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刘安晟的初次上战场,但他并没有摆什么皇帝架子,大部分时间都是骑马与将士们一同赶路。毕竟萧岩和霍去病所率领的前锋不过五万人,边关防御力量又远远不够,若是一路游山玩水的过去,恐怕匈奴已经把城池攻破了。
这样平淡赶路的日子过了两天,当刘安晟结束一天的行程回到自己的帐篷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缩在自己床上,裹着被子,正看着书入神的自家妹子是怎么回事?难道她不是应该在太后那里好好呆着吗!
“皇兄,你回来啦!”
雨蝶看见刘安晟进来,笑眯眯的把手上的书放在一旁,说道:“皇兄还真是喜欢这些杂书呢,出征竟然也不忘带着。方才我觉得有些无聊,便拿了本翻翻看,皇兄不会生气吧。”
“朕现在只是很好奇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沉下脸色,难得的对雨蝶发了脾气,“战场可不是什么过家家的游戏,朕一会就让人把你送回皇宫。”
雨蝶抿了抿唇,认真地与刘安晟对视,正色道:“我当然也知道战场危险啊,所以蝶儿一定要陪着皇兄!我不会让皇兄受任何伤!”她下了床,赤脚跑到刘安晟身前抱住了他,眼泪哗的一下就出来了:“既然这次我能够偷跑出来,那就算皇兄把我送回去,我也会继续出宫找你的!”
她抹了把眼泪,脸上又绽放出一个微笑,继续说道:“其实对我来说,来战场也没那么危险啦!蝶儿又不用上前线,只要在后方大本营呆着就好。再者陈国有近六十万军队,打败匈奴肯定轻轻松松的,所以皇兄根本就没必要把我送回皇宫去呢。”
刘安晟皱起眉头,其实雨蝶说的也没错,如果她一直安安稳稳的呆在后方,自然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雨蝶看他态度有些松动的样子,连忙举手保证:“要是我自个乱跑的话,皇兄可以立刻把我送回去,我绝对不会生气!”她又可怜巴巴的仰起脸,撒娇道:“蝶儿一直都在皇宫里长大,还从没有到边关去过呢。”
“罢了,朕就依你这一次。”刘安晟对她这样的撒娇最没有抵抗力,不由叹了口气,又道,“你偷偷跑出来的事情母后知道吗?”
“我走前在寝宫里给母后留了封信,她应该已经知道了。”说起太后,雨蝶声音放低了些,惴惴不安的说道,“估计再过一会母后的信使就到军营了,还得麻烦皇兄你帮忙打发下。”
刘安晟无奈的摸了摸她的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以后做事前先想清楚。这次朕就不追究了,以后在做出这样的事情,就别怪朕把你关禁闭。”
雨蝶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掩盖不住,她点点头,又踮起脚尖对着刘安晟的侧脸亲了下:“雨蝶最喜欢皇兄了!”
如蝶翼一般轻柔的触感让刘安晟微微一怔,还没反应过来,他的思绪便被雨蝶的话语打断。只见雨蝶又躺回了床上,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漫不经心的望着他:“今晚皇兄和雨蝶一起睡吧。”像是看出刘安晟眼底的惊讶,雨蝶用怀念的语气说道:“还记得小时候那段日子吗?九皇叔被刺杀后,我夜里总是不敢入睡,都是哥哥你陪着我呢。”
这些“小时候”的事情他自然不知道,但他却没理由“不知道”。原本打算拒绝的刘安晟想到这一层,又觉得雨蝶还只是个小女孩,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下来了。于是兄妹两个抵足同眠,雨蝶唧唧喳喳的和刘安晟聊了大半个晚上,借此良机,刘安晟才对十八岁之前的“自己”或多或少有了些了解。
第二天太后的信使果然来了,刘安晟向他解释了一番,雨蝶便能光明正大的在军营里游荡了——当然仅限于刘安晟帐篷方圆几百米的范围。而一直作为摆设的龙辇也终于有了用场,雨蝶开开心心的坐了一路。
这样又过了十几天天,大军终于到了边关历城。
***
作为陈国与匈奴国土距离最接近的城市,历城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城防工作自然不会落下。而自从历城守将洛江城上任以来,更是时常对城墙进行修缮,所以面对匈奴大军的攻势,历城以一万守军也勉强撑到了援军的到来。
刘安晟刚到历城,便接到了这几天的战报——萧岩和霍去病比他要早四天到,那时候历城周边的村庄几乎都被匈奴屠杀殆尽,剩下的百姓都聚集在历城。而城中的守军也死伤惨重,虽然是守城战,但匈奴的骑兵实力确实强劲。再加上洛江城还要分兵去保护百姓,一万的守军到最后尽然只有两千多人还有战斗力。
不愧是一代名将,霍去病当即向萧岩提出分兵,趁着匈奴还未有防备,不守反攻杀过去。萧岩稍加考虑后就同意了这个提议。休整了几个时辰,霍去病便带了一万精锐骑兵,借着地势的阻挡向匈奴左侧冲去!匈奴大军分为三路,中军由匈奴王冒阐亲自带军,而左右两路则分别由他的两个儿子率领,霍去病现在面对的正是匈奴二王子所带的左军。
在这场战争发生之前,霍去病就曾对刘安晟详细分析过若是一旦开战,陈国该如何应对——匈奴本就是草原民族,最善马战,以往匈奴一旦掠劫完边关,立刻就纵马而去。边关守军想要追上去,却无良马,更没有匈奴人那般娴熟的马上技巧,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自从刘安晟登基后,在军需方面从不亏待自家军队,马匹这方面的问题便解决了,可技巧这方面却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拥有的。
这方面萧岩也早就给刘安晟递过折子,他也明白兵贵在精而不在多,所以将大部分精力都集中投入给了这五万精锐的骑兵。正是这五万精锐作为先锋,在这场战役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霍去病当初也详细研究了一番匈奴如今的实权人物,对这位二王子的性格也有了解。他和大王子乃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身份尊贵,自小又受宠爱,难免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子。虽然他的勇武之名在草原上传播已久,但那不过是匹夫之勇罢了,事实上这次战争还是他第一次带兵 。这也是霍去病选择偷袭匈奴左军的原因,柿子总要挑软的捏。
匈奴大军围攻历城也有十多天了,一路都顺风顺水,却在这个小城前栽了跟头,早已烦躁不堪。这一日例行公事般攻完城,军卒们纷纷就地休整,起灶生火,打算填饱饥饿的肚子。却有经验丰富的老兵感受到地面的震动,赶忙以耳贴地,瞬间后弹起身来,大喊道:“不远处似乎有大批骑兵过来了!是敌袭!”
他的话才说完,几个眼尖的已经看见远方烟尘滚滚,几乎是转瞬之间,一队全身黑色铠甲的骑兵便冲到了阵营之前!大部分匈奴兵还来不及拿到兵器,一道银光闪过,头颅便高高飞起!血泉喷涌间,黑色骏马飞快地掠过军营前堆积的人群,向主帅帐篷而去。
霍去病一马当先,举刀高呼:“以匈奴之血,祭手中之刃!”又遥指不远处被重重军队保护着的敌军将领,喊道:“谁若能取敌寇头颅,则立首功!儿郎们,随本将军杀!”
残阳如血,霍去病一身黑甲,气势如虹。他又武艺高强,一路行来,几乎无人可挡,如同杀神一般!映衬着血肉横飞的战场,更显得凄美壮阔。众人被他的气势所感染,精神又是一震,拼杀起来更加凶猛。而匈奴军队被偷袭时就丧失了时机,二王子方才又在休息,连铠甲都未穿,又丧失了人和,一时竟溃败的不成样子!霍去病虽然一路冲杀,却也分了部分心神观察周围情势——他带的不过区区万人,而匈奴左军就足足有五万,现在不过是因为慌乱而失了阵势。一旦二王子反应过来,安抚好军队,形势就转过来对他不利了。
二王子虽然没有带兵的经验,却有着一腔热血。看着眼前的场景,怒上心头,吩咐左右将他的铠甲拿来,打算亲上战场与对面的将领一决雌雄。霍去病看他架势,又估量了下两人的距离以及风速,猛地从箭筒中抽出一只长箭。右手拉满弓弦,冷笑了下,一箭射出!他能在武举中一举夺魁,马术与箭术自然出类拔萃,再加上二王子没来得及穿上铠甲,这一箭便正中他的胸口!
“撤退!”霍去病见好便收,勒住□的骏马,高喝一声,便调转马头向历城方向而去——那箭头上淬了毒,二王子既然中了箭,就绝无生还之理。
果然,不到第二日,匈奴二王子便重伤不治。他所率领的左军残部重新归于匈奴王的帐下,而匈奴王痛失爱子,勃然大怒,宣言一旦攻破历城,必将屠城!接下来的日子匈奴和守军相继交战,也各有损伤,直到刘安晟亲率大军前来。
、第二十一章
刘安晟看完了军情报告,不得不赞叹下自己的眼光——霍去病果然是天生的将领!同样是第一次带兵,匈奴二王子对上他完全被秒杀,这就叫差距!他勉励了霍去病几句,又向萧岩询问起当前的局势。
现在匈奴军队大概还有十七八万,而这些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战斗力极强。像霍去病那天的偷袭,偶尔一次为之还行,现在他们有了防备,就只有实打实的交战了。
而比起年纪颇大,勇猛不再的匈奴王,匈奴大王子才是这一战真正需要注意的对手。不同于二王子的有勇无谋,他从小便随匈奴王外出征战,成人后更是独自带军镇压了好几场叛乱,颇得匈奴人敬重。据说匈奴王这次之所以对陈国发兵,除了因今冬酷寒需要储备粮草,另一大原因便是大王子的进言。
“两位爱卿对我们下一步的决策有什么看法?”刘安晟站在表示军力分布的沙盘前,边打量着沙盘边问到。
萧岩沉呤了下,又看了霍去病一眼,才道:“陛下既然已经率大军前来,历城之围自然不必担心。末将虽然不才,却也还有信心将匈奴大军击退。”
刘安晟听了他的话,心里有些失望萧岩大概是在帝都呆的太久,身上的锐气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这几日雨蝶也好几次提起了他,这位中央军统领过去可是征战四方的一代名将,现在从他身上却少了那股锐意进取的气势?萧岩这话说的很是聪明,“击退”和“消灭”可是完全不同的含义。
任谁都知道,只要把五十多万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