案做得很好,但偏重商业意味,可是你的不同,你的充满了浓厚的人情味。”
他的话令庄暖晨大吃一惊,与此同时也对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帅小伙子另眼相看,她没料到他的心思也会如此细腻。
“咦?你看着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啊?是不是看上我了?高季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模样,嬉笑着上前,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可千万别爱上我啊,我身边的女人多的都数不清,再说,我可没有姐弟恋的习惯。”
庄暖晨真是愕然,又忍不住笑了,“你这人怎么这么逗啊?”
“我是对朋友才这样的,你和夏小姐都是我的朋友,她待我也很真诚,你那天在夜总会说的话也很真诚,我是最喜欢跟真诚的人打交道,要是换做别人我才懒得搭理。不过话又说回来,朋友归朋友,工作归工作,我会分的清,所以在你们两人之中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万宣。”高季认真地看着她。
“谢谢你,之前对你有些误会,是我错了。”她由衷地说了句。
“你对我有误会呀?老天啊,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你对我有误会呢?刚才见你那么瞅着我,我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了,原来是有误会啊。”高季故作惊吓捂住了心脏,又将一张俊脸凑近她,“能说说你对我有什么误会吗?误会不解除的话以后怎么合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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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终究是赛马
更新时间:2013131 13:50:41 本章字数:5471
见他如此,庄暖晨倒也没什么忌讳,浅浅笑靥浮于唇稍,轻轻一抿像是春日枝头上的一抹梨花光影般动人。爱蝤鴵裻“之前我认为你不过就是个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富二代、纨绔子弟罢了,但今天你让我改了看法。你看上去玩世不恭,但认真起来要比任何人都认真,你的观察很敏锐,不会好高骛远更没有好大喜功。”见高季听了这话后嘴巴往下一耷后又笑着补上了句,“你应该很清楚,我改变了看法并不是因为你选择了万宣,如果今天你不是提到了你父亲的话,我想就算你选择了万宣,我还会保留之前的想法。”
高季的唇稍也慢慢地逸出了一点笑意,却如同湖面上一闪而过的光影般细碎,收敛入眸的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惆怅。庄暖晨敏感察觉出他的变化,稍垂了下长睫,“如果我的话太直接的话——”
“我没有生气,真的,只是……有点感动。”再抬眼时,高季的眼染上了一丝红,却又很快被他压了下去,深吸了一口气抽了抽鼻子,“其实我在所有人的心里都不过是个吊儿郎当的富二代罢了,就拿刘经理来说,别看他整天对我恭恭敬敬的,我心里清楚得很,他很瞧不起我,可能,连我父亲也瞧不起我。”
他的话落在她的耳朵里有一点点的刺痛,高季,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称他孩子一点都不为过,他也不过才23岁而已,像他这个年龄其实正是充分享受青春快乐或痛苦的年龄,比起其他同龄人来说,高季的确有着殷实的家世,起点就注定比别人高,很多人也许正是看到了他身上围绕的太多光环而嗤之以鼻甚至冷言挖苦,认为他不过是投生了个好家庭,但有谁会设身处地地去想想,这般殷实的家世总要持续下去吧?老子不能长生不老,那么重担自然会落在儿子身上,败家的不是没有,但高季绝对不是个败家子,一个能看到父亲良苦用心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是败家子?他要承受的远远要比世人想象的多。
可他毕竟是个孩子,在面对流言蜚语自然会用更极端的方式来争取别人的关注,或叛逆或桀骜。
庄暖晨从来都不是一个善于安慰别人的女人,好听的话她不会说,所以见到高季的强颜欢笑自然也不会多说无用的鼓励之言,她只是走上前在他身边坐下,半晌后轻声说道,“有时候太在乎别人的想法恰恰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在我没认识你之前,只知道高季是个花花公子、只会挥霍老爸钱的败家子。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真正的高季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高季自小就不喜欢安分守己地在教室上课,却每次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高季最喜欢上的就是手工课,十二岁那边亲手做的比例为1:1的古代竹画舫获得了全国手工大赛的冠军;所有人都认为高季能去国外读书不过就是因为家里有钱,外人压根就不清楚那所大学是出了名的难考,不但要有扎实的学识、语言上的要求,更要在运动上有所成绩,高季不但进了那所大学,还在每一年都能争取到全额奖学金,甚至是射击和皮艇运动的佼佼者。不过高季对工商管理课程不感兴趣,偷偷转到音乐系,后来被父亲知道两人大吵了一架,父亲盛怒之下差点心脏病复发,高季虽然表面跟父亲对着干,但在主修音乐专业的同时还是为了父亲偷偷辅修了工商管理,毕业时顺利拿到手的是音乐和工商管理的双学位。”说到这儿,她看着他轻轻笑着,“这就是你,高季。这样一个优秀的你,别人怎么可能会瞧不起?”
高季在听的过程就瞪大了双眼,最后指着她竟然结巴了,“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啊?太可怕了,像个间谍似的。”
她哭笑不得,“你的资料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搜到了。”
“网上的东西你还信啊?就不怕是我为了提高自己的光辉形象乱写的吗?”
庄暖晨盯着他一字一句,“你不是这种人。”
他一愣。
“总之,不论如何,等我们一签合同就是正式的合作关系,甲乙公司的关系,我们就一起努力吧。”她被他的神情逗笑,伸手用力地在他肩头上拍了拍。
高季忍不住抿嘴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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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术俱乐部,野外骑场。
夜里的一场细雨多少驱散了白日的酷热,阳光纯粹得像是被金子洗过似的,干净透亮,又被叶隙分割成斑驳光影,高大骏马飞驰而过,闪电般身影带来阵风,斑驳的光影又被摇晃得更加细碎。
Ben到了骑场时,正看到江漠远在骑马,一身利落骑士服完美剪裁了颀长伟岸的身影,胯下的烈马是火棕色的美艳,疾驰起来鬃毛犹若燃烧的烈火,而他,高高骑于马背之上,堪比空中翱翔的雄鹰,目光如鹰隼般锋利深邃。
细碎的光影中,江漠远手中的马鞭随着臂落闪过一道璀色影子,如荧石般灿烂。Ben清楚他手中的那个马鞭大有来头,跟他胯下的那匹烈马一样名贵,能进入赛马场的骏马必须要有纯种血,江漠远胯下的那匹烈马名为“银河”其父母都是英国纯血,曾经在国际赛季上都赛出了傲人的成绩,而“银河”的出生注定了它的高贵血统,据说银河是由王室成员亲自接生,出生那一刻王妃便赐予了一个只配它来使用的马鞭,这马鞭的材质极其罕见,不过最罕见的当属马鞭鞭头镶嵌的血石,与银河的毛色浑然一体,即使在淡光之下也能散发极其炫目的光,遇强光则更强,暗处亦能保持低调奢华的美。
那个马鞭,正是江漠远手中的那个。
江漠远不曾张扬过自己的骑术,更很少见他出入马场,却会在无声无息间收集名马入手。
银河如一道红色闪电,倏然冲着Ben这边疾飞而来,马蹄飞踏近乎震耳欲聋。Ben始料未及,一时间愣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这匹烈马越来越近,近到被它的鬃毛刺红了双眼。
他的惊叫声还没起,江漠远便猛地一拉缰绳及时勒住,银河的前蹄倏然于高空悬起,仰头发出嘶叫,江漠远再一拉缰绳,它落下的前蹄只及Ben有几厘米的距离,危险之极。
“哎呦呦,漠远,你是想吓死我这个老头子吗?”Ben伸手捂住胸口,大有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我这老骨头要是被你这匹银河踩那么一下子就彻底报废了。”
江漠远高高骑于马背之上,大有一副天降之子的高贵,逆着光,他脸颊上的笑容若隐若现。勒住马,他翻身下马,利落举止不难看出是常常骑马的行家。
有工作人员立刻走上前,江漠远将缰绳交给身后的人后摘下手套,颀长身影被阳光拉长,性感唇角泛着淡淡笑意,“银河的性子向来烈,习以为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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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休息室,茶香缭绕。
“银河的性子再烈又如何?还不是一样被你驯服了?听说你已经收了那匹马。”Ben慢悠悠品了一口茶,连说话的语气也慢悠悠了起来。
江漠远坐在对面沙发上,他换回了便装,也正悠闲地摆弄着茶具,待杯中的茶香散开后他拿起,一口清茶入喉,如千万柔情辗转。“前阵子刚决定收了银河,这马的性子极烈,驯服它还真是不容易。”
“可你就偏偏好这口。”Ben放下了茶杯笑呵呵道,“我这个人呢向来不爱挑战极限,热血马向来不碰,我刚看过我的哈莉,性子还跟以前一样淑女,温血马有温血马的好处,至少不会让你太费心神去征服它。这就好比用人一样,要选择跟自己能匹配和合得来的才最重要。”
江漠远的唇角始终勾着淡淡的笑,他何尝听不出Ben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动声色地放下茶杯,故意偏移了下话题,“你的哈莉是波兰的Trakehner,高雅温和是出了名的。”
热血马是世上速度最快的马,行如疾风,但同时也不好驯服,正如他的银河,最适合用在赛马上;而温血马是热血马和冷血马的杂交,个性与脾气上有所收敛,温和好驯服,目前国际上大多马术运动用的就是温血马,正如Ben手底下的哈莉。马有不同,自然也有不同性格,如人一样。
Ben闻言后似有似无地沉笑,又缭缭茶香,话锋一转,“不过要我看,漠远呐,你可是有点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味道了。”
“哦?怎么讲?”江漠远的眉梢稍稍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