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掌柜,小厨娘by轻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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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柜,小厨娘by轻卿-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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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晓不甘寂寞又去惹他:“你的锅呢?”
小男孩“哇”地大哭:“爹爹不让我拿家里的锅出来,还打我。”
“好端端地你拿家里的锅干嘛呀?”
“虎子他们捉了一只山鸡,叫我回家拿个锅子煮着吃,这下锅子没拿来,他们一定会取笑我没用,以后都不跟我玩了。”小男孩抽抽噎噎道。
“山鸡啊!”林方晓眼睛一亮,想起来小时候师傅给她做过的叫花鸡,虽然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还能想得起来那种香嫩的滋味,她回想了一下,依稀还记得师傅的做法,便道:“没有锅子也可以把山鸡做得很好吃的,想不想试一试?”
“你会吗?”小男孩有点儿不敢相信。
“那当然,我可是喜福顺的大厨!”林方晓骄傲地道。
“太好了,大厨姐姐,你去帮我们做好吃的山鸡吧!”小男孩高兴得蹦起来,虽然没拿着锅子,但带回一个喜福顺的大厨,也算是很有面子的了。
另外几个小孩本来看见林方晓还是将信将疑的,怕她将自己辛苦弄来的山鸡给糟蹋了,看一听喜福顺的大名,马上就放下心来来,热心地帮忙出谋划策。
林方晓指挥一个小孩在空地上点起火堆,让另一个小孩舀了河水和稀泥,自己则拿了一个小男孩心爱的玩具小刀,在河边把山鸡肚子剖开,就着河水冲洗干净血水,把内脏洗干净了又重新放回鸡肚子里,把肚子合起来。
然后把小孩和好的稀泥厚厚地抹在没有拔毛的山鸡身上,把整只山鸡抹成一个泥团,小男孩们都瞪大了眼睛围在林方晓身边:“这么脏能吃吗?”
林方晓信心满满地道:“当然能吃,不好吃的话我赔你们十只山鸡。告诉你们啊,这个叫做叫花鸡,以前的叫花子们偷了鸡没地方煮,就是这样做来吃的。据说当年太祖皇帝也吃过呢!”
小孩子们听得一惊一乍的,我们居然能吃太祖皇帝吃过的东西?
裹好泥巴,林方晓把鸡整个放进叫小孩们挖好的坑里,填上土,然后让他们把火堆移到埋着鸡的地方,继续烧火。小孩子都没什么耐性,过了一会就想挖出来看:“好了没有?”
林方晓摸摸坑上的土:“还早着呢,要不你们先去摘点野果,一会配着鸡肉才好吃呢!”孩子们答应着呼啸而去。

26。甜柿子

不一会儿,孩子们抱着一大堆红艳艳的柿子回来,一个小孩向林方晓显摆:“我可以把这个柿子里面的肉吃完之后看起来还是一个完整的柿子。”
林方晓不相信,他便示范给她看,原来柿子熟透了,插一根苇管进去就可以轻松地把果肉吸出来,整只吸完了,只剩下薄薄的一层柿子皮,再往里吹一口气,就是一个完整的柿子。
“是真的啊,果然好玩。”林方晓拿起一只柿子和苇管也吸了起来,“哇,这柿子好甜。”孩子们便得意地笑。
吃完柿子,林方晓再摸摸坑上的土,都已经干得透了,便让他们熄了火,把山鸡挖出来,拿根木棒在泥团上面敲了几下,裹在鸡毛外面的泥巴连同鸡毛就一起脱落下来,露出白嫩的鸡肉,香气浓郁扑鼻。
林方晓把鸡肉撕开,分给了几个小孩,她把鸡翅膀留给自己,大家也没有什么异议,反正鸡翅上都是骨头,也没什么肉好吃的。何况如果没有林方晓,大家还吃不上这么香的鸡肉呢!
虽然没有放盐滋味有所欠缺,但孩子们都吃得极香,一个劲地赞扬喜福顺的大厨手艺就是好,林方晓想起当初第一次吃到易杨烤的竹笋,当时也是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他烤的竹笋更好吃的东西了,忆起往事,心中便不由得有些黯然。
忽然听得不远处有人怒喝:“哪个小兔崽子又来偷柿子,看被我抓住老子不抽断你的腿!”
正盘腿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肉的男孩子们齐刷刷地站起来,“呼啦”一声就跑散了,林方晓半天才反应过来,撒开腿就跟着跑,一边跑还一边在心里骂:“小兔崽子居然去偷柿子,害死人了。”幸好那人只是嘴上嚷嚷,并没有真的追上来。
跟这帮野孩子闹了一阵,林方晓心中的郁气也散了不少,看看天色不早,便也慢慢挪动着脚步回了喜福顺。
路过柜台的时候被账房钱正平拉住,帮忙结算今天的账目。易杨在书房等了半天不见林方晓回来,又叫人去找了几回也没有回音,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怒气,这会儿出来的时候,见林方晓正低着头认真地数着铜板,便走到她身前问道:“今天一天到哪里去了?”
林方晓继续口中念念有词地一五一十地数着铜板,没有出声,易杨只当她没听到,正想再问一次,钱正平道:“方晓,帮我看看这个数怎么回事?”
“嗯?哪里?”林方晓侧过头伸长脖子去看账本。原来她不是聋了啊,易杨心头一把怒火“呼呼”地燃了起来,碍于旁人在场不好发作,强自按捺着好不容易等到林方晓和钱正平对完了帐,钱正平还想叫林方晓一起去厨房吃饭,易杨满脸阴霾,扯住林方晓的一只手就往后面走:“不用了,她还有事!”
钱正平在后面啧啧感叹:“这易大掌柜也不知道怜香惜玉,瞧把人小姑娘给吓得,脸都白了。”
林方晓一路用力想挣脱易杨拉着她的手,易杨冷着脸把她拖进书房,用力踢上房门:“林方晓,你又怎么了?”
“没什么啊!”林方晓一副油盐不进的表情。
“你究竟在闹什么脾气?”
“没有啊,我不是一向最省心的嘛,怎么敢闹脾气?”
易杨心中一震:“早上我们说的话你都听到了?”
林方晓把头转向一边,不说话。
“其实,事情不是你所想的那样的。”易杨艰难地想着措辞,可是这个时候,似乎什么解释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好吧,那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其实易杨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说什么话能讨她的欢心,可是不知怎的就是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林方晓冷冷一笑:“说不出来?那我来告诉你吧,你之所以会跟我在一起,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而是因为我省心,我不会给你惹麻烦,不会对你发脾气,不管你怎样辱我骂我,我还是会乖乖地呆在这儿,心甘情愿地伺候你,对不对?”
易杨懊恼地一拳砸在桌面上,她说的这些话貌似在无理取闹,可细细一想,似乎也有几分道理,竟然让他驳斥不得:“我承认,一开始确实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是真的喜欢和你在一起的。”
“易大掌柜,对不起,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合适在一起的。”
“为什么,哪里不合适了?”
“家世、相貌、才干,所有的一切都不合适,现在我对你言听计从,让你觉得省心,那是因为你是喜福顺的老板,而我是喜福顺的伙计,我自然该听你的话,但如果我们是那种关系,我就不会那么听话了,我也会想要有人宠、有人疼,我也会想要撒娇、耍赖。到时候你就会觉得我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就不会再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易杨无话可说,他知道不是这样,但他连自己也无法分辨清楚,到底是因为她是林方晓而喜欢她还是因为她的乖巧懂事,真的省心才喜欢她。
他想也许大家都需要一点时间来想清楚:“你只是还不适应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太大的转变而已,没关系,我给你时间好好想想。”
这么一想就是好几天,林方晓这几天除了在厨房做事,就是窝在自己的房里,居然也一直没有见到易杨,心里还是有点愤愤然的,明明是自己说了不要在一起的,可是易杨就果真这样不来找她,林方晓心底那点小小的虚荣还是觉得受到了伤害,这份受了伤的小心思慢慢发酵,便捂成了一股怨气,尽数发泄到了来撞枪口的文思明身上。
多好的一个年轻人啊,长得好,一看就是斯斯文文的读书人,只可惜瘸了一条腿,可是即使这样,方晓这丫头也不应该连见也不肯见人家一面呀!平时看起来和和善善的小丫头,真想不到竟然是如此狠心的,活生生地让人家小伙子拖着一条瘸腿,不管雨打日晒,在门外扎扎实实地等了好几天,这狠心的小丫头居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喜福顺看后门的老万头怜悯地看着外面那个拄着拐杖,一条腿还站得笔直的小伙子,着实叹了口气,真是天可怜见啊!如果老万头知道他可怜的这个人正是泰安现任知府大人文思明的话,他可能就不会有这份心思坐在一边翘着二郎腿磕瓜籽儿了。
“小伙子,何苦呢,她是不会见你的了,还是回去吧!”
“不行,我一定要见到她。”
“要不我帮你传个话给易大掌柜,易大掌柜发了话,林方晓不敢不听的。”
“万万不可,如果用别人来压她,她一定会更生气的。我在这儿等着就好。”
自从那天与易杨闹过一场之后,林方晓头两天是气得厉害,根本顾不上候在门外的文思明,有人来传话她也是吃了炸药一般地把人往外赶,半句有关他的消息也是不肯听的。文思明却不肯走,还体贴地想到站在前门会惹人非议,便乖乖地站在后门不起眼处,没少给看后没的老万头塞银子,只求他不时地进去给自己传个话,请林方晓开恩与自己见上一面。
几天下来林方晓也心软了,毕竟是堂堂的知府大人,在自家后门外站了几天,这话要传出去还不知会衍生出什么样的流言蜚语呢,于是在这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林方晓终于开恩接见了文思明。
“晓晓,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也没脸再求你原谅,不过你一定要跟我去见几个人,见完之后,要杀要剐我都随你便,好吗?”
“见什么人?”林方晓还是没有好脸色。
“你跟我来,我保证你见过之后绝不会后悔的。”
“要是你再骗我一次,我绝饶不了你;你这腿怎么了?”
“没事,就伤了一点,歇几日就好了。”见林方晓问起自己的腿,想到她还是关心自己的,文思明脸上浮现一片喜色。
“知道受伤了也不在家里好好躺着,整天跑来跑去干什么?”
“是,是,晓晓说得对,就算是为了晓晓我也应该好好保重身子的。”
林方晓斜睨了文思明一眼,几年未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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