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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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曙光-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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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宏死死的闭着嘴不说话。
祁尉俯下身去看,见他的膝盖被水泥地戳掉了一层皮,流了很多血,而脚踝已经肿了,应该是被崴到脚了。
“走,去医院!”祁尉对黎波喊了一声,立刻背起杨小宏就往医院冲。起身的过程中,杨小宏的包里似乎掉了什么东西出来,不过祁尉没管那么多。
杨小宏伏在祁尉的背上,看到他为自己紧张奔跑的样子,心里有一些动容。
杨小宏真的很轻,祁尉背着他跑到医院都没觉得怎么费劲。到了医院,医生帮杨小宏受伤的部分上了药,又包扎好。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杨小宏的裤脚高高地挽起,可以看到他白皙的腿瘦得像一根竹竿。
“还痛吗?”祁尉蹲在杨小宏的面前,轻声问他。
杨小宏摇了摇头。
其实怎么会不痛呢,又被崴到脚,又活生生地被剥掉一层皮。不过杨小宏从头至尾眉头也没皱一下。
“这个是你的吧?”
黎波的手中有一支破旧的钢笔。
杨小宏眼光闪了一下,淡若地接过,放回自己的包里。
祁尉看了一眼,立刻回想起在一中时黄加刚说他因为弄坏一支钢笔而杨小宏曾经打了他一顿。难道就是这支钢笔?这支钢笔怎么这么重要,即使坏了他都要带在身边?
祁尉站起来:“好像已经坏了,扔了吧,我给你买一支新的。”
祁尉是故意说的,想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个是我老爹送我的,不能扔……”杨小宏说,“我考上一中,老爹奖励我的。”
杨小宏的目光渐渐沉下去:“我没想过要杀刘军。”

不久,法院发来通知,杨小宏的案子将要在三天后不公开审理。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庭是特别为未成年人设置的专门的审判庭。审判长也是对未成年心理和性格有深入研究的一位资深院长。
老爹作为杨小宏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而刘军的父母也亲自到场,从两个人的穿着来看,他们的身份都不一般,他们看到老爹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恨,老爹对他们则是充满了愧疚。
从所有的资料来看,公诉机关对杨小宏的背景生活调查其实很草率,研究也不是很透彻,甚至有些偏见,不过没关系,祁尉已经准备充分了。
而公诉机关对杨小宏的年龄调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年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案件事实部分大致说了以下内容,刘军一次玩耍时,不小心踩坏了罗义中家的蔬菜和鸡鸭,杨小宏心胸狭窄,准备作案工具(一米长的钢管)对刘军进行了殴打,意图置之于死地,但由于刘军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刘龙赶到,杨小宏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终止了殴打行为,但其行为已致使刘军遭受重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有刘军的哥哥作为证人,有物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可以看出,公诉人对杨小宏一点儿也不留情面。
审判长问杨小宏:“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老爹很紧张杨小宏,他的目光一直在杨小宏身上。
“有。”杨小宏说,“我没有想过要杀刘军,我只是想打他一顿。”
审判长问祁尉:“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有,刘军踩坏罗义中家的蔬菜和鸡鸭并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我的当事人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构成故意伤害,至于构不构成犯罪,应该看被告人所受的伤是否属于重伤。”祁尉泰然自若地在庭上发表意见。
审判长用例行公事的语气说:“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机关派来的两名公诉人都十分年轻。年轻人总是锋芒毕露的。
公诉人说:“被告人杨小宏,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你是怎么知道你家的菜和鸡鸭被刘军毁坏的?”
“老爹告诉我的。”
“当时你在哪儿?”
“在家。”
“你听说了以后就立即冲出去殴打刘军吗?”
“是。”
“你用的什么工具?”
“钢管。”
“你是否知道用钢管等器物重击一个人的头部可能导致一个人的死亡?”
“知道。”
“你在明知道这种行为会导致一个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依然用钢管等器物重击被害人的头部?”
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的理论上分两种情况,一是直接故意杀人,所谓直接故意杀人就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却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很显然,公诉人是想把审判人员引导到杨小宏是故意杀人上,这样杨小宏的故意杀人罪便得以成立。
“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
公诉人打断杨小宏的话:“我问你是否用钢管袭击了被害人的头部,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对于公诉人的冷漠,杨小宏不太高兴,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是。”
公诉人的语气犀利起来:“用钢管袭击被害人头部,如果被害人死了,对于这种结果,你是放任它的发生,还是你根本就希望被害人死亡?”
杨小宏只是一个孩子,他招架不住公诉人的毒舌。不过幸好审判长及时制止:“请公诉人注意提问的方式。”
公诉人脸上虽然没有很多表情,不过从他自信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是认为自己占上风的,虽然被审判长制止了他刚才的发问,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讯问已经影响了审判人员。
可是,祁尉在对杨小宏发问的过程中,又将案件的焦点扭转过来。而公诉人对杨小宏刚才的语言攻势可能会影响杨小宏,让他产生害怕或紧张之类的情绪,祁尉也要在对被告人的问话中,调整他的心态。
“杨小宏,不要紧张,看着我。”
杨小宏听到祁尉温雅的话,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他,就看到一个淡淡的笑容,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那天他背自己去医院时的情景,莫名地很安心。
“老爹就在旁边,你要不要转头看看他?”祁尉温柔地说。
杨小宏始终不去正视老爹的目光,他对祁尉说:“你要问什么就问吧。”
祁尉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好像平时说话那样轻松:“好,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殴打刘军呢?”
“他把老爹的蔬菜和鸡鸭全踩坏了。”杨小宏的语气愤愤地。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我老爹是残疾,我又没妈,家里很穷……”
这些祁尉都知道,可是听到杨小宏亲口说出来,心里有些发酸。虽然知道照杨小宏的脾气,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是否瞧得起他。
“我听说他之前还用火烧过你家房子,这是真的吗?”
“是。”
祁尉与杨小宏的这些问答潜移默化地让审判人员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对杨小宏的同情。
“他哥哥来的时候你就没打了吗?”
“是。”杨小宏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不打了呢?”
“我只想教训他一下,就走了。”
不用多解释,审判人员自然知道祁尉这么问的意思,是想告诉他们,杨小宏是自动放弃实施加害行为的,不存在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他无法继续攻击刘军。也就是说杨小宏并没有追求刘军死亡的故意。他只是想教训刘军而已,这只能算是故意伤害。
公诉机关提供刘军的哥哥刘龙作为证人,刘龙十九岁,是刘军的父亲前妻生的孩子。
公诉机关向刘龙问了一些当时的情况后,又由祁尉向刘龙发问。虽然是公诉方的证人,但如果利用得好的话,证人也可以对己方有利。
看得出,这个刘龙有些自卑,恐怕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新娶了一个妻子,让他与自己的后母生活在一起的原因。祁尉尽量让刘龙打消对自己的防备,让他相信自己,所以一直用让对方很有好感的态度说话。并且一开始就很礼貌地为对方弟弟受伤的事表示问候。
接着公诉机关提供了物证——钢管,对于物证,祁尉没有任何异议。
然后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显示了刘军的伤势构成重伤,左耳的听力下降到91db以上,右耳听力下降到65db以上。
这已经很严重的重伤了,按照伤残的司法鉴定标准,只要一只耳朵听力下降到91db以上,就可以构成重伤。
祁尉提出异议,首先,鉴定结论里并没有说明被害人的听力下降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其次,鉴定程序违法,伤残的司法鉴定一般是在损伤后三个月到六个月内进行,而此次鉴定却两个月不到就鉴定了,那时候被害人的伤情很不稳定,鉴定出来的结果并不准确。
祁尉提出:“鉴定人对鉴定必须做到十分精确,我的当事人才十四岁,如果杨小宏的行为只是构成故意伤害,其行为必须要导致被害人重伤才构成犯罪。如果鉴定有误,对我的当事人影响很大。因此,我请求重新鉴定!”





25

25、第 25 章  
 
 
法庭同意了祁尉重新鉴定的申请,当庭决定延期审理,并另外委托了专门的机构对刘军听力伤残重新鉴定。
这几天老爹在家一直寝食难安,祈祷着能出现奇迹,重新鉴定出来的结果是好的。
又等了几天,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
可是结果却不如大家想的好。刘军的右耳没问题,之前鉴定出来的65db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短暂的听力下降。可是左耳听力确实已经下降到了91db以上,已经构成重伤,并且刘军听力下降确实是由杨小宏的殴打导致的。不过这样的结果也不是完全不好的,因为伤残情况比之前要好一些,至少在量刑上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祁尉说:“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按照刘军的伤势,已经构成了重伤,杨小宏年纪又在14到16之间,所以现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就有两种可能,一,支持公诉机关的指控,判杨小宏故意杀人罪,二,判决杨小宏故意伤害罪。无论哪一种结果,最终的结果都是,杨小宏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给杨小宏做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并且尽量帮助杨小宏在量刑上能够减轻。”
老爹听罢哀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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