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了。”
这些话都被菡萏用极小的声音说出,依照她的性子,她能说出口就已经是难事了。可是说到最后,她自己也觉得心中有些空落落的。就像晴儿说的,这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一辈子也只能得那么一个人……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其实菡萏自己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她只知道从他们合府搬到晋陵之后,平日间便总会见到那么一个有些清冷又熟悉的身影。
菡萏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宋清玉的情形,那时她正准备出府采买,从侧门出去后途径正门,便看到一名男子正在门外,欲求见谢府君。
一天到晚来求见谢府君的人极多,无疑是为了得到府君的一句赞,将养名声罢了。所以太守府门前的护卫也已经极不耐烦,再加上谢奕本人的懒散,便想着找个借口随意打发了。
“府君不在,这位郎君请回。”守卫们极为冷淡。
宋清玉碰了钉子也不恼怒,只是淡淡的道:“我方才刚刚见到府君回府,如何能够不在?”
守卫有些尴尬,又道:“即便在,府君也不会见你的。你是王谢子弟么?你是顾陆子弟么?既无郡望,又无名声,府君怎能有闲工夫见你?”
在奚落之下,宋清玉却是脸不红心不跳,依旧冷冷清清又温润如玉,“我无门阀,我无世家,出身的确卑微。但我十六岁为中正官评为七品,如今求见一方太守以自荐为椽吏,有何不可?汝为府君乎?府君未撵我,你缘何撵我?”
守卫被说的尴尬,一时间吱吱呜呜,又害怕真的得罪了太守府未来的椽吏,便换了脸色,让宋清玉稍待,自己进去禀报。
宋清玉微微颔首,未有张狂之态,未有傲慢之姿……
从那以后,宋清玉进府为椽,菡萏便开始有心无心的注意起这个男子来。偶尔碰面的一次寒暄都足以让她暗地里回想八九十遍,偶尔听到旁人在背后议论他时,又会充满顾及的不参与到其中,可偏偏又忍不住去听。若是听到有人说他好话,她便会为之欣喜。若是听到有人说他不好,她便会狠狠的瞪几眼那人的后脑勺,面色也会莫名其妙的发红。
这样的心思让菡萏自己也影影绰绰的明白了什么,见父母也开始张罗起自己的婚事,有意让说媒人与府上的管事联系联系。
“小郎君房里的红樱都许给了大管事的儿子,咱们家女儿怎么也不能比她差了。”
听到父母背着自己商量起这些事情来,菡萏的心中不免有些心焦,有了些小女儿家的惆怅。
只是辗转至今,终算是修成了正果吧。双方的父母都已经同意下来,甚至还已经互相叫起了亲家。
每次听到父母偷偷的赞起宋清玉的好时,菡萏都不免面色通红。她知道自己是幸福的,尤其是比之心中早有牵挂的红樱。
“菡萏她,终究是个不错的姑娘。”
她曾经无意间听到过宋清玉对自己的评价。那时小轩窗,一人坐在窗内,一人立在窗外,有月,有风。
菡萏脸红,蹑手蹑脚的逃离开去。
这话的说者意兴阑珊,听者幽幽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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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好不容易赶上了时间,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码字的确不大容易,索性终究是码出来了。看看时间,还没迟到,还好。最令影子欣慰的是最近虽然忙乱,但是码字码的还算顺心,应该不负众爱妃~嗯嗯~
现在去吃口饭,回来继续,努力)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这烧钱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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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城中最大的酒肆吃早餐。
这个习惯并没有什么特别,几乎每一个游手好闲、家境又不错的男子都会采取这种消磨时间的方法。但李兴打心底不适应,他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当这种冤大头。
因为是常客,李兴今早一进门便得到了极为殷勤的招呼。仍旧是二楼第三个靠窗户的位置,仍旧是一碗豆花、三根油条、两张刚刚烙出的馅饼。酒肆的小厮点头哈腰的应下,也不唱菜,而是蹬蹬蹬几步转身下楼,跑到街角去买东西去了。
酒肆就是酒肆,又哪里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所谓早餐,不过是小厮帮忙跑腿罢了。
只是跑堂的小厮的确手脚利落,从街角到酒肆怎么也有三十余丈的距离,小厮全用跑的,一碗满满的豆花却能端的七平八稳,不洒出一分。可想而知,他必定是做惯了这种营生的。
若是自己在外面买,一碗豆花一文钱,三根油条一文,两张饼两文,但小厮送到李兴面前时,笑容可掬的道:“承惠,十文钱。”
来回不过二白丈的距离,跑个腿儿便附加了六文钱进去。若是说起来,这必然是全天下最贵的一双腿了。
李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很好被掩饰下去。他如同那些暴发户一般用鼻孔看人,从怀中摸出零零碎碎十余枚铜钱,随手往食案上一扔,很是大气的道:“都拿去,多余的算是打赏的。”
小厮顿时眉开眼笑,嘴里的逢迎话又多了不少。
李兴表面上哼哼哈哈的应着,仿佛很是享受的模样,但内心中却在肉痛。不说别的,就说打自己出府后,为了刻意营造出这么一个习惯,多花了多少银钱进去?若是将这些银钱都攒起来,能给儿子做多少件新衣服。
一旁的小厮察言观色,也发现李兴有些意兴阑珊。他立时住了嘴,左顾右盼后低了头,有些暧昧的凑到李兴身边,道:“李爷这几日是不是有心事?城南那边新开了一家院子,里面请的全都是十四五岁的清倌儿,能歌善舞的,李爷要是有兴致,不妨哪日去那边玩玩儿。”
李兴本在想几个月都没见过面的儿子,闻言便是猛地一怔,抬头便瞧见小厮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那面目十分的滑稽。
下意识的往左边瞄了瞄,果然,那个座位上的客人已经起了身,状似无意的向自己这边走来。
因为方才小厮压低了声音与自己对话,这人就以为自己是在与他暗通消息么?
李兴在心中微微冷笑,却不做什么洗刷嫌疑的事情,反而是“将错就错”,向着小厮勾了勾手指,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一脸严肃的问道:“此话当真,在何处,跟爷仔细说说。”
盯梢之人见李兴表情严肃,愈加坚信自己的判断,便慢慢悠悠的在李兴身边打着晃,竖起耳朵仔细去听。但他毕竟不是天赋异禀的人物,在李兴刻意压低声音之后,他又哪里能够听得清明?
见李兴有些意动,小厮却是满脸的兴奋之意,急忙低声快速的解释道:“都是吴越那边弄来的好货色,价钱公平。只是刚开的院子,还没攀上原涉水的高枝,所以做起事情来有些小意,不敢大张旗鼓,这才没有打出名头来。只是那家的东家与我有些干系,所以就让我帮忙请些李爷这样的豪客。”
原涉水此人颇不简单,虽然建康城内的世家大族可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混迹于江湖的黑白两道却是对这个名字极为敏感。此人若是发了话,就连城内最大的帮派也要退避三舍。说白了,原涉水此人,建康教父是也。
做青楼赌坊这种生意,自然不能不与原涉水打好招呼,这小厮说的倒也不假。
李兴看了那小厮一眼,心想你小子的如意算盘打得倒是极响,说白了不过是赚些外捞,也不知若是你将我介绍了去,那边要给你多少银钱。
又看了那边一脸猴急神色的盯梢者一眼,李兴心中一乐,便开始一脸神色郑重的向小厮细细询问起地点来。
那盯梢的见二人一人一句甚是熟练,小厮脸上喜色渐丰,心中的假设可信度又提了三分,而他便也愈加心急了三分。
不多时,李兴该问的都已经问完,小厮强调了三次,去的时候一定要提及自己的名字,这才准备重新投入到现在的工作中,美滋滋的转身。
“哎呦,这位郎君,您可是要什么东西?”这一回身便撞在了那盯梢人的身上,小厮忙后退一步,诚惶诚恐。
“嗯?嗯对对”那盯梢人,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瞧出,急忙转动脑筋,指了指窗户外面,街角上的一家做面线小面摊,道:“那家的面线似乎不错,你给我弄一碗上来。”
小厮满脸堆笑的应下,转身便去。盯梢者重新做回自己的食案旁,偶尔抬眼瞄一瞄李兴的动作。
李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感觉着那道盯着自己的视线,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心想这人也着实敬业,自己在建康吃了多少顿早饭,他便跟着自己吃了多少顿。而且又换衣衫,又换座位的,生怕自己认出他来,也真是极费心神了。
只可惜自己今日的举动给了他一个错误的怀疑对象,这位粮帮派出的下属,怕是要多做不少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了。
想到这里,李兴便觉得心神有些舒畅,喝了那么一小口豆花,似乎觉得有些格外的美味。
小厮去了又回,手中多了一碗猪脚面线。盯梢之人随手洒了十余个铜钱,没滋没味儿,一脸苦大仇深的吃了起来。
李兴又笑,懒得再去管他,却因为那小厮提起的女人,从而想起了自己的女人。
这么久没见到她了,她过得好不好?在府里有没有受欺负?那懦弱地性子有没有改变几分?李兴不知道,他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他原以为自己会老婆孩子热炕头,简简单单的度过一生。但上天却不允许他平凡,或者说,是小娘子不允许他平凡。
粮帮,粮帮。李兴并不明白小娘子贩粮的用意,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位置,又多么的重要。自打来到粮帮,几乎每时每刻他都无法从粮帮的视线中脱身,每次出门,身后都要跟着几条尾巴。
若是连出恭的时候都有人盯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不会太美妙。
但李兴从未想过抽身而退,因为他自认为只是一个卑微的人物,所有如今的锦衣玉食都是因为小娘子的存在而存在着。
他并非贪图富贵的人,当他第一天按照郗路所教的方法进入粮帮内部,与粮帮的长老、管事们谈判时,他便知道,自己的肩上扛起了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