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茫然地坐在“天晟”旁边一个小广场的长椅上的江月,看着手上那不停闪烁的信号灯,听着那不停唱着的专属于江少儒一个人的来电铃声,仿佛看着一个烫手的山芋,他不想接这个电话,但也不敢直接挂掉,他怕江少儒要是找到他问起来,他会不知道怎么回答。
两分钟以前,他刚刚往兰苑打了一个电话,是张妈接的。
张妈张伯在江家做了有几十年了,江少儒可以说是这老两口看着长大的,从平日的相处当中,他看得出来,这无儿无女的老两口,很关心江少儒,平时看他的眼神,除了恭敬,更多的时候,就跟看着自己的儿子似的,而江少儒的母亲在他很小时就过世了,要不然也不会被江家老父接回江家抚养,对于这两个从小就对他照顾有加的老仆,他一直很尊敬,所以江月觉得,张伯张妈应该知道点什么。
“张妈!”
“啊,是少爷?有什么事吗?”
“张妈,我想问一下您,江少儒以前有没有去过枣湖渔村的?”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张妈有些奇怪。
“哦,今天我第一天去学校报到,晚上想做点家乡的小菜给他吃,一来谢谢他,二来庆祝我开学嘛!但我怕他以前去过我们那儿,要是吃过那些东西,怕做给他,他会不稀罕。”
“这个,你怎么不去问先生,却来问我这个老婆子?”
“就是不想让他知道才问您的啊,想给他点惊喜,免得他老笑话我不会做菜,我就做点他没吃过的让他瞧瞧,嘿!”
张妈笑起来,“哎哟,那恐怕你要失望了,先生不但去过那儿,还在那儿住了一个多月呢,该吃的他怕都吃遍了!”
江月心里“咯噔”一下,嘴里继续问道,“啊?去过?什么时候?”
“很早以前啰,都快二十年了,不过,都那么久了,估计他也快忘了那些菜的味道了,你要是想做,试试看也无妨,只要是你做的,我看先生什么都会吃得高兴。”
“快二十年?那不是还是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去的?”
“嗯——書香門第,差不多吧,我还记得,先生那时候啊,是偷偷跑去的,招呼也没打,可把我和你张伯担心死了,回来之后啊,变得又黑又瘦,问他去了哪里,他还死不肯说,要不是在给他洗衣服的时候从他衣兜里洗出几片鱼鳞来,我还不知道他跑到渔村去了。”
“啊?就凭这个您就断定他去枣湖渔村去了?”
“哎!怎么不能断定?衣服上都快染上鱼腥味和海水的味道了,不是去了渔村,难道是去菜市场卖鱼去了?离C城稍微近一点的,也就一个枣湖渔村,况且——”说到这里,张妈却忽然打住了。
“况且什么?”江月连忙追问。
“没什么,老头子在叫我,少爷啊,你要是真想做,就直接做好了,先生不会在意是不是吃过,是不是好吃,最重要的是心意嘛,对不对?不说了,我老婆子该去忙了。”张妈找了个借口急急将电话挂了,她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江少儒当年去枣湖渔村的事,整个江家上下,也就她夫妻俩知道,她还记得当初江少儒回来,无名指上忽然多了枚戒指,那几天,他时常摩挲着戒指发呆,去美国的前一天晚上,在她和丈夫居住的那间小屋里,他趴在自己腿上,头一次像个孩子一样的哭了,说自己现在有了想要照顾的人,有了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他说自己一定要强大起来,他要争,他不会再让别人来主宰他,从此以后,要换他去主宰别人,只要自己头上还压着那座山,他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当江少儒从美国回来,看到那个变得意气风发,眼角眉梢都带着飞扬的自信,同时也变是更为俊秀儒雅的青年,她就知道,这个三少爷,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斯文谦和的三少爷了,他的谦和,更像是成了他身上那幅最好的伪装和武器,尤其,当他得知自己刚到美国,枣湖渔村就发了大水,整个村庄全被淹没之时,摘下戴了五年的戒指的同时,他的武器,就变得更为锋利了,然而它的锋芒,却也同时被更好的隐进了骨子里。
江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合上电话的,张妈的话很显然没有说完,他知道,后面她没有说出来的,一定是她不能说的。但是说不说都已经没关系了,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
人就是这么矛盾,明明找到江少儒的公司去,就是为了向他问清整件事的真相,可是最后江月还是退缩了,他怕从他嘴里听到自己不想听到的结果,他怕这一个多月以来仿佛是捡来的那些甜蜜和幸福,会从此化为泡影。可是疑惑的毒疮已经形成,如果不割掉,又会让人越来越难受,越来越痛苦,所以他忍不住给张妈打了电话,去套她的话,事实证明,真相是把刀子,摘掉毒疮的同时,也会将人刺得鲜血横流。
呵,江少儒,怪不得最近你越来越奇怪,尤其是今天,你怕是早就知道,纸包不住火,所以早上送我去学校时才会用那种眼神看我吧?既然当初不告诉我,那为什么不干脆瞒我一辈子?既然要让我爱上你,那为什么又要给我留下那么多蛛丝马迹和暗示?虽然没有主动坦白,却也更不屑遮掩,陈家女婿的身份并不能说明什么,你若是一早编个故事来欺骗我,我会信的,我一定会信!想到这里,江月忽然觉得又是受伤又是委屈,夹杂着一丝隐隐的绝望,眼泪叭嗒叭嗒就掉了下来。
“江月应该还在附近,要不要把他找回来?”陈彬问,虽然他不知道老板和那个男孩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老板今天这步棋,走得格外挣扎和痛心。
江少儒躺进椅子里,将电话丢到桌上,背过身去,望向落地窗外明亮澄净的天空,沉声道,“不用,派人跟着他就行。”
江月,我给你时间整理,给你时间适应,但是,有时限的,我等你乖乖回来。
江月重新又回了学校,不是去找罗明伟,是找今天刚认识的那个新同学,汪纪。
汪纪一边将箱子里的衣服拿出来挂衣柜里挂,一边扭头看了看旁边正在帮他铺床的江月,咂咂嘴道,“你这样子,明明一看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没想到铺起床来,手脚还挺麻利的。”
江月笑了笑,开始把被子往被套里装,没说话。
“不过——”汪纪挂衣服的动作顿了顿,有点犹豫地看着他,“你真决定申请个床位在宿舍里住啊?明明住家里不是很好吗?”
“我想过了,还是住宿舍好一点,上课方便。”江月淡淡地回了一句,手上动作一点也不停。
“方便是方便,但是条件没有家里好啊,我家要在C城,我才不住宿舍呢。”汪纪有点莫名地看他,嘟嚷道,“上午报道的时候,你还一脸高兴地说要跟家人一起住呢,哎,我说你该不会是在跟家里吵架了,闹离家出走吧?”
江月转身瞪了他一眼,“我发现你这人特别啰嗦还特别八卦,不就是麻烦你一个晚上而已嘛,等我的宿舍和床位下来了,我明天就回去拿东西。”
“没没没,你千万别误会。”汪纪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拍了江月的肩膀一下,“我没嫌你麻烦,上午遇到你那会儿,我就想跟你交朋友了,你刚才忽然来找我,说今晚没地方住,想在我床上挤一下,我还有点受宠若惊呢。”
江月这才笑起来,也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那我是你来C城的第一个朋友罗?”
汪纪点点头,江月又笑,“其实你也是我在C城的第一个朋友。”
汪纪听罢有点诧异,不明白江月这话什么意思,想问个清楚,江月却抿了下唇,将话题转至别处去了。
T大的宿舍都是一间房住四个人,此时宿舍里除了汪纪外,剩下三人都只将行李摆在床上还没收拾,出去吃饭去了。而汪纪和江月也还饿着肚子,收拾得差不多了,汪纪看看表,都一点多了,抬头对江月道,“饿了吧?咱们出去吃点东西,顺便买点生活用品回来,C城你比我熟,你带我去吧!”
江月想说其实C城我也不熟,不过他要真说了,依汪纪这好奇心重又话多的个性,还不定要怎么跟他解释呢,想想还是算了。C城他再不熟,好歹T大附近那几条街他还是认识的,毕竟刚和江少儒搬来这边时,他也探了几天的路了。
想到江少儒,心里不由又黯然起来,自从中午那会他给自己打了几个电话,自己没接,他就没有再打,连短信也没有发一条过来,都不问问他在干什么,吃饭没有,饿不饿,为什么去他公司了没见他又偷偷走了,江月觉得很委屈,还很失落,这么久以来,江少儒还从来没有这么冷落过他,他那么霸道的人,怎么会对自己今天这么奇怪的举动不问缘由呢?想到这里,江月心里除了受伤和失落,还多出几分愤怒来。
江少儒,你这个不折不扣的混蛋,骗子,还有变态!我讨厌你!江月咬牙切齿地想着,心里一阵绞痛,眼泪几乎又要掉下来。
汪纪见他脸色不对劲,神色突然就变得哀伤痛苦起来,不免担心,小心问道,“你怎么了?”
江月吸了下鼻子,拿起背包背上,一挺胸,“没事,走,出去吃东西。”不想了不想了!暂时将这事抛到一边去吧,总要习惯,总要习惯的!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汪纪跟在他后面,看着他佯装潇洒的背影,虽然好奇,很想知道他怎么了,却也不敢多问,他们现在虽然是朋友,但毕竟也刚认识,有些话,也不好随便问出口。他撇了下嘴,将自己那头本就乱得像鸡窝的头发,抓得更加像鸡窝了。
而此时此刻,正坐在办公室里签文件的江少儒,得知江月现在正跟一个刚认识的同学坐在T大外面某家小吃店里一边吃东西一边说笑,状似非常亲密时,签字的手不自觉地一抖,笔下的文件被狠狠地划破了,当他得知江月刚刚申请了床位,打算以后住学校,而今天晚上还打算跟那个刚认识的新同学睡同一张床时,眉头一皱,手上的力量不由再次加重,随着“喀嚓”一声脆响,那支可怜的签字笔很不幸地夭折了。
他“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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