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老爷子诧异地看向赵凌宇。
赵凌宇表情温和,他伸手拍了拍一手捏着苹果,一手捏着水果刀的孟池朗的头,眼里满是笑意。
老爷子一瞧,面上顿时没好气地哼了声。
他就说了,他看着大的孩子哪儿又是这种体贴的人?果然是小孟这孩子的主意。他对孙儿的不周全不满意,但看着孟池朗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
真是好孩子!
孟池朗不明所以,低头看了眼最后一到偏了不小心被他挖出一个洞的苹果,心虚地往后掩了掩,笑道:“爷爷,饭菜都上桌了,饭后水果还是待会儿再说吧。”他瞧了眼摆在桌上的食物,是他熟悉的一家店的品牌,光靠看着菜色他就能说出那一道菜用的什么材料,顿时也来了精神,将菜色一一和他介绍了。
“莫小姐,您需要和我们一起用餐吗?”还是奉行不冷落任何一个客人宗旨的东叔。
莫彩玲脸上的笑几乎在松垮,她用力地咬牙蹦住了压根,然后缓缓地暗自舒了口气。继而,她笑:“谢谢您。”
“不用这么客气,您是我尊贵的客人。”
应杰似乎没注意到屋里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也似乎没有察觉到莫彩玲苦苦支撑的笑脸,张大了眼睛,略显夸张地惊讶:“莫小姐,你也在啊。来,快来吃。”
四人桌,老管家习惯了站在一旁,而应杰赶忙站起。
莫彩玲只觉在这小小的空间里呼吸都很艰难,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像透过放大镜似得,在她眼前凹凸扭曲,放大。这些人分明笑着,可看着竟都是在嘲笑她的可怜。
另外三人却没有对这个插曲投以任何关注。
在吃上,孟池朗比赵凌宇这个半路出家的大厨师专业多了,说起这些食物的精妙之处,头头是道,轻而易举就能让人胃口大开。
“这个好,清淡味道却很爽口……这道更好,您才发了烧呢,吃这个最好不过了……爷爷,这一道您一定要尝尝,味道不错吧?那多吃一点……”
一顿饭,孟池朗几乎都预支了下半辈子的殷勤劲儿。
赵家饭桌上规矩大,除非年节这样特别的大团圆,平时回到祖宅,儿孙们在他面前从来循规蹈矩,谨遵食不言的祖训,这么被人劝着吃饭,自老伴儿去世后,老爷子再也没有感受过了。
他脸上的笑真心实意,没有半点平时高深莫测的模样,端地与儿孙绕膝而笑逐颜开的普通人家的老人没半点不同。
投桃报李,老爷子细细地问了不少孟池朗家常话,从工作都生活都关心了一遍,把旁的人都甩了十万八千里。
孟池朗一一都答了,又反问老爷子一些日常,提起他生病,就说起换季天气多变,让他一定要注意身体,老爷子笑着连连说好,待孟池朗当真和一个天真得宠的小孙儿一样。
饭桌上除了老爷子的笑声,最频繁出现的,就是孟池朗一次比一次顺口的“爷爷”。不是他聒噪,或是刻意表现什么,和赵凌宇相处久了,饭桌上这样的模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从来都是孟池朗在说,总是停不下来。他以前不怕安静,甚至有些喜欢,但和赵凌宇在一起,安静,总让人不踏实。
他在身边的时候,总和安静扯不上瓜葛。
赵凌宇很静,这是必然的,但他的目光有时候甚至是聒噪得让人厌烦的,几乎不管在什么时候抬头或是转身,都能和他交换眼神,进行他们之间不为外人所知的对话。
不论是在车上还是饭桌上,孟池朗有时甚至可以在他几个点头的回应中说上一两个小时的话都觉不够。此时对着老爷子,他没有察觉自己的行为有任何失礼之处,全然的习惯成自然。
好没教养!
莫彩玲心里这么骂着,可脸上的表情几乎是要哭了。
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也不能让她因此有任何优越感。那个人虽然嘴上不停地说着,可动作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俨然还带着一般人家养不出的贵气,这些饭菜似乎都成为他嘴里和手下的艺术品,让人十分乐意倾听。
莫彩玲垂下了头,她心里难受极了,就好似有一千吨的石头压在心坎上一样,又闷又疼。
吃过饭,赵老爷子才像想起这么个人来,对莫彩玲笑着道:“彩玲啊,吃得还好吗?难为你陪我老头儿在这劳什子地吃饭了。”
好吃不好吃莫彩玲不知道,一整顿饭莫彩玲都犹如吞蜡食不知味。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精心准备的那些食物老爷子甚至没有看一眼,而孟池朗毫无诚意地从餐馆定来的才博得头彩,让她无地自容。
“怎么会呢?陪您吃饭我很高兴。”
老爷子依旧是笑眯眯的一张脸,“彩玲啊,你脸色不大好,感冒还没有好吗?趁着这就在医院呢,方便,让医生也给你测一测血,用洋鬼子的科学说,就是感冒久了,那什么什么……”
“白细胞。”
“对,就是这东西,就会增高,对身体可不好呢。”
莫彩玲对上老爷子的笑脸,不过一秒,她的眼睛霎时湿红了。她站了起来,“您说的对,我也去检查检查,听说感冒前后最容易传染人的,我现在也才好呢,再传染您我就罪过了。那……我先失陪,您早日恢复健康。”
“呵呵,你这孩子,还是女娃儿贴心啊。”
莫彩玲也笑,然后朝他一点头,向门外走去。东叔原本要送她,拉开门,莫彩玲走了出去,就拦住了他。
她依旧对他致谢,大家闺秀的风范无时无刻不完美地保持着,叫东叔看了暗自摇头。小辈们的暗潮汹涌,他这半截儿都埋入黄土的人怎么会看不明白?
莫小姐是一个大家媳妇儿的上好人选,可惜了。
可惜什么,东叔只微笑着看着她,眼神纹丝不动。
赵家的主母,可从没有过一板一眼的大家闺秀的。他赵家,还需要什么锦上添花?那些外嫁进来的女子,是赵家这陈年的宅子里最鲜活的一抹亮色了,没有哪个赵家人会将端庄贤淑列入择妻的标准中。
莫彩玲从来不懂,她以为,只有自己更努力,努力变得让自己高贵,才能缩短她和赵凌宇的距离。
她知道自己的自卑,却从不正视。
她用自己坚持的信念在奋力一搏,但……她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那个人竟然!
竟然将那个男人都带到老爷子面前了!
那是个男人啊……
他们都瞎了眼不成?他们都是男人啊,为什么老爷子却还对孟池朗那么好颜色?
她想不明白,真的不懂。她为了接近老爷子,耐着性子找尽各种理由上赵家老宅去陪老爷子说说话,她再清楚不过年老者的弱点。陪伴,会成为让他们心软和欣赏的最大武器。
她也以为自己做到了。
至少老爷子没有拒绝过她,对她也是赞不绝口的,她以为这样就是被认可……但今天见到他对孟池朗的态度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
认可?
赵家人的认可从不是一个笑脸相对就可以判断的。
她总认为自己有着一分特别,尽管这一次因为自己感冒而不加注意传染给了老爷子,老爷子也没和她计较,此前几番都对她问候颇多。
而他住院后,不允许儿孙们过来,却独独没有拒绝自己的探视和照顾。她为此窃喜,她以为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却没想到,在那个人蘧然出现的时候,落到这步田地!
高跟鞋一歪,莫彩玲险些摔到一旁,旁人看着都为她心惊胆战,扶着扶手走下楼梯的莫彩玲却浑然不觉。
孟池朗。
孟池朗!
她默念着这个名字,甚至有些神神叨叨地零碎地说出声来,不知怎么地,竟冷笑着冷笑着,扭曲了一张姣好的脸。
她竟然会输给这样的一个人,一个男人?
怎么可能?
不可能!
她不甘心!
这一刻,这个站在楼梯拐角盯着一角一动不动的美女,让往来的人都忍不住背后发凉。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七章
赵凌宇与孟池朗陪着老爷子在医院呆了一下午;得到了医院的身体检查报告,虽然医生被叮嘱了一份可以写成厚字典的医嘱;但好在老爷子身体康健,没什么大问题。
孟池朗记的尤其用心;在被告知老爷子该在哪些方面做预防时,眼睛看着医生一瞬不瞬,就怕错漏了哪一点。
老爷子看在眼里暗自得意,再转头看自己的孙儿,见他静静地凝视着孟池朗的方向;心里多少有些吃味。但他算是很能看得开,知道自己养熟的就是个没孝心的,还不如孟池朗这半个孙子强呢。
指望他?
啧。
当日傍晚,老爷子光荣‘获释’;他一刻也不想在医院多留,急吼吼地嚷着老管家安排出院。
赵凌宇自然作陪,落在身后的老爷子还拉着孟池朗的手不放,两人低声说着什么,样子很是亲昵。但看他爷爷不时投过来的挑衅眼神,赵凌宇岂能不知他的意图?
对方手里拿捏着重要人质,他的确不敢忤逆他的意愿。
其实,他也不愿让老爷子不快。
他长在老爷子身边,对于父母的那份感情也早已倾注在爷爷身上,虽然那份感情不如他对孟池朗的爱来得浓烈,却也深厚。
这世上若论他最在乎的,排除孟池朗,无疑只剩下老爷子了。
何况,他比同龄人多出了十几年的人生经验,更懂得生命的意义。他的思想和生活不论再重生几遭,都注定是这样狭隘,他将心力几乎都用在了孟池朗身上,又是不自觉便对其他人忽视颇多,可不表示他不关注。
只不过,他记忆中的老爷子,已经是拄着拐杖,气急败坏拿手杖砸他的时候上前几步手脚都在发颤重心不稳的老人了。再次见到爷爷,他健朗了许多,他一直觉得都还来得及照顾他,故而一直不曾陪在他身边。
他没想到的是,对于一个长辈,这个年纪已经不轻了,一场风寒就会让他遭大罪。而他的爷爷别扭而普通,左右不过倔强地要维持颜面不肯说与别人听,而同时心里又渴望着关怀和温暖。
是他忽略了,当爷爷两鬓的头发从斑白变回如今的暗灰色,却不表示岁月的杀伤力有所降低,他不该自私地连爷爷都顾及不上。
应杰开着车,管家坐在副驾上,后驾驶的位置反常地坐满了人。
老爷子坐在中间,左手边是孙媳妇儿右手边是出色的小孙子,这让老爷子非常满意,拉着孟池朗的手不由用力了几分。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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