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干脆盗用我的名字。后来那只小猫出门不小心被车撞死了,她很悲痛,把他的名字纹在胸口上。她的前夫回来,看到我的名字纹在她胸上,还曾经找上门来要和我打架。”
她笑得前仰后合,他问:“为什么你们对猫都比对人好?”
她想了想,才说:“因为人总有亲戚朋友,而老虎,他只有我。”
天色暗得很快,他们坐的这个角落很僻静,只有几盏橘黄色的顶灯,光线幽暗柔和,照在人脸上有几分郁郁。
她想起什么,说:“告诉你个秘密,我也有纹身,在左脚踝上面。”
她挽起裤脚让他看,是一个印第安女人的头像,棕色的皮肤,头上顶着一条蓝幽幽的蛇。她说:“这是玛雅人的月亮女神,也叫彩虹女神。”
他问:“为什么你把她纹在左脚上?”
她淡淡地笑:“因为我的左脚命运多舛,小时候骨折过,后来又受伤,我觉得它需要神的庇佑。”
她给他讲印第安人的笑话。
“从前有个好奇的印第安少年,向酋长发问:‘为什么我的大哥叫猎豹?’
酋长说:‘因为你妈妈生产时看到一只豹子。’
少年又问:‘那为什么我姐姐叫彩虹?’
酋长说:‘因为你妈妈生她时看到瀑布上的彩虹。’
少年若有所思。酋长问:‘那么告诉我,两只狗,你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呢?’”
这下轮到他笑得前仰后合。
这时候天终于全黑,江滨大道上的路灯骤然亮起,华灯初上,点燃她背后城市的天空。
她指着身后的路灯:“我在江滨大道上看见过彩虹,那时候刚好走到从南面数第183个路灯下。多不容易,这个城市污染得叫人喘不过气,竟然还有彩虹。”
她托着腮帮子回忆。今天她的头发没有挽起,披散在肩上,衬得皮肤几乎透明,看不出化妆的痕迹,整张脸都素净,没有一点瑕疵,仿佛清晨被雨水洗过的空气,深吸一口能闻到青草的味道,只有眼睛特别黑,深不见底,在灯光下一闪,他的心不自觉地一沉,象失重的感觉,又象忽然被人抛进棉花堆里。
她说:“那时候我迷上摄影,只要周末下雨,一定拖着三角架在那个路灯下等。”
他打起精神问:“拍到了吗?”
她叹气:“没有。照相机和三角架都是我哥的,后来我从家里搬出来,就没机会了。”
还是第一次听到她提她哥哥。他饶有兴味地问:“你有哥哥啊?他什么样?”
她顿时皱眉,停了一停,垂下眼黯然说:“我哥啊,挑剔,有洁癖,忽冷忽热,睚眦必报,占有欲强,美其名曰神秘疏离,说白了就是性格阴暗。”
他没想到是这样一个评价,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时候她又说:“但是……”
他静等她的下文,不想她略一迟疑,抬眼笑说:“你到底是心理科还是心外科?怎么被你一问,特别有倾诉的欲望?”
他说:“不好吗?听你说话挺有意思。”
她说:“也没有不好,只是明天想起来也许觉得尴尬,那样的话就只好老死不相往来。”
他不想和她老死不相往来,只好改换话题:“那个彩虹女神又有什么故事?”
她果然如释重负,说起玛雅人的古老传说。
彩虹是美丽的女神,整个神界都为她倾倒,掌管晨星的神爱上她,下届的老鹰也对她很仰慕。无奈她爱上骄傲的太阳神,最不待见她的那个。她用热烈的眼神追随他,最终引起他的注意,他们相爱了。可是太阳神的祖父听说了,十分震怒,使出法术把彩虹打入人间,令她昏睡,永远不得醒来。
正当颂阳以为是个悲剧,她低垂着眼浅浅笑着说:“幸好,下届的众生为彩虹祈福,蜻蜓在她的床前飞舞了183天,她终于醒过来,赶回太阳宫去和爱人团聚。”
他说:“神话总是以欢乐收场。”她笑一笑,望向窗外不置可否。
从银沙出来,颂阳送子熙回家。其实不过九点来钟,不过她说有张画只画了一半,今天要赶完。送至楼下,实在没有再逗留的借口,他说:“明天要下雨,注意冷暖。”
她笑着答应“嗯”。
他又说:“老虎也要吃得健康,要补充维生素。”
她还是笑着说“嗯”。
他想问什么时候能再见面,一时想不好怎么开口,只一迟疑,天上飘起了小雨点。她急急忙忙挥手说再见啊,只一转眼,已经跑到楼前,消失在夜幕里。
天上盖了乌云,月亮星星全不见了,楼前路灯坏了,黑漆漆的一片。他抬眼望去,她房间的灯亮起来,窗前映出她纤细的剪影,若有若无。
雨已经淅淅沥沥开始下,雨点凉凉地落在脸上。他深吸一口气,被雨洗过的空气一洗浊气,忽然有青草的味道,凉爽新鲜,叫人心旷神怡。
安全的距离
关于彩虹女神的故事,子熙并没讲完。
当年她在温哥华的一家纹身店里一眼相中这个图案,只是纹身的过程比她想象的更痛苦和漫长。纹身师傅给她讲这个很长的神话故事,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
后来彩虹女神回到太阳宫,情人团聚,不过没多久太阳的祖父开始挑拨离间,使太阳以为彩虹和晨星有暧昧。彩虹一气之下跑下界,在老鹰的帮助下住在人间。太阳听说又痛心疾首,诚恳地去和彩虹道歉。彩虹回到太阳宫,太阳又开始吃醋,如此往复,最后彩虹忍无可忍,毅然离开,发誓不再与太阳相见,从此只在黑夜出现,成了月亮女神。
白天隔着黑夜,相爱的人却永不相见,明明是个悲剧。还说神话多喜剧,白蛇被镇在雷锋塔下,牛郎和织女隔着银河,昙花一现,只为韦陀,因爱上爱不得的人,各种痛不欲生。
她命运多舛的左脚,十八岁那年再一次受创,也拜秦子墨所赐。
子墨的大学最终选在加州,离温哥华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父亲不在的时候他自然不会出现,只有逢年过节父亲在的时候会叫他来团聚。印象中他不怎么坐飞机,每每开着保时捷载着美女声势浩大地呼啸而来。
她对保时捷载的美女没有太多的印象,反正每次都不一样,只有保时捷出发的时候才出现,如同他车里的一件摆设。
只有一个女孩子子熙记得,因为那个女孩子很年轻,也住温哥华。
那个女孩子名叫依凡,有飘逸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喜欢穿白色的超短裙和夹脚趾的平底拖鞋。那一年子熙十八岁,是高三的那年夏天。那年子墨莫名其妙地不期而至,保时捷上载着依凡。
记得那天她在院子里写生,云彩被夕阳染上金边,她把画架搭在大橡树不远处,耳朵上挂着大耳机,音乐一停,正好听到背后有女孩子轻声说:“这是谁?怎么在你家?”
熟悉的男声平平淡淡地答:“嗯,子熙。她住这儿。”
“子熙?你妹妹啊?”
“妹妹?也不算。”
“很漂亮嘛!”
“她?”子墨揶揄的声音,“哪部分?”
那年子墨大学毕业,秋季要去东海岸念商学院,暑假答应父亲回公司实习,学期之后暑假之前在子熙隔壁的客房里住了一个星期,大概是因为依凡。
依凡是那种自信满满,和谁都自来熟的人,偶尔在家门口和子熙遇到过几次,就自动把子熙设定为小姑子,做出无话不谈的样子。她和子墨在家里的游泳池边浅啜着桑格利亚汽酒晒太阳,子熙就只好躲到外面去。
离家不远的小树林里有一处清彻见底的小池塘,偏僻平静,从来没有人。子熙在游泳衣外面套了T恤衫和短裤,抱着大浴巾,打算从那对男女身后不落痕迹地溜过去,无奈没走出几步就被依凡叫住:“子熙!去哪里游泳?我也去。”
结果三个人一起到树林里,那两人坐在野餐布上,上网的上网,看书的看书,子熙纵身一跃跳进湖里,只想尽快游得越远越好。
天边的浮云随风而动,刚刚还天气晴好的,霎那间又被云层遮掉半片阳光。她游过湖上斑驳的树影,背后总好象有热烈的目光追随,风吹也不散去。
她鼓起勇气回头看,子墨正转头,躲在树荫底下墨镜后面继续专注于上网,依凡已经在水里,正朝她踩着水慢慢游过来,远远就冲着她露齿而笑:“唉,没想到你游泳游得那么好,潜在水里的时候真象一条美人鱼。”
那时子熙是高中游泳队的蝶泳冠军,水性自然好,有一刻她想,不如假装没听见,这样调头一头扎下去,再浮出水面,干脆到子墨和依凡看不见的地方。
可惜才一犹豫,依凡已经游到近前。她说:“子熙,帮帮忙,我的手链不小心掉下水了,就在岸边,你水性好,帮我到湖底里找找看。”
秦子墨那厮好整以暇地坐在树下,怎么不叫他帮着找?
依凡双掌合十:“拜托拜托,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条手链。”
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无奈,只好游回岸边。依凡指着岸边岩石缝里的一角:“应该就在那里。”
她深吸一口气,准备潜下水去。
那时候她屏息潜泳可以超过两分钟,一个猛子扎下去,潜到水草和鹅卵石纠缠的湖底,挨个翻着石头找了一圈,没有,浮出水面,依凡指着另一个角落叫:“也许是那边,被水冲到那边去了吧?我看到那边闪了一下。”
她又一头扎下去,再上来的时候,人已经全不见了。
依凡不见了,子墨不见了,野餐布不见了,连她的毛巾和衣物都不见了。她上岸大声叫:“依凡!依凡!”当然是没有人应,只有树林的回响,还有湖边草地上他们落下的一只她的拖鞋。
乌云很适时地翻过天边,一阵雷声滚滚,哗啦啦下起雨来。
说来可笑,夏天不下雨的温哥华,每每在子墨出现的时候反常。他穿过风雨而来,她的人生于是也变得反常。
雨点狠狠打在身上,她浑身湿透,只穿着单薄的泳衣,拖着一只拖鞋,踩着泥泞的林间小道,穿过树林,翻过小山坡,脚底突然被什么刺到,她条件反射一样往旁边跳了一步,不巧踩在路边的石头上,一下摔倒在烂泥里,左脚踝尖锐地疼痛,脚底立刻鲜血横流。
很想没出息地哭,眼泪几乎涌到眼底,终于还是忍住。委屈算什么?电视新闻里那些骨瘦如柴的非洲饥民,那些剃光了头和白血病抗争的小朋友,和他们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